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角度/平直度] 水平尺的标准

[复制链接]
renkai 发表于 2014-1-8 20: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看了JB/T 11272-2012 水平尺的标准,对角值和零位误差的检测有些搞不太懂啊!望请高手指点。 JB/T 11272—2012 水平尺.pdf (335.54 KB, 下载次数: 45)
xqbljc 发表于 2017-8-30 17: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JB/T 11272水平尺标准中的零位误差也就是JJF1085规范中的零位误差,标准中是用读数显微镜读取翻转180°前、后两位置气泡的移动距离,计算得到水平尺的零位误差;规范中是用眼睛估读翻转180°前、后两位置气泡的移动距离,计算得到水平尺的零位误差。JB/T 11272水平尺标准中的角值也就是JJF1085规范中的分度值,前者规定要使用读数显微镜监测,而在百分表上读取角值;后者规定是用眼睛估读。两者的规定有所差异,你校准时依据的是JJF1085校准规范,而不是JB/T 11272,毕竟校准规范是对标准的补充。你校准水平尺的技术依据是JJF1085,就不需要再厘清JB/T 11272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31 12: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8-31 12:42 编辑

  水平尺水平位置、铅垂位置、45°位置的共3个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相同,区别仅在于摆放时与自然水平面的夹角,一通则三者通,一会便三者会。“专用检具”仅仅是制造铅锤和45°的辅助工具,“需在左右两个位置测量”就是在实现水平位置零位误差检测中的翻转180°。这些并没有设么值得大惊小怪,所以,同样用6楼的话告诫6楼发言人,“看规范及标准还是要多少认真点,免得信口开河瞎讲一气误导到他人”。
  按6楼说法“要用肉眼来读数,这就必然存在一个估读的操作”,他就不会在3楼信誓旦旦声称“规范中是用眼睛估读”,标准却不是了。这也许是他所说的他所具有的“另类之人有特殊功能”。
  “没有谈及使用读数显微镜读数”就意味着“‘都可以用读数显微镜读数’的胡言完全就是不尊重客观事实”,如此逻辑“不排除另类之人有特殊功能”有特殊的逻辑思维能力。
  规范与标准并列,标准如有不足,不能用规范来补充,同样规范不足也不能用标准补充,只能通过各自的修订、换版补充完善。《国家XXXXXXX计量检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技术研讨会上做了“国家标准和检测规范的差别,提出JJF是国标的补充说明,并引入了测量不确定宽限判定的原则”的专题报告,其真实意图是说明JJF的制定参照了标准,并在标准的基础上补充了作为校准规范应该有的内容,例如引入了测量不确定宽限判定的原则。至于标准要不要补充,要依据该标准的使用要求确定。规范需“补充”的内容标准不一定需要“补充”,同样标准需要补充的,规范也不一定需要“补充”。例如标准规定了水平尺的跌落试验、高低温试验和包装要求,能说“标准补充了规范”吗?因此“补充”一说的确是错误的。我说3楼“补充”用词“不妥”是一种客气,实际上就是“错误”。如果其人有“自知之明”,不是“孤陋寡闻”的话,就不会“又要瞎讲一气”了。
tcaw 发表于 2014-3-12 20: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点,问题问清楚点。
龙飘 发表于 2017-8-30 19: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来了,看一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31 00: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零位误差在JB/T 11272和JJF1085中的定义相同,检测方法也相同,都要翻转180°,标准和规范都不存在“估读”二字,都可以用读数显微镜读数。它们的差异仅仅是:标准以气泡两个边缘分别到两边刻线的距离之差的一半(实际是气泡中心线与两边刻线对称中心的距离),规范是气泡同一个边缘分别到两边刻线距离差的一半。规范少读两个值,但效果与标准读四个值的效果完全相同,零位误差检测结果相同。“校准规范是对标准的补充”不妥,相互之间没有“补充”的功能,标准是指导水平尺生产制造过程的,规范是指导水平尺投入使用后的质量控制(计量校准)的,各是各的作用。
xqbljc 发表于 2017-8-31 08: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7-8-31 08:12 编辑

           “零位误差在JB/T 11272和JJF1085中的定义相同,检测方法也相同,都要翻转180°”
           上述话语。明显就是在误导公众。JB/T 11272只给出了水平尺水平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而JJF1085在零位误差的校准中则给出了①水平位置、②铅垂位置、③、45°位置的共3个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并给出了3个位置检测零位误差所需要的计量器具和专用检具。由此可见“检测方法也相同,都要翻转180°”的说辞完全不靠谱,JJF1085中,②铅垂位置、③、45°位置的这2个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翻转180°的操作,而是提及需在左右两个位置测量。所以,看规范及标准还是要多少认真点,免得信口开河瞎讲一气误导到他人。

         “标准和规范都不存在“估读”二字”,
           不管是检测时使用读数显微镜还是不使用读数显微镜,都要用肉眼来读数,这就必然存在一个估读的操作,非要钻牛角尖说“标准和规范都不存在“估读”二字”,这就有些无事生非的找茬了,难道不用眼睛去“估读”?而要使用手去摸索来获取数据吗?当然不排除另类之人有特殊功能。

          “都可以用读数显微镜读数
            不管是JJF1085水平尺校准规范,还是JJF1084框、条式水平仪校准规范,在零位误差校准时都没有谈及使用读数显微镜读数,根本没有这样的文字描述,那既不需要也无可能,“都可以用读数显微镜读数”的胡言完全就是不尊重客观事实。难道狭小的空间以及②铅垂位置、③、45°位置的这2个位置零位误差能够使用读数显微镜读数?当然,还是不排除另类之人有特殊功能。

          “校准规范是对标准的补充,不妥
           这样的说法哪里“不妥”?今年的8月18日国家计量院的XXX主任,刚刚在两个《国家XXXXXXX计量检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技术研讨会上做了“国家标准和检测规范的差别,提出JJF是国标的补充说明,并引入了测量不确定宽限判定的原则”的专题报告。难道权威人士不如你“下里巴人”?本来“指导水平尺生产制造”与“指导水平尺计量校准”是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你为什么非要瞎讲什么“各是各的作用”而将二者完全割裂开来呢?计量校准与生产制造不相关吗?瞎讲一气的规范与标准“相互之间没有“补充”的功能”,大家不妨看一下上面谈到的事实,JJF1085相对JB/T 11272增加的 ②铅垂位置、③、45°位置的这2个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和所需要的计量器具和专用检具,不涉及使用读数显微镜进行读数,对专用校验台详尽的技术文字描述,以及给出的①、②两个公式,包括校准数据处理实例等等,这不都是“补充”及细化吗。总不能因为你没听到也没看到权威人士的“JJF是国标的补充说明”报告及文稿,就要瞎讲什么“不妥”吧?既孤陋寡闻,又要瞎讲一气,实在是有些缺乏自知之明!

xqbljc 发表于 2017-8-31 17: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的帖子的“技术含量”确实比较高,本人不急于驳斥,由大家先认知一下。
xqbljc 发表于 2017-9-1 10: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讲7楼的帖子的“技术含量”确实比较高,并非指其计量技术的“含量”高,而是指其绕口令的嘴上功夫了得。尽管绕口令致使某版主的口活也出现了“并没有设么值得...”这样的瑕疵,但总体上其漫无边际的扯绕让人蒙圈的效果还是有的。

          既然“3个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相同”,那大喘气后的“区别仅在于.......”又从何说起呢?难道“相同”与“区别”同义?什么“一通则三者通....”啊?某版主四六不通?“需在左右两个位置测量,就是在实现水平位置零位误差检测中的翻转180°”,这还是人话吗?在规氏理论中,180°可以不是平角?也可以不在一条直线或平面上?莫非还有90°的平角?还“没有设么值得大惊小怪”,没掌握好绕口令干净利落嘎巴脆要领,就继续去操练口活吧,免得学艺不精、丢人现眼。“同样用6楼的话告诫6楼发言人”,提醒某版主绕口令的合辙押韵你又忘记了?

         2~3两个自然段语句不通,乏然无味,扯绕的效果极差,纯属无聊的码字,这还是“大家之作”吗?

         某版主由于所处的底层位置及个人水平、素质的欠缺,所以从未参与过国家法规性技术文件的编写,故其对“补充”二字根本不懂也就好理解了。国家计量院权威专家谈及的“JJF是国标的补充说明”,那是在讲JJF对其它文献的引用过程,包括剔除标准中立脚点与检测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补缺标准中有关检测方法等诸多方面有缺失及不适宜的内容,比如JJF1085剔除了某个标准中使用读数显微镜获取测量读数的描述(因其不具可行性),这样的“剔除”亦是“补充”,简单的将“补充”理解为“增加”,那是狭窄、简单的按文思义,某版主一个简单的“补充”二字,就天南海北的扯绕了较大的篇幅,反映了其是既不懂又无知,孤陋寡闻是对其最恰当的评议。“....专题报告,其真实意图是说明JJF的制定参照了标准”,不懂装懂的学风确实害死人,JJF与JJG中引用文献并不是简单的参照或照搬,那是相互间的技术协调,是打破很长一个时间段计量专业法规性技术文件与标准间的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这些由于你的经历,只能说本人仍然是对牛弹琴罢了。某版主扯绕的“标准规定了水平尺的跌落试验、高低温试验和包装要求,能说标准补充了规范吗”,搞搞清楚,理化指标的确立、检测规定,包括什么包装、运输等等方面,这与JJF或者JJG是没有关系的,毕竟一般说来,JJF或者JJG并不涉及上述内容,尽管都是法规性技术文件,但其主要内容或侧重点是与标准有区别的。短视且盲目的一贯自命不凡的人,还是有点自知之明吧,免得让大家笑话!
xqbljc 发表于 2017-9-1 14: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胡说八道“....专题报告,其真实意图是说明JJF的制定参照了标准”,可在本主题版块,JJF1085规范是在2002年实施的,而JB/T 11272是在2012年实施的,2002年的法规性技术文件“参照”了2012年的法规性技术文件?这样奇葩的事情只能使用老东西家族的“先有子,后有母”的理论来解读了。歪理邪说奇葩、老东西的家谱奇葩,老不正经更是奇葩!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2 2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平尺水平位置、铅垂位置、45°位置的共3个位置零位误差的检测方法相同,区别仅在于摆放时与自然水平面的夹角,一通则三者通,一会便三者会”,人人都听明白了,有的人热衷钻研于骂街技术,听不懂正常的讨论语言也是必然现象,还需要向此人再详细交代吗?
  “所处的底层位置及个人水平、素质的欠缺”的话足以看清那位所处省级计量院高层位置的知名专家,是如何高傲,如何瞧不起基层计量人员的了,从他近十年的帖子90%忘不了骂街,也足以看清此人的技术水平和人品素质是如何“丰满”了。
  是否参加过国家法规性技术文件的编写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熟悉JJF计量法规与GB、JB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可以相互补充的奇谈怪论,实在是不值得一驳,按其逻辑刚刚在两个《国家XXXXXXX计量检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技术研讨会上提出“计量检定规则”JJF(暂且不计较JJF是不是检定规则)是国标的补充,是不是执行JB/T11272的时候也要执行JJF1085啊?或者在执行JJF1085的时候还必须执行JB/T11272啊?因为JB/T11272对JJF1085没有规定水平尺的跌落试验、高低温试验和包装要求也进行了“补充”,某专家是不是校准水平尺时也该做跌落试验呢?如果此人真的明白JJF与JJG “并不是简单的参照或照搬,那是相互间的技术协调”,就不会胡说什么JJF是对JB/T的补充了。
xqbljc 发表于 2017-9-3 10: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无道理可讲的时候,也就只有反复码字的喋喋不休了。“车轱辘话”毫无新意,刷个存在感也改变不了老东西无几多时日的可悲下场。

        水平尺的校准依据的是JJF1085,老不正经非要依据JB/T11272,施展其的特异功能去读数或去做什么跌落试验、高低温试验,这与他人毫无干系,就由其一辈子“撞南墙”、做“拧种”好了。

        “暂且不计较JJF是不是检定规则”,那是由于某版主狗屁不知,其根本不懂“检定规则”也是JJF的一个种类。对这样无知且不懂装懂的老不正经,就由其糊里糊涂的混过一生好了,还是那句话,为老不尊之人已无几多时日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3 21: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明知道 水平尺的校准依据的是JJF1085,不是依据JB/T11272,请问水平尺的制造也依据JJF1085,不依据JB/T11272吗?JB/T11272的问题不用对JB/T11272修订或换版解决,而由JJF1085补充,不觉得可笑吗?水平尺的生产人员和质检人员不看标准都要去看JJF1085吗?
  国家规定,计量检定依据的是计量检定规程,JJF1001也有明确定义。作为全国知名计量专家居然说出“检定规则”也是JJF的一个种类,真如他自己骂的那样,一个“狗屁不通”的“专家”,如果真的有“检定规则”之说,就请说一说“检定规则”的定义吧,或者翻箱倒柜找一个已发布的《检定规则》拿出来展示给大家欣赏一下也算他还有点专家的能力。这种所谓的专家除了会骂街,技术上就这种水平呀,呵呵。
xqbljc 发表于 2017-9-4 13: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清楚水平尺的校准依据是JJF1085,唯有老不正经独出心裁非要依据JB/T11272,使用什么读数显微镜来获取测量数据,这既不现实也无可行性,只能彰显老东西的奇葩所在。“JJF是国标的补充说明”,是指JJF对国标中技术指标、检测方法包括某些术语、立项等诸多方面欠缺或不尽合适的规定在JJF的内容中进行必要的增补、删减、细化、调整(而不是照搬),至于标准中相对于生产制造规定不尽合理或缺失的内容,与搞规程或规范的人并不相干,那只能由搞标准的人自己去进行修订。某些标准中的术语、立项、检测方法等等与JJF的内容并不相同,有的后来向JJF进行了靠拢,那是搞标准的人自己的做法。这用不着“下里巴人”来胡搅蛮缠的捣糨糊,其没那个水平和资格!

         在某个新的计量专业,国家已经发布并实施了10多个JJF《国家XXXXXXX计量检规则》,有的网站也称谓JJF《国家XXXXXXX计量检规则》(征求意见稿),具体的名称待征求意见稿经国家局批准、发布、实施之日也就都清楚了,某版主在这里没有任何稻草可捞,借此做文章并大骂“狗屁不通”,展示的只能是老不正经“学术流氓”的“下作”人品。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7 22: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9-7 22:17 编辑

  12楼的帖子仍然在这个页面,大家可以对比一下12楼与14楼的差别。众所周知计量检定规程就是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检测规则”是计量技术规范中的一种,而绝无“计量检定规则”之说,当13楼指出其错误后,却在14楼把“检定规则”悄悄咪咪地偷换成“检测规则”,在这种“阳春白雪”似的人物心中计量检测就是计量检定,计量检定也就是计量检测。这种人拒不认错不说,还要依仗其高傲的“专家”地位骂人,这难道就是我国计量专家的人品?其技术水平和人品如何暴露无遗。至于计量规范对国家标准进行补充如同技术标准对国家法律进行补充一样荒谬的无稽之谈不值一驳,也就用不着多费口舌了。
xqbljc 发表于 2017-9-8 1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落水遭痛打,已“缩头”、“失联”多日的“dog”,又窜将出来胡撕乱咬了,这得有多厚的脸皮,多么强大的痞子精神啊?!无奈,对为老不尊、老不正经之人已无人屑于搭理了,其自生自灭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8 23: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呀可惜,16楼这种人空有计量专家的名衔,除了会骂街还会点什么呢?
xqbljc 发表于 2017-9-9 13: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的什么“职称”、“专家”等等称谓都是“空有”的,唯独七十余老东西的“下里巴人”、“拧种”、“搅屎棍子”、“牛逼无赖”、“学术流氓”等称谓是实至名归的,老不正经作为名副其实且被大家公认的“骂街始作俑者”,其不仅不“可惜”,且其以此为荣,并为其“招骂”、“找骂”、“欠骂”、“该骂”而津津乐道、乐此不疲偷着笑,这样的老东西不就是“白披了一张人皮”的老流球、老流氓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9 03: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