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王夔

对201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的感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3 2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一级计量师全国报名12931人,参加考试人数9610人,通过人数2596人,通过率刚刚27%。 ...
王夔 发表于 2012-11-15 08:31



    这个数据准确么?
发表于 2012-12-3 20: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shaobinchenqi


    呵呵,一起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08: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有第三科没过,明年只考第三科就行了。否则,反复考三科有意思吗?
jhabc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2-10 09: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数据准确么?
小战士 发表于 2012-12-3 20:33



    这是去年的数据
发表于 2012-12-10 10: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试过,明年试试
发表于 2012-12-10 12: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乘今年考过了,明天肯定要考新的1069、1001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09: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全国计量知识竞赛获奖名单
个人奖名单:
一等奖(3人):
韦争亮(广东) 华吉良(江苏) 陈绍俊(浙江)
二等奖(6人):
王锐(重庆) 鲁凯(江苏)  杨伟忠(上海) 白静芬(国家电网) 任婷婷(重庆) 李奇(广东)
三等奖(9人):
周宝珑(铁道部) 高旭辉(陕西) 李晶晶(北京) 王宏升(陕西)  洪湖铭(福建) 何吉飞(江西)
李博(河南)   刘宇(天津)  黄雷(吉林)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09: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奖名单:
一等奖(1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等奖(2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等奖(5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铁道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电网公司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表于 2012-12-11 16: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难,而没有什么用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3 08: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2012年全国计量知识竞赛成绩来看,安徽计量的差距还很大!!!!!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16: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第三题:
解:1.第(1)步:正确;
      第(2)步:错误,结果应修约成1.722(单位不变,略)
      第(3)步:错误,是0.4除以(124.0-0.4),等于0.3%
  第(4)步:错误,先计算密度的约定真值ρ0=m0/V0=[3.284÷(1+0.0061)]/(0.1236*0.1236*0.1236)
=1.729×10E-3kg/m3,
小王所得密度值为ρ=m/V=1.722×10E-3kg/m3,
我们可以算出密度测量结果的相对误差r=100%*(ρ-ρ0)/ρ0=-0.4%
    第(5)步:由于第(2)、(4)步是错的,所以这步也是错的。根据上述修改成ρ=1.722×10E-3kg/m3,相对误差=r=-0.4%。
  2.密度如上述第(2)步所述;结果的相对误差如上述的第(4)步所述。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4: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高人的成绩:
档案号: 201209134060100089  
准考证号: 30130990117  
证件号码: 342222197406082618  
报考级别: 考全科  
是否取得资格: 已取得资格  
证书号: 12703430130990117  
科目 成绩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8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72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72  



   1.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2.考生如对《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成绩有疑问,请持身份证、准考证于12月14日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登记办理查卷事宜。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5: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号: 201209134060100118  
准考证号: 20130990709  
证件号码: 340202198009102050
报考级别: 免一科  
是否取得资格: 已取得资格  
证书号: 12703420130990709  
科目 成绩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94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77  



   1.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2.考生如对《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成绩有疑问,请持身份证、准考证于12月14日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登记办理查卷事宜。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7: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为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5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6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0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17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于2013年1月22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质监部门负责,各市人社、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013年1月5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整,于2013年1月25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62862212)。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2013年6月11日下午4时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费按一级注册计量师每科7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1 08: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祝贺国家高电压计量站雷民、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王虎等同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1 08: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JJF1059.1-2012颁布,2013.06.03实施。
发表于 2012-12-21 09: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还是感觉充实的,要是对计量注册师有一些政策的话就更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08: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一级注册计量师合格标准文件
http://www.gfjl.org/viewthread.php?tid=165837&highlight=
发表于 2012-12-27 18: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数学考试,题目计算繁琐。题目故意出的偏僻。如量刚题,其和实际工作意义不大 ...
jhabcd 发表于 2012-9-17 12:54



同意,实际工作中,意义不大
发表于 2012-12-27 18: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1月5号开始报名,可目前二级的成绩还不知道,怎么知道是否继续?
发表于 2013-1-5 09: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应该继续努力 ,做不出来 说明自己还有差距
发表于 2013-1-6 22: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同感。去年差4分,今年得差14分。
刘佳仁 发表于 2012-9-17 15:36



    我差了9分 郁闷 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0: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分析不仅要看书,更要多记笔记,好事多磨。
发表于 2013-1-7 10: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考出后,接下去就没有后话啦。纳闷为什么开这门考试
发表于 2013-1-7 15: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年继续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30 22:47 , Processed in 0.04267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