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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报告给建议下次校准日期是否有欠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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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manzh 发表于 2010-9-30 21: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名词,国际上的主流是校准。以往中国的计量都是以检定为主,但目前,校准在各个计量机构里也越来越普遍。以我工作的电力计量来说,电力企业也越来越倾向于出具校准证书,这样,也能为下一步的计量纠纷留下余地。
hk967 发表于 2010-9-30 21: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没什么关系吧,毕竟不是说强制的东西,你给个建议还不行吗?只是参考不是硬性规定。
落日 发表于 2010-10-1 12: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人都会要求给出的,随大流吧;客户另有要求的话,校准机构会依照进行的
davidow 发表于 2010-10-2 20: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量友发表的意见均有道理。这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
最理想的是,在校准证书上注明:测量仪器的示值可能随时间产生变化,建议定期进行校准。而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计量的风险,自行确定校准周期。
但是有些仪器,根据仪器原理和实际,给出校准周期的建议还是有意义的。国外也是给出建议的,例如建议在定期进行期间核查时,校准周期为一年。有些给出7年的周期。
zhsh2006 发表于 2010-10-3 23: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时间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现在公司基本上没有超过一年的周期。要是半年就有点那个了。
hongtashan 发表于 2010-10-4 07: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cqyork


    请这位仁兄讲清楚“校准日期”与“一年一检”的区别在哪里。
hongtashan 发表于 2010-10-4 10: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1实验室不应该因为要对客户做出解释就规避正确的证书格式,
CNAS CL01:2006
4.7.1b)实验室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技术方面的沟通并获得建议和指导,以及根据结果得出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在整个工作过程当中,应当与客户保持沟通。
4.7.2 实验室应向客户征求反馈,应用以改进管理体系、检测和校准活动及客户服务。
注:反馈的类型包括:
客户满意度调查
与客户一起评价检测或校准报告。
黑色阳光 发表于 2010-10-4 23: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牵扯到职业道德有点夸张 证书上写得很清楚 是建议下次校准时间 也不是什么强制性的 并且这个半年或者一年的有效期也是参考检定规程来的 是有据可寻的 各个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定制校准时间 稳定性好的仪器完全可以人为地延长它的校准时间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abdong 发表于 2010-10-4 23: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位:11楼的只是说一个现象而已,一年一检是不少规程或规范上写的,如果是校准证书你觉得不需要完全有理由提出去掉符合性判断或者是建议校准日期。
校准出具符合性判定和校准周期都是应该与客户协商的,这是17025上规定的,当然现在都默认出具此两项。
另外说一个个人的意见:
如果计量机构不出具符合性判定,那新买的设备出现不符合的参量各位做设备管理员的是否能一眼看出其是否需要更换呢?这不是说设备管理员的能力问题,而是设备众多其相关的检测标准不是每一个都能熟记于心,其上面的误差重复性要求并不是每个都能被人熟知,特别参数众多时,这一符合性判断就更加具有其意义了,这可以省去不少麻烦。我们单位原来就是作为一个计量机构,在标准送校时我还是宁可别人给一个符合性判定,比自己看相关的标准省心多了。
校准周期这讨论,上面不少高手已经讨论得非常透彻了,我就不再发表愚论了。
一般我们对仪器进行校准后,都会将设备校准中遇到的问题跟客户说明,或者对客户使用上遇到的问题进行简单的解答,但如果为了校准周期和符合性判定这两项跟客户展开无休止的讨论,那估计我会先按常规办,如客户要求不要按其办,而不为这解释不完的问题与客户发生争执。
请楼上这位仁兄仔细阅读此帖各位发言再进行评论。
shtanjia 发表于 2010-10-5 1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并没有违背职业道德,因为给出的是“建议下次校准日期”所谓“建议”并没有强制的意思,况且这个建议也是依据或参考相适应的规程,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给出的,应该具有合适的合理性。至于企业的相关负责计量工作的人员不懂这个“建议”的含义,把建议日期当作有效期,那只能说是企业计量人员没有好好学习相关的计量工作方面的知识,理论上说,在企业负责计量工作的人员,都应该经过计量培训的,应该能够区分检定和校准的区别的,也应该理解建议校准日期的含义的。
xqbljc 发表于 2010-10-5 11: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0-10-5 11:33 编辑

57楼讲的非常有道理,有理、有力、有节。即使向用户解释一下,又有什么,用户不了解校准的含义,这是很正常的事。实际上,我们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的人不也是在工作中学习的吗?!也许我们在刚开始的时候,对校准的理解还不如用户呢。
     所以,仅强调我是“建议”,非强制,这不是什么合适的理由,因为现状是,某些人包括用户把你的“建议”太当那么回事了。
花匠 发表于 2010-10-5 22: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作是免费广告:到期送检。当然不必死搬教条,只要不违反计量法就行
五分之二 发表于 2010-10-6 10: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存在即是合理,同样的事情,给你的感觉和给别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至于上升到“职业道德”的层面确实有点高。
要是有人想要“建议周期”,他们不给出具的话是不是其也欠缺“职业道德”呢。
建议,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完全在自己,也就是你所在公司自己决定。与其是否建议好像没有太大的关系吧。
至于说别人见到“建议周期”就不再讨论确定自己周期的事情这就是公司自己的问题了。
“建议周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就像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
逗豆-r 发表于 2010-10-7 2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3#的看法,计量员完全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使用频率和仪器本身的稳定性来决定校准周期。
 楼主| 成精 发表于 2010-10-8 10: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 黑色阳光


    首先这个建议是个误导或说诱导,你认同不?
国家对于校准这个要求是不能给有效期的,
校准单位确实没有给有效期,但给了一个存在误导或诱导的建议下次校准日期,
试问:这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单位应该做的吗?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个不理解的地方,所以发到论坛上让大家讨论,
看来也有很多像我一样不理解也不支持的量友呀!
O开心O 发表于 2010-10-8 16: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尽然,有的企业要求要建议有效,只是一个建议而已,不是强制你必须。
xqbljc 发表于 2010-10-8 16: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情况下,说是企业要求,其实是强加的“建议”。另外,中国的文字解释比较复杂,所谓建议,完全会被解释为必须的校准周期,属圣旨性质的文字。
毫厘之差 发表于 2010-10-12 10: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量友计量机构难做呀!难就难在众口难调,善意的建议大家会想成是计量机构在搞小作.只给校准数据不给结论,客户立马找你,说不知道合格不合格.大家说计量单位要该怎么办?
cxymql 发表于 2010-10-12 14: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计量检定过度到校准已经给企业带来了不少的影响了,现在又从校准周期是从机构提供转向企业自己决定,估计会给企业更有些不适应了。改是势在必行的,变是国际接轨,前提是企业的品质管理的人员要有足够的责任心和意识到对仪器计量与公司产品质量和生存息息相关才行。
happyok 发表于 2010-10-18 10: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daojianxiu


    说的很详细啊~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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