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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企业已自编校准规程,还需要建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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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hong2009n 发表于 2009-11-13 00: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已自编校准规程,还需要建标吗?
lzl_1972 发表于 2009-11-13 08: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自编校准规程???国家、行业和地方没有相关的检定(校准)规程(范)时才需要企业自编校准规程.请问:这类企业自编规程的测量设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据什么来考核?难道依据企业自己的校准规程不成???对于国家、行业和地方存在相关的检定(校准)规程(范)时,企业根本就不必自编什么校准规程!所以对LZ的提问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xqbljc 发表于 2009-11-13 08: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些都需要建标的话,考核者恐怕是忙不过来的,当然关键还是不需要。
tom.cheng 发表于 2009-11-14 00: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培训的时候讲师没有说过企业自编的内校规范还需要建标,你可以问一问当地的计量测试研究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
 楼主| zhaohong2009n 发表于 2009-11-14 00: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我说的就是国家、行业或地方没有相关的检定(校准)规程(范)这种情况。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09-11-14 16: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某项校准或检定工作有国家、行业或部门、地方的规程、规范或其它形式的标准,则应依据这些标准。
2、在没有这些标准的情况下可自编校准规范,但必须经过审批。
3、不论依据自编的还是外来的标准,其量值均应该溯源到国家标准或国家基准。
4、在我国自行校准计量器具的溯源,就是通过申请建立、考核标准装置,通过标准装置的送检来实现量值溯源。
19621103xjl 发表于 2009-11-19 18: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企业最高标准必须建标,依据《JJF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吾所不知 发表于 2009-11-20 1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只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作出明确规定,除此之外的计量器具、仪器、设备依照企业自身需求,如果自认为校准就可以了,那就作校准,如果认为不需要进行量值溯源,完全没必要进行检定或校准。
很多情况是企业出于质量管理或其它工作的需要,要对量值进行溯源,为达到这个目的,最好进行规范的检定或校准工作,在没有相关规程和规范的时候,用简单的方法进行自校是可行的。还有一个办法,用相同或类似的可靠的仪器设备对同一对象进行测量和数据比对,达到相应的管理要求。
lhc2007 发表于 2010-2-8 13: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第二章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解释:1、本条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以及这些计量标准法律地位的规定;2、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同意本单位量值的依据;3、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所以我认为,企业自编校准规程还是要通过建标考核的。
一世流水 发表于 2010-4-20 16: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建校,有些自检是根据自已情况编制的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0-4-20 16: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的情况。国家没有相关的规程或规范,那相应的,国家也就没有相关的标准代码,也没有相应的计量标准名称,质监系统依据什么来建标?所以说,不是建不建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依据来 开展相关的计量标准考核。
   这种情况,只要溯源做到位了。建不建,没大多区别。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4-20 17: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6、7、9楼朋友的观点,自编校准规程,标准仍然要建标。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5.2 计量检定规定或校准规范    .........如无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申请考核单位可以根据国际、区域、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满足校准要求的校准方法作为校准的依据,经申请考核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定,连同所依据的校准规范和实验验证结果,报主持考核单位申请考核。从该规定看出,自编校准规程,标准仍然要建标。
成精 发表于 2010-4-29 13: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需要建标,
内校的东西,是自己确认是否有效而开展的,
只要使用的标准器有送检就行了吧!
太多的规定反而使企业无所事从.
风吹石 发表于 2010-4-29 16: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需要建标,
内校的东西,是自己确认是否有效而开展的,
只要使用的标准器有送检就行了吧!
太多的规 ...
成精 发表于 2010-4-29 13:55



    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跟三方审核多说明一下。但一般二方审核有难度,无法提供充分的理由跟他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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