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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质谱] 如何制定二级标准物质(GBW(E))定期确认量值的管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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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 发表于 2012-7-3 2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实验室针对电镀药水及电镀废水进行重金属浓度分析,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标准物质为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制的单元素二级标准物质,如水中铜、镍、总铬、金、钴、铁、锌等分析标准物质,每瓶100mL,标准值为0.100g/L,扩展不确定度为0.001g/L,证书上注明有效期为1年。由于某些元素标准液比较少用,一年后有的还剩半瓶多,但是证书已经过期了。如果倒掉再买新的,那不是太浪费了。我司每年都要ISO质量评审,依据量值可追溯性,是不是可以自己制定确认办法,自己定值确认来实现量值可追溯性呢?请专家指导,在此拜谢先!
vandyke 发表于 2012-7-4 21: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说有没有技术能力进行标准物质定值,先看量值溯源图。原本是原子吸收溯源至二级标物,现在你们又用原吸定值二级标物,这就搞乱了溯源关系,测量不确定度父子继承的关系完全混乱,从逻辑上和现实中都是不可接受的。就算用其他方法定值二级标物,例如用ICP或ICP-MS,测量结果也没有信服力——一方面要考虑ICP或ICP-MS又向谁溯源的问题——会不会与原吸的途径平行了——从而实际上不能量传至二级标物;另一方面又要考虑标物稳定性问题:标物的不确定度是包含了整个有效期内稳定性的总的不确定度,你现在延长了有效期,那不确定度还能是原来的吗?要扩大吗?扩大多少?评估过从有效期截止日以来至未来你希望延长的这段时间的稳定性变化了吗?
归根结底,标物使用方对标物的重新认定,一般是不可行的,至少要实现的话成本远高于重新购买。
 楼主| 平凡 发表于 2012-7-4 23: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vandyke


    感谢指教!看来是省不了……标物我都是恒温(25℃左右)避光保存,这样稳定性会下降嘛,我用原吸测其吸光度,重现性跟新买的差不多,能否说明标物稳定性良好呢?
vandyke 发表于 2012-7-5 20: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标物证书上的保存方法保存,只能确保有效期内的量值可靠。要知道,标物的有效期不是随便定的,都是做过稳定性考核的,它1年有效期是有数据支持的。仅凭原吸吸光度的复现性和新买的差不多,证据不足。最简单的反驳:原吸随着时间的增长,响应值降低,而溶液随着时间的增长由于挥发的影响浓度高了,结果两个效应相抵消,你如何得出标物稳定的结论?
 楼主| 平凡 发表于 2012-7-5 22: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vandyke


    小生不才,领教了,多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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