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9个省、直辖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此次抽查依据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中的酸价、溶剂残留、过氧化值、脂肪酸组成、BHA、BHT、黄曲霉毒素B1、铅、砷以及标签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酸价和溶剂残留量超标。酸价和溶剂残留量均是重要的卫生指标,酸价还是油脂精炼程度和品质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规定,三级大豆油的酸价不得超过1.0mgKOH/Kg,抽查中有1种浓香大豆油产品酸价和溶剂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用植物油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 | | | | | 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 | | | |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 | | | |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 | | | | | 益海(烟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日清油脂有限公司
| | | | | | 江苏金太阳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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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名不分先后。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