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校准报告给建议下次校准日期是否有欠职业道德?

  [复制链接]
成精 发表于 2010-9-25 11: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校准机构明明都知道校准是不用给出有效期的,

偏偏搞了个建议下次校准日期;

很多公司管理者或内外审查员是不清楚校准与检定的区别的,

当看到校准证书上和标签上写了建议下次校准日期一般是当做有效期来处理的;

对于明明在使用过程中频率低,但稳定性很好的仪器完全可以按两年或三年来处理,

只要校准标签一贴非得按一年的时间来安排校准了,

这种误导是不是有欠职业道德呀?

请大家来评议一下。
xqbljc 发表于 2010-9-25 13: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证书给出“建议下次校准日期”,虽不能说有欠职业道德,但起码是在忽悠、误导用户。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9-25 16: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证书是不给出有效期的,但现在有的校准机构却偏偏在校准证书中要给出一个“建议下次校准日期”,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经济上去,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是缺乏职业道德的。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10-9-25 17: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知道仪器的性能是随时间而变化的,对于校准之后的仪器,其准确性并不能永久的保证符合校准规范的要求。因此给出“建议下次校准日期”是有必要的。这个与其理解为“校准日期”不如看成校准的“有效期”,是对仪器误差的一个估计,反应了校准机构对仪器能够在多长时间内误差不超出允许值的估计。
   我认为给出“建议下次校准日期”是合理和有必要的,但是不合理的估计“建议下次校准日期”以达到经济目的就是不道德的了。
飞天蛤蟆 发表于 2010-9-25 17: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我这认为问题大在企业缺少懂计量管理这块的人,我们的计量缺少宣传。现在已经是改都改不过来了,白的已经变成黑的了,计量已经到了黑白颠倒的时代(话语有点重,但是是事实)。你不建议,人家还认为你的证书有问题;你建议2-5年,企业的人认为你不懂;有时热心给人家解释人家说以前的证书都写着“建议下次校准日期”你们怎么烂来!最后只能是建议1年,不懂的人习惯了这样写。
很无语!
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把你们的校准证书这条扣掉,你就会有好多电话打来让你解释。
chenyg_cyg 发表于 2010-9-25 18: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这样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送检单位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才对。
b7e3 发表于 2010-9-25 21: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個人意見:有許多單位,尤其存在于國有企業,很多計量員根本就不曉得檢定、校準、測試的意義和區別,送檢的器具拿回去后根本不看數據,只看你給出的結論,對於送檢的週期也完全按照證書上給的,這也導致我們給他們出具的證書就算是給的校準證書也要給上結論和建議校準時間,否則他拿回去就不知道器具是否可以用,也無法判斷什麼時候再送檢。
上帝 发表于 2010-9-25 21: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渡时期的产物
如果人人都了解校准,我们的工作也好做多了
路云 发表于 2010-9-25 22: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上帝”所言,器具的使用单位(客户)往往有大部分是不懂计量的,更不用说“检定”与“校准”的区别了,他们已经习惯了法制计量的量值传递的惯性思维。拿到一份既无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又无有效期的《校准证书》后,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以前都是你计量检定机构说“合格”我就用,你说“不合格”我就不用。现在好了,要我自己来判断是否能用。又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叫我拍板?出了问题咋办?不行,还是委托校准机构帮判断吧。这是我们所见到的普遍现象。校准机构有时也是无奈采取这种折中的方式(当然不排除有的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只在《校准证书》中增加“依据××规程的规定,建议复校间隔最长不超过×年(或××月)。”并不带有强制性。
redleaf 发表于 2010-9-26 07: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用户时常校正仪器,掌握仪器性能,那管它什么建议下次校准日期的问题
cqyork 发表于 2010-9-26 09: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建议校准日期的,再说一般仪器是要一年一检的
xqbljc 发表于 2010-9-26 10: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所谓“建议”实际上已成为“有效期”的圣旨,用户或有关检查部门会理解为带有强制性的,即使懂得校准技术含义的计量技术机构也是这样来违心操作的。此“建议”合理合法的前提是有用户的明确校准周期要求。
Dairyan 发表于 2010-9-26 1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们不想按照要求来,少打一些字我们也省些墨。而是相当数量的客户不懂,不理解,反过来投诉我们,说我们的校准证书不对,必须要有下次日期。于是就改为”建议下次日期“,不懂的客户满意了,懂的客户你们就不看这个吧,也不要说什么职业道德之类的话。
确实是”过渡时期的产物“。当然如果客户提出不写”建议下次校准日期“,我们很乐意的。
zhilingbaozhen 发表于 2010-9-26 10: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校准规范中有复校时间间隔
根据使用情况由用户自行确定,建议不超过1年。
LCD 发表于 2010-9-26 11: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成精


    那有更好的办法吗?
sgzhy 发表于 2010-9-26 11: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客户没有具体要求时,校准证书给出建议有效期是不太合适,但企业拿到校准证书后一般既不做验证,又不进行校准周期确认,的确挺矛盾
 楼主| 成精 发表于 2010-9-26 16: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所有的校准机构都知道校准是不可以写有效期的,
为什么要变个花样写建议下次校准时间呢?
这不是误导是什么?为什么要误导?无非是想下次校准的时候还有生意可做。
退一步来讲,就算不是误导,只算是好心善意的提醒,
那这种提醒反而成了制约我国计量事业发展的一种不良手段。
就好比有这样一个事例:
我们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爱得很深,
走路一直牵着,下坡一直抱着,
吃饭一直喂着,没钱用就一直养着。。。。。。
计量工作也是如此,
校准单位什么事情都为企业做得好好的,想得周周到到的,
那企业真会对计量工作重视吗?
再退一步来说,就算校准单位给企业做校准,证书写得标准规范天衣无缝,
企业就真的在心底里真心感谢这些单位吗?
企业没有人能看懂校准证书,没有人知道数据的意义,
计量还只是计量机构(单位)的专利,还只停留在少数人的认知,
怎么能深入到各行各业呢?
所以不管是为了杜绝误导,
还是为了计量工作的强大发展,
还是有必要改变一些的吧!
呵呵,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陕西计量 发表于 2010-9-26 20: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流一下,我们一直受这样的培训或要求,既"校准是不用给出有效期的",这一条最早出于何处,是什么原因,以美国ASTM标准为例,如洛氏硬度ASTM E18-09为例,给出"间接校准建议验证周期12个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新人找规程 发表于 2010-9-26 20: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准证书给出建议有效期是不太合适,出具建议有效期的目的往往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并没有考虑到使用者的实际需求。
daojianxiu 发表于 2010-9-26 22: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在企业做计量的。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从三个方面来说:一、从仪器本身技术性能来说;二、从计量管理来说;三、从校准的目的和效力来说。首先,有很多仪器设备,由于使用了一些随着时间而产生漂移的原件、物质等等,到一定的时间之后,性能会产生很大变化,所以,能够根据仪器本身来确定其最大的失准时效(不考虑使用的情况之下,就是一直放着也会失准,有一个时间间隔,如果加上使用的影响,失准的时间就更短了)。如果能够确认有这种仪器,个人觉得,在证书中体现出这个最大失准时间还是可以的,算是仪器性能的一部分。其次,从计量管理的角度来说,每一个计量器具,要么进行每次使用前校准,要么进行周期性的校准(一直在使用),为什么要进行周期性的校准呢,是因为仪器随着使用和时间的推移,性能会降低,产生失准,所以为了控制测量的准确,减少误判的损失,就要求预防以及及时的纠正(如果校准发现不合格了,就要对其测量数据进行分析,把不合格品追回等等),这个周期,是根据仪器设备本身的性能和使用的频率及使用环境等等来决定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当然在很多标准里面,为了最大限度的使质量得到保证,损失降为最少,往往在标准里面规定了某些类型仪器的最大校准周期(这个是更多的是为了判定仪器是否失准,是否把不合格的产品当成合格的产品,从而产生严重后果)。所以说,校准周期,如果不是质量管理体系或者某些标准里面规定的,那么其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更好一些,当然如果能承受由于仪器失准带来的损失,就算你想把仪器校准周期改为十年,只要满足质量要求,那也是可以的(不过,应该通不过质量体系审核,和客户的审核吧,哈哈)。第三、作为校准,其目的是为了确定仪器与标准的差别,看其是否失准或者具体性能如何。每一次校准应该有两个目的:一、仪器不做调整,进行校准,通过结果来判定其是否符合前期测量的要求(即从上次校准后到本次校准前进行的测量是否准确);二,通过调整仪器等等,校准仪器,得出的校准结果作为能否满足以后测量使用要求的依据(以本次校准结果来决定以后仪器的使用范围及对象,直到下一次校准为止)。校准仅仅只是指明校准时仪器本身的性能,并不能保证以后的情况,是没有所谓的有效期的,所以校准证书上是没有有效期的。就算是客户要求,严格来说,也是不能加上建议下次校准日期的(除非是上面的第一种情况,这个有效期是仪器本身的一种性能,比如食品保质期之类的)。严格来说,校准证书上时不能有有效期,也不应该有建议下次校准日期(你依据什么来建议?规程吗?那是检定,是国家强制管理的问题)。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又有几个人明白校准的目的及作用?大多数都是为了通过审核和客户审查。只不过由于现在面向外国客户或者使用国外体系标准多了,不能用原来的检定(人家不认检定),只能校准,所以就校准了(看看多少校准是依据规程就知道了),只是为了校准而校准,但是计量管理里面是要有校准周期的,所以由于不懂或者偷懒,就要求在证书上写上建议校准日期,当做校准周期了。如果真的能明白校准的目的及作用,那么就应该要求校准证书出具两组数据:一组是仪器未作调整前得出的校准结果,作为判断上一周期测量质量的依据,国外标准里面有叫做 ”as found data  “二是仪器调整之后(或不需要调整)得出的校准结果,作为下一周期之内仪器适用范围及对象的依据,叫做“as left data ”。至于什么建议校准日期等等,那是一概不理会的。只可惜,目前我们企业本身也要求证书上有有效期(一是很多来审查的人要求证书有有效期,二是公司内很多人觉得有有效期可以省很多事情,只要一拿出来证书来,有校准日期,有下次日期,那么好多事情就可以糊弄过去了)。至于说的计量机构为了什么目的而故意写,那样固然不对,但是你不理他就是了。
平顶头aa 发表于 2010-9-27 08: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成精


    给不给下次校准日期要看相应的国家校准规范是否有相关规定:若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无则原则上不给出,除非客户要求。
xnday365 发表于 2010-9-27 08: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公司有台仪器是开的校准证书,我们想把它的校准周期定为两年,开的证书上面有建议的这项是很难看和搞定的。
yangfengchao 发表于 2010-9-27 11: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把企业的计量管理人员也说的太一无是处了吧,既然没有必要写校准机构就不写嘛,我们是去校准机构进行量值的溯源,又不是你们搞量值的传递。仪器是我们企业的,校准的周期我们根据生产和使用频率以及仪器的稳定性,自己会安排。我们有可能把校准的周期还可以选择3个月、5个月呢,校准机构只要能保证校准数据的准确性就行了。
陈庆 发表于 2010-9-27 12: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是对的呀,是建议嘛,又没说是必须的,再说计量员应该懂这个的嘛:)
lyzbb 发表于 2010-9-27 12: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规定,就必须按照规定的去做。不知道计量部门每年的审核是怎么通过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6 22: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