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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贝塞再现性的定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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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1-9-16 21: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在相同测量条件下的重复性,要求测量次数大于等于6次,使用贝塞尔公式计算。那么在改变了的条件下的再现性,定量计算时也应使用贝塞尔公式计算,那么测量次数也应在6次以上,对吗?
长度室 发表于 2011-9-16 22: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利用贝塞尔公式计算标准偏差,都要满足测量次数n≥6,否则结果不准确,应改变方法,如极差法、较差法、最大误差法等。
 楼主|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1-9-17 14: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2#长度室
其实我想问的是:复现性的定量计算也应该使用标准偏差是吗?
长度室 发表于 2011-9-17 16: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随风飘扬

复现性可用实验标准偏差来定量表示,计算公式即为贝塞尔公式。因为是改变了测量条件,因此给出复现性时,应说明改变条件的详细情况。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9-17 16: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随风飘扬

  复现性和重复性都是“同一被测量多次测量所得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区别在于是否改变了“测量条件”。不改变测量条件时得到的是“重复性”,改变了测量条件时得到的是“复现性”。
  “条件改变与否”意味着实验的方法不同。要考核“同一被测量多次测量结果间的一致性”,就决定了它们都“可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定量地表示”(见JJF1001对两个术语定义各自的注3),因此决定了它们的数据处理方法必然相同。定量表示测量结果的分散性的有效指标是标准偏差,所以无论是重复性还是复现性都用标准偏差来表示。
 楼主|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1-9-17 17: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5#规兄,您描述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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