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逻辑分析仪的检定技术要求、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与检定周期。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逻辑分析仪的检定。其它具有逻辑分析功能的仪器亦可参照使用。
2概述
逻辑分析仪主要用于数字电路硬件及软件调试,它具有多数据通道与多个同步时钟的特点,可以方便分析数字电路的逻辑程序。从原理上分为逻辑信号的定时分析与逻辑信号的状态分析,由多路逻辑探头输入数据信号,以逻辑“1”、“0”显示数据状态。能以多级触发方式采集数据,可以状态列表方式显示测试数据,也可以波形方式显示采集数据。
3计量性能要求
3.1定时分析
a)门限电平:-10V~+10V,最大允许误差:±(1%R+35mV);
b)最小脉冲宽度:200ps(最高时钟速率5GHz);
c)毛刺检测宽度:1ns;
d)时间间隔测量:≥1ns,最大允许误差:±(0.01%R+1个采样周期)。
3.2状态分析
a)状态时钟最高速率:2GHz;
b)状态时钟最小脉冲宽度:200ps;
c)数据建立/保持时间窗口(Tw):180ps~10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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