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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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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6: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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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对测量管理体系进行第三方审核时,都会提出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等指标要求。“受检率”比较好理解,但“合格率”这项指标提出的依据是什么?又如何定义?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详细资料。有哪位量友知道这方面的信息?欢迎各位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2-3-31 08: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

检定合格数量/送检数量。

检定合格数量,为一次检定合格量,不包括调修后合格数量。

此指标,可反映测量设备确认间隔是否合理。
==========

请楼下指正。
发表于 2012-3-31 14: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2-3-31 14:39 编辑

测量设备的合格率有在用测量设备抽查合格率、测量设备送检合格率、测量设备检定合格率等。
  1.抽查合格率
  抽查合格率用于考核现场在用测量设备的合格状况。抽查合格率越高,风险性越低。抽查检定合格率的计算中,除了示值误差超差外,超期、损坏、无账、丢失、报废和封存后的在用等均计入检定不合格数。按规定抽查比例在现场抽查测量设备总数为N,经检定/校准和按管理程序规定识别的不合格数为n,则:
  抽查合格率=(抽查合格数n÷抽查总数N)×100%。
  2.送检合格率
  送检合格率在企业有时也常称为一次检定合格率,送检合格率用于控制计量确认间隔长短是否适宜。送检合格率过高表明计量确认间隔过短,经济性差,过低表明计量确认间隔过长,风险性高,均应调整计量确认间隔。若送检总数为N,未经任何调整和修理的情况下进行检定/校准,合格数为n,则:
  送检合格率=(未经调修的检定合格数÷送检总数)×100%。
  也可以用送检合格率控制现场在用测量设备的合格状态。用送检合格率控制现场在用测量设备合格状态时,送检总数包括按送检通知单正常送检数和送检通知单以外的非正常送检数,未经调修的检定合格数则仅包含送检通知单规定的到期送检测量设备,其中送检通知单以外的非正常送检测量设备即便是检定合格也不计入合格数。因此未按送检通知单规定时间送检的测量设备也均计入不合格测量设备。
  3.检定合格率
  检定合格率用于监视计量检定/校准工作质量,即控制检定/校准过程的错漏检状况。检定合格率越高越好。若在检定/校准人员已经完成检定/校准而尚未发出的测量设备中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测量设备,抽查总数为N,经再次复检,复检合格数为n,则:
  检定合格率=(抽查检定合格数n÷抽查检定总数N)×100%。
发表于 2012-3-31 14: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平时使用的检定合格率就是3#所说的送检合格率。如果这个指标较低,则说明有不少在用的仪器在送检的时候就已经不合格了,必须调整检定周期。
 楼主| 发表于 2012-4-2 08: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2-4-2 08:56 编辑

“送检合格率”这一指标和公式看似简单,统计起来却是非常复杂。至今我还没有看到哪个单位,或哪款计量器具的管理软件能够将其统计得准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式中的变量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在大型企业中,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有数万件,计量器具的状态信息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入库检定”、“一次性检定”、“使用前检定”,还有封存(或停用)后重新启封时的检定,统计时哪些应该计入送检总数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其次是数据采集的时段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按月、季、半年还是一年进行统计?器具的检定周期各不相同,有一个月的、三个月的、半年的、一年的、两年的。若按不同的时段进行统计,则有可能出现有的器具统计了几次,有的却一次也没有。

第三是统计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是按部门进行统计还是按整个企业进行统计?有时因为部门的器具量太少,造成统计指标的波动非常大,失去了参考的意义。

“送检合格率”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统计一个周期(即每件器具只统计一个周期)内,所有送检器具未经调修,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占全部送检数的百分比。正是由于各类器具的检定周期不一致,造成统计起来非常困难。实际统计中,“送检总数”和“合格数”又是由许多变量构成的,如:计划数、应送数、实送数、实检数等。由于计算机统计时只采集到了变量的数值,并没有办法识别这些数值是哪几把具体的实物量具。因此,计划数与实送数相等并不能说明统计数据不失真,有可能有两件计划送检器具未送检,而实检数中又包含了两件提前送检的器具。

另外,由于器具的送检时点与检定结束的时点往往有几天的时间差,而计算机的统计又是动态的,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送检数与实检数的起始采集时点与结束采集时点又如何设置?

如何能够动态、实时、准确地反映这一指标,希望得到各位高手(包括软件编程人员)的指点。谢谢!

发表于 2012-4-2 10: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兄所言极是。实际上就是有软件,也是要靠人去输入的,而检定员一般不愿意,怕追溯。曾有一客户要求我们将调修前后的数据都要在证书上体现(不然不付调修费),我们按照做了,他们立即又找来了,说领导要追溯,麻烦大了,让我们把不合格的数据删除,只给出最终合格的结果。可见,统计出准确的送检合格率会带来追溯的问题,而追溯更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发表于 2012-4-2 16: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2-4-2 16:19 编辑

1.计量工作的指标有考核指标和统计指标两大类。考核指标是强制各基层单位必须达到的和完成的指标,各单位完成的指标应不低于给定的指标,否则将进行经济处罚。统计指标是用来改进计量管理工作,修改或者制定计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用的,统计指标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低于或者高于给定的指标都应该调整管理制度。
2.我在3楼说的三个指标,其中1抽查合格率和3检定合格率就是用于考核的指标,其中抽查合格率是用来考核各测量设备使用单位的,检定合格率是用来考核计量检定部门的。而2送检合格率则是主要用来作为统计指标的,一般不适于用于考核。实际统计数据显示低于或者高于统计指标,计量管理部门都应该调整检定周期和确认间隔。低于这个统计指标时计量管理部门应该缩短检定周期或确认间隔,高于统计指标时计量管理部门应该延长检定周期或确认间隔。
3.路兄说的送检合格率统计基数问题,因为指标的作用不同而应该分别规定。我在3楼说的送检合格率是指周期检定的送检合格率,目的是用于调整检定周期和确认间隔。如果用于动态管理测量设备的合格供方或者控制采购质量,就应该更名为新购测量设备送检合格率,计算公式应该是:(入库检定合格数÷入库检定总数)×100%。而“一次性检定”、“使用前检定”,封存(或停用)后重新启封时的检定合格率统计是没有管理价值的,应该排除在统计数据之外。
4.关于一些部门测量设备较少不适宜按百分数考核时,建议考核到“件”,而不用百分数,有一件就考核一件。有的企业拥有数万或者十多万台件测量设备,也是按件考核的,丢失或者损坏一件测量设备,超期送检一件测量设备,发现一件无账“黑”测量设备,检定员发生错漏检一件或者无故不能按期返回送检计量器具等均按件处置。把以上有百分比的指标均作为统计指标,用于调整计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这种管理模式可以供大家参考。
5.关于“由于器具的送检时点与检定结束的时点往往有几天的时间差”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以送检通知书规定的测量设备编号和规定的送检时间点为准,并结合企业规定的统计时限来采集统计数据。有许多企业的统计时限规定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因此下达测量设备送检通知单时也应该按此规定的时限下达送检计划,而不能以月底为界下达。
 楼主| 发表于 2012-4-2 22: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每次遇到外方审核时,都要求我们提供“送检率”和“合格率”两项统计资料(以月为单位统计)。应该说送检率(还是应该定义成“受检率”比较恰当)这一统计指标较易得到,但“合格率”这项指标每次都很难跟来审专家沟通清楚,他们也没考虑得我们这么细,所以也给不出一个权威的解释和定义,只是说有这个要求。但我确实没有看见哪份标准中有这一要求。

如果作为调整检定周期或确认间隔的参考依据,我个人感觉“送检合格率”这一指标并不具备很大的参考价值,因为它并没有连续跟踪每一件器具的受检情况。确定或调整某件器具检定周期或确认间隔的依据应该是连续跟踪该器具的周检情况,当连续两个周期出现一次检定不合格时就应该考虑缩短周期了。出现这一情况通常反映出该器具要么使用频率高、要么使用环境差、要么器具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导致计量性能下降、要么就是操作人员使用不当。除最后一项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外,前三项都可作为缩短检定周期的理由。

目前我单位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基本实现了计量器具周检的动态监控与管理,器具的送检、受检、提取以及超期的预警等信息都能通过网络实时地显示和查询。但现在困扰我们的,是统计功能还不能做到实时动态的显示。

有许多企业的统计时限规定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这主要是依据我们通常的规律,即器具从送检到完成大约需要5个工作日(指批量的统计规律)。因此在这一时段送检的器具,检定完成的时间基本上是月初至月底,但也只是大概,无法做到精确统计。现在通过网络手段,无需下达《周检计划》或《送检通知单》,器具的送检时间和完成时间都能实时的得到,就是在统计功能上遇到了瓶颈。

发表于 2012-4-3 07: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占全部检定计量器具的百分比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7: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jsyzwgh
你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占全部检定计量器具的百分比
jsyzwgh 发表于 2012-4-3 07:54

没有这么简单吧!器具的检定周期各不相同,一万件器具,一年下来检定量次高达几万,检定过一次、两次、三次、四次的器具都有。还有检定不合格,修理后重新检定又合格的,计算机可识别不了检定合格与检定不合格的是否是同一把量具,它所统计到的只是合格与不合格的数量。
发表于 2012-4-4 07: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理的不算,你看一看关于计量器具的管理的指标,有这方面的计算方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08: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jsyzwgh
修理的不算,你看一看关于计量器具的管理的指标,有这方面的计算方法
jsyzwgh 发表于 2012-4-4 07:03

我知道修理的不算,但计算机不知道。人去判断很好办,凡是修理后的均不计入。另外,还有非正常周期送检的。一定时段内有的器具送检不止一次,后面送检的算还是不算?还有的量具由专门的修理部门或委外修理,检定人员接到任务时根本无法判断该量具是否经过修理;还有新购置计量器具的入库检定、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等,这些对于检定人员来说都无法判断识别是否需要计入。数以万计的量具,靠每一位检定人员来进行判断和统计,再由专人进行汇总是不现实的,也做不到。人工操作都如此困难,普通计算机更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人工智能,必须用程序来进行识别,不容易呀。若您有这方面的资料,能否发上来共大家交流?

发表于 2012-4-4 22: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路云

1.关于“送检率”与“受检率”的叫法,完全可以按本单位的习惯给予明确定义就是了。其主要目的是考核基层单位是否按期送检,以确保测量设备的受控率和现场在用测量设备的合格率。送检率(或受检率)的分母是送检通知单(或送检计划)的测量设备总数,比较容易掌握。关键是其分子,并不是简单的实际送检数,而应该是以送检通知单指定计量编号的测量设备为准,送检通知单以外的例外送检量应该剔除。否则因为例外送检的存在,往往送检数有时还会大于送检通知单规定数,好像送检率达到很高的百分率,甚至达100%以上,实际上却掩盖了该送检而未送检的真象,造成测量设备的失控。
2.送检合格率是送检总数中未经调修而检定合格(有称一次检定合格)的情况。检定周期或者计量确认间隔“期长”是不能具体到每一件测量设备的,只能针对某个品种,或者某种适用场合制定和调整期长。送检合格率对于识别是否需要调整期长是非常重要的指标。送检合格率过高意味着期长定得过短,花费的检定成本太高,应该延长期长。送检合格率过低,意味着测量误差风险太大,应该压缩期长。至于到底应该调整哪一种或者哪一方面的测量设备检定周期和确认间隔,则应该进一步统计分析。
3.实现网络平台管理后,统计功能更应该做到实时动态的显示。只要送检和接收双方对照网络显示的送检计划按编号和计划送检时间逐一验收,仍然会以醒目颜色提示未送检测量设备,网络平台上也会立即显示出送检率。检定员只要将检定数和“一次检定合格数”输入,送检合格率也会立即显示出来。
4.送检率的统计因为是送检时双方及时交接,处于实时统计之中,统计起至时间没有任何困难。送检合格率的至于起至日期的确定和检定工作是否滞后完全无关,这完全是企业统计工作的需要而统一做的规定,可以不要考虑那么复杂。这个月没有统计到,下个月一定会统计到。调整“期长”不能以一个月的统计结果为依据,否则期长就会不停地调整,于计量管理不利。应该规定连续若干个月(比如连续三个月),送检合格率过高或过低才进行“期长”调整。
发表于 2012-4-5 10: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路云

1.关于“送检率”与“受检率”的叫法,完全可以按本单位的习惯给予明确定义就是了。其主要目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4-4 22:23



    嗯,看明白了。
发表于 2012-4-5 13: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送检就是把计划内和计划外送检区分开,这样的话,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哪些量具该送而没送
发表于 2012-4-5 15: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送检的计划数与合格数一比不就出来了吗
发表于 2012-4-5 15: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出版的《计量管理函授讲义》上有关于几个率的说明和计算方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06: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2-4-6 06:58 编辑

回复 13# 规矩湾锦苑

“送检率”和“受检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指标,我所看到的资料中都是叫“受检率”。这两个指标的计算公式中都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变量,如:计划数、应送数、实送数、实检数、合格数等等,各变量又有不同的定义,所包含的器具也不尽相同。不知各位是否参与过这两项统计指标的计算机编程工作,如果没有参与是体会不到其中的难度的。“送检率”这一指标的定义是送检器具数占计划送检数的百分比,分母是计划数,而不是应送数,也不是实送数,分子根据定义应该是实送数,即“送检率”=(“实送数”/“计划数”)*100%。所以“送检率”大于、小于、等于100%的情况都是有可能的。而“受检率”则不同,它的分子仍然是实送数,但分母却是“应送数”+“提前送检数”+“停用后重新启用数”,即“受检率”=[“实送数”/(“应送数”+“提前送检数”+“停用后重新启用数”)]*100%,因此它不可能大于100%。所有这些指标都是从月初首日0:00时开始统计,按日累计,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的24:00时,包括“送检合格率”也不例外。

计量器具通常都会提前送检,对于计划外送检的器具数是不能将其剔除的。并不是像您所说的“这个月没有统计到,下个月一定会统计到。”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的器具的有效期是在月初,当这些器具提前送检时,便会出现跨月现象。也就是说,实际送检的那个月并不是有效期到期的那个月,属计划外的,如果将其剔除,便没有统计到这些器具。到了下个月,由于已经送检了,且有效期也已经更新,所以也不会在计划中出现。如此下去,便会出现大量器具遗漏,统计数据失真。

“送检合格率”=(“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实送数”)*100%。由于“一次性检定合格数”涉及到“实检数”,而“实检数”通常会滞后于“实送数”,特别是接近月末送检的器具,完成检定的时间往往会跨至下个月,造成统计的困难。统计“当月送检合格率”只是相对于当月送检的实送数进行统计,分子“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必须待当月“实送数”全部完成后才能采集完毕。因此,采集时点与完成时间滞后是有关系的。如果将分母“实送数”更换为“非修理后的实检数”,指标名称也由“送检合格率”变更为“实检合格率”,那就可以做到分子数和分母数的同步采集,消除了时间滞后的影响,实时动态地显示“实检合格率”这一指标。

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后,不可能要求检定员每时每刻去输入检定数和一次检定合格数。第一,这项工作是事后的人工输入,几十位检定员手上接到的批量任务可能分批执行,无法做到及时准确的输入,信息也就不能实时准确的显示;第二,检定员也没这个义务来做统计工作,这应该是电脑自动完成的工作,检定员只需在检定过程中将检定原始记录输入后提交到核验人员进行核验,核验人员核验后点击“提交”,计算机会实时将该器具的检定结论、状态、有效期等自动更新。第三,有许多器具(包括测量设备)的修理并非计量部门所能。这些器具经修理后重新送检,有可能相隔数日,也有可能相隔数周,甚至有可能相隔数月。器具收发人员每天面对数以百计甚至上千的器具收发量,不可能由收发人员来对每一件器具进行人工识别是否是修理后重新送检的,也没那个能力。再说器具修理前、后的检定人员也不是同一人,所以说检定人员也没有办法和能力来做这件事。之所以说难,就是难以获得“非修理后的实送数”。

发表于 2012-4-7 0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路云

  各单位的叫法不同,关键是本单位的术语规定。
  “送检率”可以定义为“送检器具数占计划送检数的百分比”。分母是计划数,列入送检计划的就是应该送检的,计划数可以认为就是应送数。分子根据定义应该是实送数,但是实送数不是全部的实送数,必须抛除计划外的非正常送检数,计划外送检是本不应该送检的,因为发生或者怀疑发生了问题才送检,只有从分子中抛除这一部分测量设备,才能把本应该送检而没有送检的真相暴露出来。
  “送检合格率”=(“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实送数”)×100%。虽然“一次性检定合格数”涉及到“实检数”,而“实检数”通常会滞后于“实送数”,可是送检合格率是按时间统计的。从上个月26日起到本月25日止,检定了多少件是清楚,至于检定的这些测量设备是什么时候送检的,是谁检的,并不影响被检件数,在这些被检测量设备中有多少件一次性检定不合格也是很容易统计到的,因此,这个月的送检合格率是很容易计算出来的,也是唯一的。
发表于 2012-4-7 07: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的送检数和送检的合格数之比
 楼主| 发表于 2012-4-7 09: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2-4-7 09:16 编辑

回复 19# 规矩湾锦苑

“计划数”与“应送数”是两个概念不同的变量:

计划数=有效期至统计月内的所有在用器具数   (注:不包含使用前检定类器具)

应送数=计划数+统计月之前已超期而未送检的器具数

“实送数”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应该就是实际送检的器具数,不应该剔除计划外的非正常送检数。您所说的“计划外送检是本不应该送检的,因为发生或者怀疑发生了问题才送检,”我认为并不全面,计划外送检并不完全是您说的这一种情况,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已超期而未送检的;②因有效期到期日在法定节假日或单位公休日期间需要提前送检的、③因有效期到期日之前需要携带外出使用而需要提前送检的、④因有效期到期日正处于连续试验期间,测量不能中断而需要提前送检的、⑤封存或停用的器具重新启用送检的。这些都属于计划外的送检数,并不是不应该送检。而且这些数据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除了第①项能够在月初首日得到外,其余几项都无法预知。我在18楼中所列的“送检率”公式中遗漏了第①种情况,其“送检率”的定义应该是“送检器具数占应送检数的百分比”,“送检率”这一指标应该将“应送数”作为分母,而不应该将“计划数”作为分母。即:

送检率=(实送数/应送数)×100%

因为分子小于、大于、等于分母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所以“送检率”小于、大于、等于100%的情况都会出现,因此“送检率”这一指标不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受检率”这一指标则考虑了所有提前送检的情况,所以不会出现大于100%的现象,因此拟用“受检率”取代“送检率”。即:

受检率=[实送数/(应送数+提前送检数+停用后重新启用数)]×100%

只要“受检率”低于100%,必定有超期未送检的器具存在,单位应力争将“受检率”控制在100%。

关于“实检合格率”这一指标计算公式中分子“一次性检定合格数”的统计,在我们实际的统计过程中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容易。所检器具中不合格的器具数是很容易得到,但检定合格的器具无法判定是否是未经调修后的检定(其原因我在18楼中已有阐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实检数-不合格数

发表于 2012-4-8 00: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路云

  路兄说的是有道理的。可是,我们之所以统计测量设备管理的各种“率”,目的是为了控制超期和不合格测量设备带来的误差风险。大于100%的“送检率”对于测量设备管理和控制误差风险是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
  统计送检率的目的是什么呢?是防止到期应该送检而没有送检造成超期使用,超期使用是会造成不合格测量结果的,不合格测量结果是会造成误判风险的。因此送检率的分子中一定要排除非正常送检数,避免测量设备使用单位用非正常送检的测量设备顶替到期应该送检的测量设备,以掩盖其因种种原因逃避规定的送检任务。
  比如计量部门下达到期送检通知单需要送检100件,使用单位送检了101件,其中因意外损坏和因故提前送检了7件,因新领测量设备送检了8件,因封存测量设备启封送检了4件,因现场计量纠纷仲裁送检了2件,即计划外送检总数21件,真正在送检通知单内的送检数只有101-21=80,此时统计送检率只能是:[(抛除计划外的非正常送检数后的实际送检数)/(送检通知单规定的送检数)]×100%=(80/100)×100%=80%,而不能认为送检率101%。
  那么我们统计“受检率”的目的是什么呢?路兄说的受检率定义我也表示赞同,可是我觉得不能起到增值的管理工作,我们也是没有必要去做的。如果统计受检率的目的和统计送检率的目的一致,我们就可以仿照把计量标准和测量标准定义为同一个术语一样,把送检率和受检率也定义为同一个术语的两种表述。
  关于路兄18楼说的“送检合格率”=(“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实送数”)*100%。由于“一次性检定合格数”涉及到“实检数”,而“实检数”通常会滞后于“实送数”,从而计算困难的问题。我们认为还是回到管理目的上了,统计送检合格率的目的是考察检定周期或者确认间隔“期长”的合理性,从而决定是否调整期长。因此用“实送数”统计并没有价值,可以把“实送数”换成“实检数”,实检数是很容易按时间节点统计的。就如你所说,干脆把送检合格率就定义为实检合格率,让送检合格率=(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实检数)×100%。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23: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规矩湾锦苑

规矩版主认为“受检率”不应将计划外的器具统计进去,过去我们也曾这么做过,但后来发现是有问题的。第一是统计数据失真,计划外的器具已送检,但没有一个月对这些器具进行了统计(注:这里特指提前送检的和封存后重新启封的)。虽然提前送检不会导致器具超期的后果,但与统计的要求是相悖的,不能因为不会导致超期就能将其遗漏。器具明明送检了,“受检率”却反映不出来;第二会误导计量器具的管理人员和领导,就拿你22楼的例子说吧,本月计划送检数是100件,实际只送了其中的80件,还有20件未送检,按您所说的“送检率”计算公式计算,本月的送检率为80%。这20件超期未送检的器具到了下个月就成了计划外的“应送器具数”,假设下个月到期的计划数仍然是100件,这100件也如期送检了,那么下个月公布的送检率就是100%,与这20件超期未送检的器具是否送检毫无关系。计量器具的管理者和领导看到送检率为百分之百,没有人会认为还有超期的器具,一定会认为超期的器具已全部送检,否则百分之百的送检率是怎么出来的?如此下去,只有当月的统计数据有所反映,起不到持续追踪监控的作用。所以应将“应送数”(计划数+超期未送检数)取代“计划数”。另外,将“提前送检数”和“停用后重新启用数”也纳入到“受检率”的统计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①所有纳入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都应该实施监控,统计数据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动态地显示,不得有遗漏;②可以大大简化计算机编程的复杂程度和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工效,对器具的监控不产生任何影响,统计数据也动态真实地反映了器具监控的现状。因为超期的器具必须纳入统计,如果要将“提前送检数”与“停用后重新启用数”剔除,则必须人工将这些器具在计算机中做标识,否则计算机无法识别哪些计划外器具纳入统计,哪些器具应剔除。

“实检合格率”中的“一次性检定合格数”计算机是很难识别和采集的。例如:某器具送检后经检定不合格,经过修理后又重新送检,检定合格。那么在电脑中统计的“实送数”就会将该器具统计两次。对于后一次送检,电脑是无法识别该器具是否是经修理后的。所以说“实检合格率”这一指标要统计准确还真有难度。

发表于 2012-4-9 00: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路云

哦,我们是这样处理的,供你参考:
  本月计划送检数是100件,实际只送了其中的80件,还有20件未送检,无论例外送检增加多少件,本月“送检率”只能为80%。这20件超期未送检的器具仍然要列入下月送检计划,不能列入计划外的应送数。假设下月到期的仍然是100件,那么下月送检通知单计划内送检数就应该是120件,如果这20件还没有送检,下月送检率就是100/120=83%。公布的送检率不会是100%,对没有完成送检率的单位仍然会进行经济处罚。这20件超期未送检的器具再下个月还不送检,还是会被统计。连续三个月通知仍不送检,将以测量设备丢失按原价数倍价格重罚。
  “提前送检数”与“停用后重新启用数”剔除,是不必人工将这些器具在计算机中做标识的,计算机完全可以自动识别。因为送检通知单是计算机自动下达的,是自动识别到期日期和计量编号的,不属于到期送检和送检通知单规定的计量编号中的测量设备而送检的,在计算机程序中可以设计为不计入计算送检率的“送检数”当中。
  “实检合格率”中的“一次性检定合格数”,计算机也很容易识别和采集。因为修理时是需要开“修理单”的,如果实现了网络平台无纸化办公,修理单也是网上自动生成,自动传递的,送检数减去修理数就是一次性检定合格数,实现自动统计应该没有什么困难。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07: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规矩湾锦苑

计划往往是提前下的,通常都会至少提前一周以上,不可能到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才来打印计划单下发到各个单位,月末到期未送检的器具很有可能未列入计划。

关于不合格器具的修理,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计量部门修理的,需要开具《返修单》由量具修理部门进行修理,修理后再重新进行检定(检定人员可能不是同一人)。如果此时检定不合格,可能需要再次返修,这样返修数就会多于一次,统计数据会失真。另一种情况是计量器具的修理并不是由计量部门来做的,并不需要开具《修理单》,而是直接禁用,使用部门修理后有可能再次送检,只要送检时间不跨月,它仍然会被电脑识别为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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