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次遇到外方审核时,都要求我们提供“送检率”和“合格率”两项统计资料(以月为单位统计)。应该说送检率(还是应该定义成“受检率”比较恰当)这一统计指标较易得到,但“合格率”这项指标每次都很难跟来审专家沟通清楚,他们也没考虑得我们这么细,所以也给不出一个权威的解释和定义,只是说有这个要求。但我确实没有看见哪份标准中有这一要求。 如果作为调整检定周期或确认间隔的参考依据,我个人感觉“送检合格率”这一指标并不具备很大的参考价值,因为它并没有连续跟踪每一件器具的受检情况。确定或调整某件器具检定周期或确认间隔的依据应该是连续跟踪该器具的周检情况,当连续两个周期出现一次检定不合格时就应该考虑缩短周期了。出现这一情况通常反映出该器具要么使用频率高、要么使用环境差、要么器具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导致计量性能下降、要么就是操作人员使用不当。除最后一项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外,前三项都可作为缩短检定周期的理由。 目前我单位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基本实现了计量器具周检的动态监控与管理,器具的送检、受检、提取以及超期的预警等信息都能通过网络实时地显示和查询。但现在困扰我们的,是统计功能还不能做到实时动态的显示。 有许多企业的统计时限规定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这主要是依据我们通常的规律,即器具从送检到完成大约需要5个工作日(指批量的统计规律)。因此在这一时段送检的器具,检定完成的时间基本上是月初至月底,但也只是大概,无法做到精确统计。现在通过网络手段,无需下达《周检计划》或《送检通知单》,器具的送检时间和完成时间都能实时的得到,就是在统计功能上遇到了瓶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