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总结陈辞: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检定周期是1年还是半年,既:是适用JJG695-2003《硫化氢气体检测仪》还是SY/T6277-2005《含硫油气田硫化氢检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问题?
解答:
适用JJG695-2003《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不论固定式或便携式的硫化氢检测仪,检定周期1年。
1、因硫化氢检测仪的检定周期问题属于计量领域,执行的是计量方面技术规范,这类计量技术规范主要是指:JJG、JJF。JJG、JJF属于技术法规范畴,与强制标准发生冲突时,在计量检定、测量方面(计量领域范畴),执行JJG、JJF,就是说JJG、JJF高于强制标准效力。不是由发布的早晚决定的。标准一般只是技术规范。
2、标准分类:国家标准(强制)、推荐国标;行业标准、推荐行标;一级企业标准、二级企业标准。
标准效力:有国标,行业标准自动失效;企业标准要高于国标、行标的要求;推荐性标准由用户作参考,是否采用自主决定。
3、国家计量、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质检总局规定如JJG、JJF与标准发生冲突,让适用JJG、JJF。属于权威解释。
4、国家质检总局曾下文规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按检定规程的周期执行,如延长或缩短要经过专业评估,并须经过省级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才许改变。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不能任意缩短或延长。缩短到半年是不合理的.
5、误用SY/T6277-2005《含硫油气田硫化氢检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标准一句话造成的危害:
(1)、SY/T6277-2005,行业推荐标准中提到:”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半年校验一次”.按常理说这属于荒腔走板,种了别人的田.该行业推荐标准是规范安全防护方面技术规范,你是安全防护领域(专家),在计量管理领域就属于外行,就不是专家了,计量领域只有检定、校准、测试比对概念,就没有“校验”这个定义。如何能缩短检定周期哪。就象经济学家说转基因有害一样不靠谱。种了别人的田!
(2)、“半年校验一次”造成了极大危害;
一些单位,把固定式硫化氢检测仪、可燃气体报警仪固定式、便携式、四合一、五合一报警仪检定周期都缩短到半年。甚至个别单位把压力表检定周期也压缩成三个月。饶乱了整个安全计量器具检定次序,把整个硫化氢检测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周期缩短一半,造成混乱和危害。所以有必要纠正了这一乱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