10.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诚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特种设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启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规范和诚信等级评价指标研究工作。启动并逐步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探索推进与银行信贷、税收优惠、各类行政许可挂钩的诚信奖惩工作机制,切实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1.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全面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快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建设,提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框架,颁布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管办法》,制定完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产品能效标准和能效测试方法标准,修订相关技术规范。逐步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新产品与在用设备的能效测试,公布一批能效测试机构,与有关部门联合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开展以锅炉使用环节为重点的“四个五”节能工程,即组织开展5万个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50%以上工业锅炉(4吨以上)水处理达标、5000名节能监管与能效测试人员节能知识培训、5项以上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12.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协调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有效实施。主动服务铁路、高速公路、能源等建设工程,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法定检验、作业人员考核、现场安全监察等安全保障工作。 13.服务特种设备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法规标准支持力度,促进我国特种设备相关产品标准在亚洲、非洲等区域的认可和采用。开展特种设备出口企业的技术壁垒损害调查,及时向有关国家和WTO进行通报,促进协调解决。加强对特种设备制造业的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加快制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政策措施,促进炼油、乙烯、煤化工、天然气储运等成套设备以及大型空分设备和石化装备自主化,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14.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业农村特点的特种设备产品。严厉打击将报废气瓶修理翻新后销往农村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通过调整行政许可条件及其它政策措施,促进特种设备企业向农村转移。出台减免考核费等优惠措施,加强农民工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四、继续推进特种设备五个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
15.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全国人大启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年内完成草案起草。起草与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配套的事故调查处理、节能监管、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使用监督管理等规章,补充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完善安全技术规范,重点调整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行政许可条件,转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后评估试点工作。
16.加快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文件的制定工作,突出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政策措施,力争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实施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安全监察、检验责任。探索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安全管理评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达标等活动,促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强化经济监管措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确界定安全监察、检验职责,加快清理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规章中的有关职责规定。
17. 加快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推进“金质工程”(一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业务系统的应用,促进各地监察、检验软件数据的互联互通。制定《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颁布监察、检验数据规范标准。继续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进行量化考核,推进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电子标签等信息化动态监管工作。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动态监管向制造环节延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扩大制造环节动态监管试点范围。
18.加快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按照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的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组织建立事故调查专家队伍,编写应急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培训教材,开展基层质监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培训,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加强总局特种设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地方建立应急反应指挥机构。加强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的合作,充分发挥其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针对冰雪灾害、地震等经验教训,完善有关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反应演练。 19.加快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监察绩效考核评价成果应用,各省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面,进一步规范安全监察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检验工作改革,探索检验机构绩效评价方法。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开展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试点工作。
五、其他工作
20.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深化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验交流,积极开拓与非洲、东南亚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合作交流,为我国特种设备产品出口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中日工业锅炉节能技术交流与合作。配合国家标准委承办气瓶ISO/TC58年会。
21.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2月下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3月下旬召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换届会议。7月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现场会议。
22.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协助总局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组织开展1期地市主管局长安全监察工作培训班,开展两期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坚持反腐倡廉,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