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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压力表误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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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10-1-14 20: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检了几个1.6级0-1.6MPa压力表,分辨力0.05MPa,在0.8MPa点时几个压力表在该点的估读压力均在0.82~0.83的中间,我估读0.82另外个人估读0.83,不知道采用什么方法进行仲裁。到底判合格还是不合格?
一凡 发表于 2010-1-14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估读时是读的标准值环是被检压力表值,一般情况下,最好将被检表的压力指针加到0.8MPa后再读取精密压力表的值,其差值就是误差,不过误差符号相反,因为精密压力表的度盘刻线比被检压力表的度盘刻线分度值要高,这也叫反校法。另外,被检压力表的估读值为分度值的1/5,也就是0.01MPa,而该量程的被检压力表允许误差为0.024MPa。如果是0.03MPa那么就超差了,在者,即便是不合格也可以进行调修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1-14 21: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JJG52的5.2.1.1条对标准器的误差要求“标准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规定,即不得大于1.6×1.6%×1/4=0.0064MPa。现在两个人的数据极差为0.01MPa>0.0064MPa,超出计量标准装置的允许误差绝对值范围,两个人的测量方法和估读能力可能出了问题。如果是仲裁检定,考虑到司法的公正性,两个人都必须重新检定。如果不是仲裁检定,根据两个人的检定结果来看,最起码已经接近于超差极限,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使用周期内的可靠性,还是对被检表判为不合格,进行调修为好。
 楼主| 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10-1-14 21: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读的是被检表。因为是新购入的表,所以不能修理。
曈昽 发表于 2010-1-15 07: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检表是按1/5分度估读的,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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