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36# 规矩湾锦苑
我已经说了,我们统计的是“受检率”,而不是“送检率”。任何器具只要是按期(有效期内)送检,就应该立即在统计指标中反映。超期的也一样,只要一过到期日的24时,就立刻在统计指标中反映。您所说的这种统计模式,是我们原来使用单机版软件时的统计模式。现在是网络化了,所有的数据都在每时每刻的更新。所以工作模式、流程,以及统计方法都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完全不需要像过去那样下周检计划了。当天及之后的任何一天,或任何时段的器具到期情况、送检情况和检定完成情况,任何部门的系统用户都能自己查询到。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状态、统计数据都要在网络上动态地显性化展示。任何器具的送检,都应该让用户实时看到统计数据的变化。而不是送检时不变化,过了几天(到期日)没送检却看到统计数据的变化,也不知道哪天送检的器具引起的变化。因为器具送检后在网络上查询到该器具的信息是:状态是“送检中”,也看不到“有效期”。只有待检定合格后才会显示新的“有效期”,器具的状态也会重新变为“在用”,如果是“禁用”,则没有“有效期”。 您说的4月5日到期的器具在4月2日送检,不计入N和n中,即不参与统计,只是记录了“已送检信息”。这个“已送检信息”是什么信息?是不是用两个变量来记录该器具的唯一性编号和有效期?假设4月2日送检了300件各类器具,这些器具的有效期都分布在4月3日至4月10日一周时间内,那是不是每一件器具都要分别用两个变量来保存这些信息呢?否则到期日如何去进行统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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