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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10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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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09-5-8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日前,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做好2010年度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检验检疫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科函[2009]10号),认证认可作为质检总局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升认证认可的科技支撑能力,及时解决认证认可所面临的科技问题,更好地为质检业务工作服务,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范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征求认监委各业务部门意见和“十二五”需求的基础上,筛选出来的项目,详见《2010年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认证认可)申报指南》(附件1),满足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报;另一部分是自由申报项目,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迫切需要解决的科技问题,组织申报。
  2、由于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助经费一般较少,因此,在起草项目建议书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太大太泛,考核目标应明确、具体。
  3、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是立项评审时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对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进行阐述。
  二、 项目主持人要求
  请各单位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人才担任项目主持人。
  至申报之日,属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宜作为2010年度项目主持人:
  1、 承担在研的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或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的;
  2、 主持2个及以上在研总局科研计划项目的;
  3、 主持在研项目超期一年以上(含一年)但未得到延期批准的;
  4、 主持在研项目延期两次及以上的;
  5、 无法保证主持项目所必需科研时间的(在任行政领导原则上不担任项目主持人)。
  三、 申报方式与要求
  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及自行立项准备上报的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我部,待我部审核推荐,通知项目申报人后方可执行以下操作:
  1、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
  2、截止时间:2009年5月22日前截止。
  3、经费预算将作为一项重要评审内容。请各单位对经费预算额度按年度仔细核算,认真填写计算根据及理由。
  4、请各单位填写项目建议汇总表,将加盖单位章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科技标准部。
  5.依据《关于总局科研计划项目(认证认可专业)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将不具备本次申报资格。
  6、考核指标应尽量量化和具体,不要泛泛描述。
  四、网络申报操作流程
  1.学习软件:请自行下载学习软件,并组织申报人员、科技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系统使用功能。
  2、网络申报流程
  (1)系统登录:
  http://168.160.249.230:8070/APJM/
  http://168.160.249.230:8060/APJM/
  (2)注册:本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员、项目申报人员、科研项目管理人员、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四类用户。申报人员需通过本系统注册。
  (3)授权:经我部系统管理员授权后的申报人员方可进行录入工作。
  (4)录入。
  (5)审核:各单位申报的建议书经我部审核后,由我部系统管理员提交至总局科技司。
  3、学习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学习软件及注册、授权、录入、审核的操作流程请登录
  http://kjs.aqsiq.gov.cn/xgxz/自行下载并按照说明使用。
  五、申报操作技术支持
  李媛、李东燕 电话:010-58619184
  六、联系方式:
  认监委科标部联系人:娄丹
  联系电话:010-82262684、010-82262799
  邮箱地址:loud@cnc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邮编:100088
  附件1: 《2010年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认证认可)申报指南》
  附件2: 《2010年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认证认可)申报汇总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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