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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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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09-7-1 22: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口盐渍猪肠衣和食用猪源明胶监管措施的公告》2009年第62号


2009年第62号


关于进口盐渍猪肠衣和食用猪源明胶监管措施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盐渍猪肠衣和食用猪源明胶不具有传播甲型H1N1流感风险,不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09年第31号、36号和38号公告限制。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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