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角度/平直度] 关于平板平面度,论坛的那个平板计算软件节点为7的时候

 关闭 [复制链接]
cxp 发表于 2014-1-13 11: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怎么感觉好像多出来2条线,我看半天反正就是感觉有问题,假如一个2000X1500的平板,节点为7,检定点就是49点,填写软件里的数据里的时候,再想自己是不是少检了2条线,求名师指点,平板是厂内的,我拿来做实验的
cest01 发表于 2014-1-24 23: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关系 的 就是按照它的做法做就是了
xqbljc 发表于 2014-1-25 10: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cxp


    你谈到的平板49点测量问题,JJG117-2013相对于JJG117-2005实际上是多了一条中线(图C),JJG117-2005图C是11条线49点,其中有9个重复点;而JJG117-2013图C是12条线49点,其中有14个重复点,这完全是没必要的人为增加重复点,如果认为重复点越多越好,那JJG117-2013图C完全可以画成16条线49点,则重复点可达34个。这不是什么编辑性修改,而是丝毫不讲任何道理的瞎改一气(无任何说明与解释)。

    平板9点的测量问题,JJG117-2013相对于JJG117-2005又多了一条中线(图a)。实际上平板9点的测量只需6条线,JJG117-1978就是这样,但后来在修订规程时,考虑到6条线不会有重复点,而规程对重复点的变动量是有要求的,所以在JJG117-1991和JJG117-2005两个规程中,对于9点6条线的测量均增加了一条中线(7线),就是为了使之出现1个重复点,来考核重复点的变动量,而现在的JJG117-2013图a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中线(8线),使重复点增加为2个,这样不加说明和解释的增加,真不知道起草人是如何考虑的?或许,这就是修订?
xqbljc 发表于 2014-1-25 22: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JJG117-2005平板测量点分布(见下图):

      JJG117-2005平板测量点分布.jpg

     JJG117-2013平板测量点分布(见下图):

    JJG117-2013平板测量点分布.jpg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31 22: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不影响过年的年味气氛,这个帖子我准备在年后讲讲我的看法。
xqbljc 发表于 2014-2-1 22: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帖子与年味关联,不可思议?????
yushiping 发表于 2014-2-2 11: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xqbljc
    老师,即使是6条线,图a的b2点也是重复点啊?多增加几条线是不是为了数据评价结果更客观,更全面。请详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2 14: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xqbljc

  众所周知,在平直度检测方面的观点我与有的人观点往往不一致,我不想因为不同意见的提出有可能给人带来不快,为了开开心心共同度过新春佳节,不妨年后再将我的观点和盘托出,敬请老师谅解。
xqbljc 发表于 2014-2-2 21: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的计量技术论坛写帖子是谈技术问题的。既然如此,“观点往往不一致”以及“不同意见的提出有可能给人带来不快”的说辞,不得不让人联想到某些人在谈论技术问题时,歪理多多、胡搅蛮缠、指东打西等等恶劣的学风现象,也只有这些东西会给人“带来不快”。

      不多说,盘子本来就不大,尽管“和盘托出”,至于别人是否愿意“复盘”,取决于“态度与学风是否端正。这与所谓的“年味”无关,不必故弄玄虚。
xqbljc 发表于 2014-2-2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qbljc
    老师,即使是6条线,图a的b2点也是重复点啊?多增加几条线是不是为了数据评价结果更客观 ...
yushiping 发表于 2014-2-2 11:36



    首先需要说明,6条线,则图a的b2点不是我们通常讲到的所谓重复点,也就是讲此重复点非彼重复点,而是对角线的交点,为被测实际表面的一个点(同一个)。其测量结果的数值理论上必是同一个数值,不存在重复点的重复性问题。这与相邻边线的四角交点道理相同,它们也是被测实际表面的一个点(同一个),不属于我们通常讲到的所谓重复点。我个人感觉,问题应该说清楚了。

    我个人认为“多增加几条线是不是为了数据评价结果更客观,更全面”的说法不够妥当,我坚持本人过去的观点:在能够反映被测表面真实状态的情况下,测量截面及点数应该是越少越好。所以规程给出的测量点数是:点数≥9点、点数≥25点、点数≥49点......,这里的不等式符号“≥”数学含义为,不等式的右边不少于左边,那么,在考虑到“能够反映被测表面真实状态”这个前提下,根据规程的“四性”,应该是“越少越好”的原则。“越多越好”可多至许许多多甚至无穷,应该是没有道理的。规程正是考虑到了这些,而做出的测量点数规定。另外需要说明的是,针对你谈到的图a,增加“几条线”与实际测量结果数值上无关,仅是增加了重复点的重复性,当然也就与“数据评价结果更客观、更全面”没什么直接关系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4 01: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2-4 01:11 编辑

全世界的人,哪怕是小学生只要学习过不等式,都知道无论是什么“前提”条件下,符号“≥”的含意都是“不等式的左边不少于右边”。平板平面度检测的布点数量规定为点数≥9点、点数≥25点、点数≥49点,明明说的是点数不得少于9、25、49,这个“越多越好”的不等式怎么就会变成了“越少越好”,真是怪哉!难道说≥这个符号到了有的人那里就变成了≤符号的含意“不等式的右边不少于左边” 了?
xqbljc 发表于 2014-2-4 11: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完整原话是“在考虑到“能够反映被测表面真实状态”这个前提下,根据规程的“四性”,应该是“越少越好”的原则”,此话中①“能够反映被测表面真实状态”为前提;②根据规程的“四性”为准则;③应该是“越少越好”的原则为结论。断章取意为“不等式怎么就会变成了“越少越好””的质疑,是某个人恶劣学风的一贯做为,毕竟仅仅一个不等式不会完整的表达是“越少越好”还是“越多越好”的结论,发出“真是怪哉”以及什么“小学生”的惊诧,则是其一贯的故弄玄虚,本人表示鄙视。

     我谈到的“不等式符号“≥”数学含义为,不等式的右边不少于左边”,此话应该是笔误,左、右调整一下即可,没什么文章可做。大家如果愿意了解“不等式符号“≥”数学含义”,可以看一下http://www.gfjl.org/thread-123700-1-1.html  ,5楼的说辞明显对“不等式符号的数学含义”是模糊不清的。

     奉劝某些人干点正事,做没意思的文章是自降人格。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4 1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xqbljc

  之所以我要在中国年传统的“破五”之后回复帖子,说实在的就是怕影响老师过年的好心情,果不其然立即就验证了,什么“鄙视”、“奉劝某些人干点正事”,“自降人格”的气话或侮辱性话语也就发出来了,在此我诚心诚意地劝老师放平心态,我们讨论纯技术问题,过头的气话没有必要讲,生气只会对身体不利,对技术讨论也没有任何好处,技术讨论并不是通过骂架可以表明自己正确,真的,切忌,切记。
  我还是那句话。“不等式符号的数学含义”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任何学过不等式的人都清楚。无论考虑什么“真实状态”的前提下,符号“≥”的含意都是“不等式的左边不少于右边”,而不是“不等式的右边不少于左边” ,点数≥9点、点数≥25点、点数≥49点,是指受检点的点数只能比9、25、49多,最少也只能等于9、25、49,是越多越好,而不是越少越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4 21: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cxp

标准和规程、规范的修订换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根据科技发展的情况与时俱进式的修订,例如名词术语、新观念的提出、更适用于实际操作等等。其二就是对旧版本错误的订正。

JJG1172013(以下简称新版)对JJG1172005(以下简称旧版)与时俱进式的修订比比皆是,在新版规程“引言”中做出了较为详细地描述,本人不再重复。新版对旧版错误的订正,“引言”没有明说,但只要仔细对比就可以看出对旧版规程错误的订正主要体现在两点。其一就是将错误延续了十几年的旧版公式6中的系数1000终于删除了(见新版公式B.1)。其二就是对受检点(规程称为测量点)分布形式图的错误订正。

关于第二个订正请见xqbljc老师在4楼提供的对比图中的图a)和图c)。旧版的布点错误关键就是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给遗漏了,而并不是4楼所说的“丝毫不讲任何道理的瞎改一气”。因此,如果中间的一横一竖两个截面你没有检,你就的确是少检了2条线。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4 21: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2-4 21:31 编辑

关于为什么中间的一横一竖两条线必须检的原因如下:
  一、4楼说:1991后的规程考虑到1978版“6条线(图b)不会有重复点”而“对于9点6条线的测量均增加了一条中线”,这是对的。基于同一个理由,图a)和图c)也应该增加一条中线。“中线”不可缺少的原因是国家基础标准GB/T11337《平面度误差检测》规定了平面度误差检测时的四种布点形式,平板检定规程推荐了其中之一的“对角线布点形式”。国家标准规定的对角线布点形式定义是“呈封闭的米字形状”,又称米字布点形式。图a)和图c)怎么能够缺少中线呢?
  二、关于中线的作用,目的是检验“重复点的变动量”,防止检验中因水平面调整不到位引起的过大测量误差造成的测量结果误判,这一点4楼是说对了的。但为什么一定要检验中间点的重复测量变动量,而不是像4楼所说的还有“可达34个”的其它点的重复测量变动量可供重复度的评判呢?
  节距法检测平面度必须经历三部曲,一是布点和数据采集,二是统一测量基准,三是按规定的评定基准进行平面度评定。我们只要从对角线布点或称米字布点形式在统一测量基准时的计算原理来看就清楚了。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旧版规程的表A.1至表A.8的计算过程,就知道其计算过程就是进行第二部曲,其实也就是节距法测量平面度误差的测量基准统一过程,同时也可清楚看到对角线布点的统一测量基准就是中心点。用语言描述表A.1至表A.8的统一测量基准的步骤如下:
  1.对每一个截面(测量线)按两端点连线先自我统一测量基准;
  2.使两对角线的中间测得值等高,即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统一两对角线测得值;
  3.借助于已统一到中心点的四个角点值将四边各受检点测得值统一到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
  4.借助于已统一到中心点的左边线和上边线相关点的值,将所有受检点测得值统一到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
  注意:读数值应预先使用公式(6) ai=τ•L•ai′(再次提醒旧版规程那个系数1000应该删除)转化为高度值。
  各点测得值统一测量基准后,才能再转入下一步(进行第三部曲)平面度误差的评定,例如按“最小条件原则”评定等。
  既然对角线布点是以中间点统一测量基准的,那么两条对角线、一横一竖共四条线的中间交点各次测得值的重合度就是评判平板检验结果是否可被采信的关键,那么中间交点也就成了关键受检点。因此,增加中间那一竖截面(测量线)的检测并不是有人说的“丝毫不讲任何道理的瞎改一气”,而恰恰是对旧版规程存在错误的重要订正。
xqbljc 发表于 2014-2-5 10: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4-2-5 10:50 编辑

【“破五”之后回复帖子】“不影响过年的年味”,某氏经典言辞,论坛的量友们学有所获吧!

     不等式的问题,本人不想重复,http://www.gfjl.org/thread-123700-1-1.html  版块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究其一点,反复重复,某位一贯性的不讲究。

     “越少越好”还是“越多越好”?过去我在许多帖子里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不想继续重复。某位尽可坚持自己的“越多越好”,毕竟自称表明了一切。
xqbljc 发表于 2014-2-5 12: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14楼的帖子对JJG1172013的“引言”做出了“较为详细地描述”结论,并煞有其事的表示“不再重复”,实际上其什么也不了解,不知道,那当然也就谈不出任何见解了,只是托词有些太可笑,不揭短也罢。

    JJG1172005规程,换算公式中的系数1000被取消,这是错误的,讲不出任何道理,就是对前人付出的劳动不尊重,当然也包括对某一位现在仍参与规程修订的自己的不尊重,我在过去的帖子里已经讲过,错误的东西迟早还会得到纠正的,大家拭目以待。

     受检截面增加“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JJG117-2013图C),由11条线变为12条线(图C),重复点由9个增加为14个,别的先不谈,我倒是想知道,当仅仅是横线(或竖线)单独与对角线上的点出现两线重复点后,考虑到必然有重复点的变动量,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或竖线)测量结果数值?还是取对角线测量结果数值?增加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后,就新出现了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重复点的问题,那么此时仍然有重复点的变动量,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还是竖线测量结果数值?还是取对角线测量结果数值?如果对新出现的仅是横线、竖线两线重复点的问题,那么此时仍然有重复点的变动量,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还是竖线测量结果数值?上述问题估计楼上某位应该根本不会考虑到,也确没有能力考虑到。所以,其不会有理由充分的见解,只会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继续回避或不重复。那就由感兴趣的大家去思考吧。

    楼上某位“旧版的布点错误关键就是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给遗漏了”的说辞,更是不懂装懂了,提醒其将“布点错误关键”讲出来,关键的东西也可以回避?从来没谈起过,应该也就无法使用“不重复”的托词了吧?!还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吧,起码活的不累、真实。

    楼上某位针对LZ提出问题的回复,显然存有不负责任的误导,青岛某企业平直度数据处理软件,对49点的测量是标出了12个截面(每个截面7点),JJG117-2005图C相对于12个截面。仅是少了一条竖直中线,某位是如何知道LZ是“ 中间的一横一竖两个截面你没有检”啊?虚构的想象就做出“你就的确是少检了2条线”的回复,是不是如果还漏检了某条非中线,就会少捡了3条线呢?不多讲了,楼上某位继续着以往的不靠谱。
xqbljc 发表于 2014-2-5 14: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的帖子估计就是“和盘托出”的大作了吧?此大作可简称为“三部曲”。

     楼上某位既然承认JJG117-1991和JJG117-2005中的图a,“对于9点6条线的测量均增加了一条中线,这是对的”,那么我提出的问题就是:对“对的”东西再做修订,这是要干什么?是在“对的”基础上修订为“更对的”?那是所谓的“更对”吗?如此画蛇添足的修订有必要吗?何况还会出现我在17楼提到的重复点测量结果数值取值问题的困惑。“6条线(图b)”的说辞,让人看不懂,这图bb在哪里?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对角线布点”是学名,“米字布点”是俗称,JJG117-1978、JJG117-1991以及JJG117-2005和JJG117-2013中的图a、图b、图c都是对角线布点,也可以都按俗称为米字线布点,如果楼上某位非要抠“米”的笔画,莫非JJG117-2013中的图c仅是对角线布点,而不是米字线布点了?JJG117-2013增加一条竖直中线会产生的困惑,我在17楼已经提出来了,楼上某位先搞清楚这点,再来写“和盘托出”的大作吧!

     楼上某位“关于中线的作用,目的是检验“重复点的变动量””的说辞,应该讲,此话是有欠缺的,还有的作用就是布线布点的代表性和均匀性,但是在JJG117-2013中的图c,多余的增加了一条竖直中线,则与布线布点的代表性和均匀性无关,仅是人为的增加了5个重复点,而且造成了测量结果数值取值的困惑,所以,谈论技术问题要全面考虑,不可信口开河!至于楼上某位不承认把JJG117-2013中的图c,再增画4条竖直线(16线),则重复点“可达34个”的质疑,只好请某位自己去数手指头吧,本人确实喊不醒装睡的人。

    下面来谈所谓的大作“三部曲”,首先需要讲明:这里完全是重复,下不为例:

     1.对每一个截面(测量线)按两端点连线先自我统一测量基准;
       请教一下,测量基准是不是测量过程中的参考线?两端点连线是不是评定过程中的评定基准,如果楼上某位能够认可这个基本的事实,那么莫须有的统一测量基准怎么会远离测量过程,而跑到使用两端点连线这个评定基准的过程中来呢?评定基准(两端点连线)又怎么能够去做莫须有统一测量基准工作呢?

     2.使两对角线的中间测得值等高,即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统一两对角线测得值;
       “
两条对角线的中间测得值”,由于是两线交点,同一个点,理论上相对评定基准(两对角线确定的平面)其测得结果数值肯定相同,你说“等高”也行,说等低也可,此点怎么就会成为“中间点为测量基准”了呢?你无法自圆其说吧?何况,与你过去谈到的前一个点是后一个点的测量基准,因而测量基准是大量的点的说辞明显大相径庭、自相矛盾,是否需要先将自己的思路“统一”一下呢?至于“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统一两对角线测得值”的说辞,你本人能够听明白吗?本人学识有限,确实无法听懂,我就不明白了,统一了测量基准,还要再继续对“两对角线测得值”进行统一,你哪步曲才会对自己有一个“统一”呢?

     3.借助于已统一到中心点的四个角点值将四边各受检点测得值统一到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
       继续做“统一”......................

     4.借助于已统一到中心点的左边线和上边线相关点的值,将所有受检点测得值统一到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
        “借助于.....左边线和上边线相关点的值”,那么请问:右边线和下边线相关点的值就没用了吗?你的思维已经混乱到何种程度?莫非你的评定过程就是没完没了的莫须有的所谓“统一测量基准”?你应该调离工作岗位,去统战部门工作。

     后面的“第三部曲”是在使用评定基准(两端点连线)自我统一测量基准,加上2.、3.、4后又继续开始的评定工作,这给我的感觉就是,你还不仅适合统战部门工作,还可以兼职社评工作,真是多面手,一个不靠谱的多面手,你应该为给论坛中的量友们造成的误导而自责。

     楼上某位后面谈到的重复点问题,做出了“中间交点也就成了关键受检点”的结论,那么请问:非中间交点的重复点是不是“关键受检点”?其变动性要不要考虑?JJG117-2013中的图c增加的竖直中线,其7个点的测量结果数值,哪一个与整个平面的测量结果有关?如果均无关的话,增加的这条竖直中线又有什么用?仅是为了把重复点由9个增加为14个吗?如果1个、2个、9个.....重复点就可以考核其变动量了,有什么必要非要增加为2个、2个、14个,甚至34个呢?如此人为的增加重复点,考虑过我在17楼提出的测量结果数值的取值困惑吗?

    不多谈了,煞有其事的大作,拜读后仅是感到可笑、可气,不过也好理解,擅长胡搅蛮缠的楼上某位,从来没有写过有点质量、水平的技术帖子,就在论坛继续混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5 18: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xqbljc

  对于某老师的恶言恶语本人不予理会,在此出于对老师的敬重和关心还是奉劝某老师心态放平和一点对身体有好处,再说了,恶言恶语并不代表自己的技术观点就是正确的,有理还是以理服人好,恶言恶语伤人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至今为止恐怕坚持旧版规程公式6那个错误的系数1000的也就只有老师一个人了,此外没有人再认为那个莫名其妙的1000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因此关于系数1000我也就不再多说了,老师你继续坚持那是你的自由。
  某老师在17楼提出想知道当增加“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后,出现了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重复点的问题,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的问题,这的确是问到了点子上。
  在15楼我讲述了对角线布点又称米字布点,“米”字离不了一横一竖,否则仅仅有对角线就成了“×”而形不成“米”字。也讲到了“米”字布点的作用就是形成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相交在中心点,从而造成对同一个受检点的重复测量,用不同结果检查检测中是否发生异常,评判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两条对角线已经用中心点(以下以Z0)“等高”的数据处理使重复度误差消失,但一横一竖的中心点ZH、ZS与Z0必不可免仍存在着差值,那么“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呢?旧版规程公式2和新版规程公式1虽然符号不同,但含意并无丝毫差异。意思是重复点的重复变动量Δc(即ZH、ZS与Z0的差)应不大于被检平板平面度最大允差Fm的1/6。满足这个条件的,中心点的高度值就取Z0,不满足这个条件的就应该废弃这组测量结果重新测量。当然,必要时进行平差处理的情况也是允许的。
  某老师要我讲出旧版规程的“布点错误关键”,其实我已经在14楼一针见血指出你在4楼提供的对比图中的图a)和图c)中“旧版的布点错误关键就是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给遗漏了”,我并不是“从来没谈起过”,而是老师不愿意看见它,这和“做老实人、说老实话”,活的累与不累、真实与否毫无瓜葛。
  楼主自己说“自己是不是少检了2条线”,楼主是否没检“中间的一横一竖两个截面”是我对楼主的善意提醒,谈不上“虚构”与否,倒是老师的“少捡了3条线”才是真正莫名其妙的虚构和不靠谱。但JJG117-2005图C少了一条竖直中线,这却是板上钉钉的客观事实,因此JJG117-2005图C(注:还有图a)就是犯了典型的疏漏错误,所以我一针见血地点出这是新版规程对旧版规程纠错式的重要“修订”之一。
xqbljc 发表于 2014-2-5 22: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位除了嘴上尖酸刻薄了得外,其看帖识帖的能力真差,重新将17楼提出的问题粘贴如下,答非所问就不要不懂装懂了吧。

       受检截面增加“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JJG117-2013图C),由11条线变为12条线(图C),重复点由9个增加为14个,别的先不谈,我倒是想知道,当仅仅是横线(或竖线)单独与对角线上的点出现两线重复点后,考虑到必然有重复点的变动量,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或竖线)测量结果数值?还是取对角线测量结果数值?增加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后,就新出现了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重复点的问题,那么此时仍然有重复点的变动量,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还是竖线测量结果数值?还是取对角线测量结果数值?如果对新出现的仅是横线、竖线两线重复点的问题,那么此时仍然有重复点的变动量,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还是竖线测量结果数值

      提示:1.这里谈到的取值是指重复点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与规程中的公式(1)和公式(2)无关;
          2.增加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后,出现了4个与对角线不相交的重复点,蓝色问题中重复点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

    “必要时进行平差处理的情况也是允许的”,楼上某位的信口开河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平板数据处理中竟然出现了平差,还是什么“也是允许的”,某位就靠点谱吧。

     “旧版的布点错误关键就是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给遗漏了”,楼上某位什么都不懂,竟然“遗漏”就是关键,请问:如果不遗漏,增加中间那条竖直中线,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你考虑过吗?还是在上面的红色与蓝色问题上下点功夫吧!
xqbljc 发表于 2014-2-5 22: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19楼“两条对角线已经用中心点(以下以Z0)“等高”的数据处理使重复度误差消失”的说辞,请问:两条对角线的中心点也存有重复点,并且有重复点的变动量(重复度)?同一个“强迫复合点”会重复吗?你搞清楚对角线方法的定义了吗?

     15楼谈到的“两条对角线、一横一竖共四条线的中间交点”到了19楼就成了“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重复点”,提醒楼上某位,前后文字描述能否一致起来?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5 23: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xqbljc

  “对于9点6条线的测量均增加了一条中线,这是对的”,之所以对它修改,也正是它增加的不彻底,虽然增加了水平的一条中线却遗漏了竖直的一条中线。“6条线(图b)”的说法是基于你“对于9点6条线的测量均增加了一条中线”,本人承认没有仔细拜读,误认为你说的就是图b,所以以括号就行了说明,表示不仅仅是“9点6线”,既然引起了老师误解,现在可以收回。我所要强调的是旧版规程图b既增加了水平中线也增加了竖直的中线,所以图b是正确的,新版规程保留了旧版规程的图b,未加修订。同时我也要强调中心点是对角线布点形式统一的测量基准点,是关键重复测量点,那些所谓的“可达34个”的重复点到底是多少个没有必要去数,也没有必要去关注,有人愿意数就去数吧。
  1.对每一个截面(测量线)按两端点连线先自我统一测量基准的本质是用累积法按起始点先统一测量基准,然后再使终点与起始点等高即可。旧版规程的表A.1至表A.8的计算过程无一不体现这一过程。
  2.当两对角线以自己的两端点连线各自统一基准后,再使两对角线的中间测得值等高,也就实现了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统一两对角线测得值。
  3.借助于已统一到中心点的四个角点值将四边各受检点测得值统一到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此时的测量基准统一与以对角线平面为统一的测量基准是等价的。
  4.借助于已统一到中心点的左边线和上边线相关点的值,将所有受检点测得值统一到以中间点为测量基准,意味着所有的受检点高度值均统一到了以对角线平面为测量基准的高度值,只有达到这个统一才能够进入第三步“平面度误差评定”。 “借助于.....左边线和上边线相关点的值”是指并不需要用右边线和下边线相关点来统一测量基准,其值是多少直接记录在案参与第三步的平面度评定即可。这与组织机构“统战部”毫无关系,如果你想去统战部工作,建议向你们党委提出申请,在技术讨论中请不要涉及。
  我已经多次谈到中间点是对角线布点时的测量基准统一点,因此“中间交点也就成了关键受检点”,其他的各受检点重要与否老师就自行理解吧,我认为根据那个“≥”符号必要时甚至可以增加。新版规程并不是“非要增加为2个、2个、14个,甚至34个”重复点,增加中心那一竖还是强调平板的中心受检点是评判测量结果是否可以被采信的重中之重,强调中间的一横一竖无论如何也不能不检,旧版规程的错误就在于中间的一竖被忽视了。
  在此也顺便诚心诚意劝老师在技术讨论中没有必要动怒,没必要“可气”,也没有必要“可笑”,更没有必要恶意诬蔑别人“擅长胡搅蛮缠”,“从来没有写过有点质量、水平的技术帖子”,“在论坛继续混”,毕竟文明礼貌是中国人的基本道德,还是应该以平等、平和的心态参加讨论,有理说理,再说了,气坏了身子的确也是得不偿失的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6 00: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xqbljc

  你说的JJG117-2013图C的重复测量点有14个,其实只有13个,即b2、b4、b6;c3、c4、c5;e3、e4、e5;f2、f4、f6;d4。其中中心点d4是检验重复测量变动量的关键点,只有d4点在一横一竖检测值ZH、ZS与Z0的差值满足大于被检平板平面度最大允差的1/6,才能判定测量数据可采信而转入进一步的数据处理。可以说只要d4点的重复测量变动量大于被检平板平面度最大允差的1/6,其它的重复点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老师非常关心的是这些交叉点出现了不同测得值如何取值,其实很简单,既然它们相差不多,一般情况下那就随便取哪个值都行,当然最佳方法是取两个值的平均值。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其它有关测量点值进行平差处理也不是不可。
  另外,横线、竖线、对角线其实共有四条线,由于两条对角线已经强制以中心点等高统一测量基准变成了同一个测得值,因此也就只剩下一横一竖的中心点测得值与对角线中心点测得值相减计算变动量大小了。
  提示的回复如下:
  1.新旧规程中的公式(1)和公式(2)就是评判重复测量变动量是否满足要求的公式,它决定了测量数据被采信还是应该废弃重测。满足了这个公式,至于取哪个值一般情况下可以随意,必要时可以取平均值或进行平差处理。
  2.新版规程增加了中心竖线,出现了横、竖、对角线三个测量结果是否重复和变动量的问题,测量结果数值应该如何取?是取横线还是竖线测量结果数值?答案是满足新规程中的公式(1)可以就取对角线的中心点值,不满足公式(1)就应该废弃所有的数据重新检测。
  之所以说“旧版的布点错误关键就是中间竖直的那个受检截面给遗漏了”,我已经在楼上帖子多次谈到,恕不重复。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2-6 00: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xqbljc

  对角线不是测量方法而是平面度检测时的一种布点形式,对角线布点的定义我在15楼已经说过,不妨再重复一下。GB/T11337《平面度误差检测》规定了平面度误差检测时的四种布点形式,平板检定规程推荐了其中之一的“对角线布点形式”。国家标准规定的对角线布点形式定义是“呈封闭的米字形状”,又称米字布点形式。当然缺失了一横一竖就不是“米”字而是“×”了。
  关于“两条对角线、一横一竖共四条线的中间交点”和“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重复点”的问题,我在楼上已经说明,应该说“两条对角线、一横一竖共四条线的中间交点”是准确的说法,“横线、竖线、对角线三线重复点”有点问题,应该修改为“横线、竖线、对角线中心点的三个重复测量值的变动量”。
xqbljc 发表于 2014-2-6 11: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22楼的帖子,终于了解到楼上某位对规程修订理由错误认识的原因了,其由于从未参与过法规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所以对修订与编辑性修改的区别是根本分不清的,虽然分不清,但是敢于想象,敢于信口开河,那出现错误多多甚至误导多多也就顺理成章了。

     由一个无知的,也不知道增、删中线来龙去脉拍脑袋瓜想象出的理由“增加的不彻底”,得出“遗漏”的结论,进一步得出对规程修订理由,那就是将“对的”东西,修订为“更对的”,再将“更对的”东西修订为“更更对的”......,以至于没完没了。更严重的则是将正确的东西修订为不够正确,甚至完全错误的所谓“越多越好”的东西。JJG117-2013中的图C增加的竖直中线是错误的,错误的根源和理由,本人会在今后的帖子中陆续谈到。

    (图b)的事情,既然承认没有仔细读帖,就不要指责是别人误解,你老是一贯正确,你自己都不应该相信。从上个世纪的1978年至今36年,(图b)没有发生任何改变,JJG117-2013中的图b是对现行规程(非旧版)JJG117-2005中的图b复制粘贴,使用前人付出劳动的规程电子版原文(别人逐字逐句敲出来、画出来的),随心所欲地的给以简单的复制粘贴修改,而且将某些正确的东西修订为错误的东西,这确实是对前人付出辛勤劳动的极不尊重。应该讲,JJG117-2013相对于JJG117-2005的内容,绝大部分做编辑性修改就可以了,为了突出是修订,把不该改的正确东西也给以改掉,甚至是“口是心非”的修改,这是一个不好的倾向。

     楼上某位后面继续重唱其“三部曲”,而不敢正面面对别人的质疑,本人也不想去重复了,我可以下结论说,楼上某位在专业计量技术上不会有任何进步的,其豪迈的自称说明了一切。楼上某位“中间点是对角线布点时的测量基准统一点”的说辞,与其本人的前一个点是后一个点的测量基准,因而测量基准是大量的点的一贯说辞明显是大相径庭、自相矛盾,其本人既不愿意正视,也无法或不敢做出解释,就继续回避吧!不过没什么,大家都看清楚就行了。

     楼上某位“中间交点也就成了关键受检点”的说辞,应该是其不懂装懂的托词,其讲不出任何理由,反而奚落别人“其他的各受检点重要与否老师就自行理解吧”,我倒是反问一句,楼上某位自己搞清楚了吗?这就是我讲其“继续在论坛混吧”的主要原因。“中心受检点是评判测量结果是否可以被采信的重中之重”,楼上某位继续着故弄玄虚,其它受检点难道不重要吗?其它重复点的变动量可以忽略吗?再次鄙视某位的不懂装懂与恶劣的学风。

     针对JJG117-2005中的图C,楼上某位毫无理由的的再次讲出“中间的一横一竖无论如何也不能不检”,你倒是有理有据的讲啊,起码大家还可以信服你,你确实腹中空空如也,如此这般,就不要再讲什么“和盘托出”了,那是个空盘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5-2 11: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