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31# 好人多助
按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就行了,不同部门或区块可以分开管理,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2-10-8 16:56 
领导、分工、负责、管理,这些都是计量部门的事儿,器具的使用单位是不会去做“合格率”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的,用户的职责就是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期送检,以及对使用失准器具进行测量过的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与确认。因为规定了所谓合格率不能低于95%,所以我们只能对一定时段内到期的(如一个月之内),且检定周期相同的(如检定周期都为6个月)计量器具(并非只对一类器具)进行统计。为何要这么做呢?因为检定周期为6个月的器具,每个月都有到期的,要统计所有周期为6个月的器具一个周期的合格率,至少得半年时间。要统计两个周期的合格率指标,那就得花一年的时间。即使连续两个周期的合格率低于95%,又如何确定哪一件器具该缩短周期呢?如果要统计9个月的、12个月的,那时间就更长。当然还可以缩小统计范围(如:按部门统计或按使用场合统计)。但限制条件越多,则参与统计的样本数就越少,失去了统计的意义,所得到的结果不具有代表性。 个人认为,调整周期是针对单件器具而言的,它受到器具的使用频度、环境条件、新旧程度,以及使用人员的操作维护等因素的影响。而“合格率”这一统计指标,只能反映一定范围、一定时段或一定条件下的现场在用器具的完好情况,并不针对某件器具。因此不便作为调整周期的依据,它只是以上红字部分原因在这一指标中的客观综合反映,以便计量管理部门针对这些情况深入现场考察验证,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缩短周期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措施),以提高“计量器具一次受检合格率”这一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