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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不确定度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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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y118 发表于 2010-2-25 21: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在给客户出具的校准证书时,都要给出本次测量的不确定度值,大家说说你们是如何评定的?步骤如何?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3-6 18: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A类不确定度与B类不确定度的确是不确定度的两种不同评定方法,而不是两类不确定度。因此建议尽可能回避A类不确定度与B类不确定度的说法,而采用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与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
  但是不论你采用A类评定方法,还是采用B类评定方法,评定出来的都是标准不确定度,都可以用标准偏差表征。这些标准不确定度的合成就是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乘以包含因子才是表征测量结果区间的量--扩展不确定度。
  因此JJF1001的5.9条"测量不确定度"注2指出:"测量不确定度由多个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用测量列结果的统计分布估算,并用实验标准偏差表征 。另一些分量则可用基于经验或其他信息的假定概率分布估算,也可用标准偏差表征 。"其中"可用测量列结果的统计分布估算"的就是A类评定方法得到的不确定度分量。"可用基于经验或其他信息的假定概率分布估算"的就是B类评定方法得到的不确定度分量。
  既然A类评定方法和B类评定方法得到的都是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当然这些分量就必须合成以后才能进一步计算扩展不确定度了。无非是有的人把A类评定方法和B类评定方法得到的不确定度分量误认为是A类不确定度和B类不确定度两种类型的不确定度了。实际上标准不确定度就是标准不确定度,不能再分类了,只不过就像解数学题一样,求解方法可以不同,无论是A方法B方法还是AB方法共用,正确答案却只能是一个。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10-2-26 09: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次测量,计算方差
cxymql 发表于 2010-2-26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扩项认可的时候应该都有不确定度的评定的啊,你实际校准的时候就可以参考那个不确定度,跟他一样或者稍大点就可以了
winfeng2008 发表于 2010-2-26 13: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是根据JJG59-1999来给出就OK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2-26 16: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考核时已经进行了不确定度的评定,你实际校准的时候就可以给出建标考核时技术报告的那个不确定度。
如果是实验或者测试,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也可以给出测量项目认证时的那个不确定度,当给出的测量结果是多次测量的平均值时,则可以用标准偏差除以测量次数的算术平方根再乘以置信系数。
 楼主| lhy118 发表于 2010-2-26 22: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考核时已经进行了不确定度的评定,你实际校准的时候就可以给出建标考核时技术报告的那个不确定度。
如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2-26 16:59



    版主的意思是不是每次测量给出的不确定度都是用技术报告中的不确定评定时的那个扩展不确定度了,这样的话,每次测量,给出的不确定度都一样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2-27 19: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
  你用同一套计量标准,在相同的实验室环境条件下,用同一个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方法,对相同的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就是使用了同一个测量过程(计量检定/校准过程)。这个测量过程在接受计量标准考核时,其测量不确定度已经在建标技术报告中进行了分析,对该测量过程的测量结果(检定结果)进行了验证,并得到了考核专家的认可。难道还有必要每次检定/校准都再重复进行一次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吗?
  如果你改变环境条件,或者更换了计量标准(改变测量设备),或者超范围开展校准活动(改变被测对象),或使用无证人员开展校准(改变人员),或脱离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方法(改变测量方法),那就必须重新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了。
rabbitmouse 发表于 2010-2-27 20: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B类评定是可以参考以前的数据的,而A类评定是现在的测量测量误差求标准差求得的,而且在测量时,人员也会变化,所以校准时的不确定度中的A类的不确定度需要根据本次的测量结果计算,再和B类不确定度合成。版主讲的的不要重复评定的不确定度,大多指的是B类的
fi8 发表于 2010-2-28 22: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  若被测对象涉及到分度值的,其分度值不同,估读误差也就不同,由估读或分辨力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也就不同。我觉得还得看不同的被测对象。如卡尺有0.02,0.05分度值的,压力表的分度值也差异很大。建标时往往是选择分辨力或分度值比较小的、比较稳定的被测对象,由此得出来的测量不确定度也就是最优的。在实际测量过程中的测量不确定度,往往会大等于建标报告中的不确定度。
寳寳 发表于 2010-3-1 07: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次测量,根据规范要求计算不确定度。。。
ZMYXSHY 发表于 2010-3-2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确定度
  不确定度的含义是指由于测量误差的存在,对被测量值的不能肯定的程度。反过来,也表明该结果的可信赖程度。它是测量结果质量的指标。不确定度愈小,所述结果与被测量的真值愈接近,质量越高,水平越高,其使用价值越高;不确定度越大,测量结果的质量越低,水平越低,其使用价值也越低。在报告物理量测量的结果时,必须给出相应的不确定度,一方面便于使用它的人评定其可靠性,另一方面也增强了测量结果之间的可比性。
fuffn 发表于 2010-3-2 17: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rabbitmouse


    在评定时已把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包含进去了(即A类评定),因此不用再计算了。在检定/校准时,测量的次数一般不是很多(一般小于6次),这也不能用于A类评定。总之,无论是A类还是B类评定,所得出的不确定度分量都是一个估计值,在实际测量时都可不必再重新评定不确定度了。
ystar 发表于 2010-3-3 10: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lhy118


    直接利用计量标准考核时计算的该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也可以的。或者只能大一点不能小于那个值的。因为计量标准考核时选取的样品是理想的被校了。
一气疯发 发表于 2010-3-3 19: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报告里算出的不确定度是理想情况下的,考虑的是重复性和稳定性都很好的核查标准,而实际工作中被检定或校准的工作器具不一定有好的重复性稳定性,因此实际工作中针对被检计算的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建标里的是标准的不确定度,两者应该有区别的,根据我在日常工作中的经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都往往是大于建标里的不确定都,同意8,9楼的说法。
tzjlcs217 发表于 2010-3-4 08: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根据建标报告中的不确定度数据,结合本次检定时给出结果的测量次度,来给出要次检定的不确定度。
蓝蓝天空 发表于 2010-3-4 09: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用标准偏差除以测量次数的算术平方根再乘以置信系数。
laofan1201 发表于 2010-3-4 1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建标报告中的不确定度,因为你的实验环境、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都为发生变化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0-3-4 12: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A类(重复性)是要重新评定的
B类可以引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B类,如果没有变化的话。
rabbitmouse 发表于 2010-3-4 22: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把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和被检仪器的不确定度混为一谈,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是不用重新评定的,而一般需校准的仪器都属于被检仪器,当然需要重新评定,只不过在评定过程中,涉及到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时可以引用建标报告中的数据,其它各项还要重新评定的
milkystone 发表于 2010-3-5 17: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
  你用同一套计量标准,在相同的实验室环境条件下,用同一个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方法,对相同的计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2-27 19:25



    正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3-6 14: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0-3-6 14:24 编辑

我感到有的量友还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不确定度,什么是测量设备给测量结果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不确定度一定是和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因此全称一定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绝不存在什么"测量设备的不确定度"或者"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测量设备只有计量特性,绝对没有不确定度。只要我们认真看看定义就会发现所谓的"计量标准不确定度"仅仅是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对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我们建标时评定的所谓"计量标准不确定度"实际上就是指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不仅仅是计量标准计量特性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也包含了检定过程其它因素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我们一定要分清楚什么是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什么是计量标准给检定结果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什么是被检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什么是使用被检测量设备进行测量时,被检测量设备给测量结果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什么是使用被检测量设备测量时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那么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什么呢?检定就是一种特殊的测量活动,检定结果就是测量结果,是用计量标准作为测量设备去测量被检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所得到的结果,这个结果就是检定人员写在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上的检定结果或校准结果,写在证书上的不确定度就是该检定/校准过程所得结果的不确定度。
  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当然也就由构成检定/校准这个测量过程的测量人员(检定人员)、测量设备(计量标准)、测量方法(检定方法)、测量环境(计量室环境控制)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所组成。只要是使用与建标时相同的检定人员、计量标准、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在同一个计量室对测量设备的同一种量值执行测量,此时的测量过程与建标时的测量过程没有重大变化,无论你用A类评定还是B类评定,抑或是同时使用A类和B类评定,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又能有多大变化呢?因此建标时,建标报告里被认可了的不确定度就是该项计量检定这个测量过程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没有必要对每次检定活动再重复进行不确定度评定了。反过来说,如果需要每次检定都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建标时的所谓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就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如果改变构成测量方法的诸要素中任何一个,那就确实需要重新进行不确定度评定了。
星空漫步 发表于 2010-3-6 15: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理解A类不确定度与B类不确定度是不确定度的两类不同评定方法,而不是两个分量。
有时会看到有些量友提到把这两者做合成,我不明白他们把这两者做合成的依据是什么。
分量应该是可以做合成的,难道它们也是不同的分量吗?有谁明白,请出来指导一下。
黎明 发表于 2010-3-6 20: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JJF1059-1999上面的方法,重复测量求出标准方差,再用贝塞尔公式计算求出不确定度。
星空漫步 发表于 2010-3-6 20: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星空漫步 于 2010-3-6 20:25 编辑

回复 23# 规矩湾锦苑


    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一直以来我都是认为A类评定方法和B类评定方法得到的是同一个分量,只是评定的方法有所不同而已,所以我才认为不该把两者进行合成,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当然,如果有两个不同的分量是分别用A类评定方法和B类评定方法评定的,则又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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