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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多参数模拟仪的计量特性、通用技术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结果、校准证书和校准周期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配置、使用中和维修后的多参数模拟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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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多参数模拟仪可模拟人体心电、呼吸、有创血压、心输出量、体温等多项生理参数。所需各种生理信号由数模转换器产生,信号幅度和频率由输入的数字量控制。心电信号通过微控制器控制数模转换器产生,经电阻网络衰减后由导联分配网络输出;呼吸信号通过模拟呼吸时阻抗的变化,借助心电导联输出;血压信号由电阻桥式传感器产生,与施加的激励电压成比例;心输出量信号利用热敏电阻与温度之间的关系间接进行模拟;体温信号用热敏电阻在指定温度的电阻值进行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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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特性
3.1
心电信号幅度
正常窦性心律信号最大允许误差为±2%。
3.2
心率
正常窦性心律信号最大允许误差为±(示值的1%+1)次/min。
3.3
心律失常波形
应与其相应的标准波形相符。
3.4
呼吸基础阻抗
呼吸基础阻抗应至少能提供500Ω、1000Ω、1500Ω、2000Ω等可选值。最大允许误差为±3%。
3.5
血压信号
最大允许误差为±2%。
3.6
心输出量信号
最大允许误差为±3%。
3.7
温度信号
最大允许误差为±3%。
3.8
参考波形
参考波形幅度最大允许误差为±2%,频率最大允许误差为±1%。
注:参考波形一般包括正弦波、方波、脉冲、三角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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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要求
被校多参数模拟仪(以下称“被校设备”)应标有生产厂家、型号、出厂编号、电源额定功率及频率。应无影响其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按键、开关应接触良好,响应灵敏。各按键、输出接口的标识应正确、清晰。显示应便于观察。所有附件应齐全,并附有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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