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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系统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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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meiti 发表于 2008-2-24 14: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省质监系统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质监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以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为重点,以完善标准体系为基础,以认证认可为手段,以执法和监督为保障,监督与服务两手抓,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推动我省节能减排作出一定贡献。

一、2007年节能减排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省局建立了以局长任召集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研究、部署、调度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计量处负责定期召集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通报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文件精神,调度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各市局也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济宁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原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认真部署,明确责任。省局组织制定印发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职责分工意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要点》;根据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实施节能减排方案的措施和要求,省局抓紧组织制定印发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提出8项工作目标和14项具体措施,并要求各市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局,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加大措施,推动节能减排。

3、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年初省局将建设节约型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局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组织制定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考核办法》,将各单位每月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山东金质网上报,由省局进行考评打分,同时省局结合月度考核情况在年终考核中进行综合考评。通过严格认真的考核,促使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以开展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为重点,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

1、积极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计量诊断行”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服务队的建设,在第一批组建的全省18支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的基础上,各市局进一步组织县(市、区)局成立服务队,充实人员,面向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淄博市召开了全市系统能源计量工作调度会,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制定了《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分县局、市计量所的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二是深入企业开展能源计量调研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东营市完成对5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摸底调查,做到基本情况清楚、主要差距清楚、重点目标清楚;莱芜、青岛计量服务队到重点耗能企业召开研讨会、进行走访等,了解掌握企业需求,做到服务活动有的放矢。三是指导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及时检定、校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向企业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和节能监测技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数据利用率。聊城市各级节能降耗增效服务队2007年共为企业提供服务170余次,帮助30家企业新配备、更换各类计量器具170余台件,为企业检定各类能源计量器具360余台件。2007年全省共有22家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190家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保证确认。

2、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作为一项节能减排的基础性工作,社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局作为主管部门,需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共同配合。2007年,省局及各市局积极向政府汇报,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动能源计量工作。省局对103户国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检查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形成《关于对我省103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报送省政府,并积极与省经贸委、省统计局协调争取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能源计量与统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能源计量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临沂、聊城、菏泽市以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青岛市局与市发改委、泰安市局与市经贸委也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对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视,为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3、组织开发应用《山东省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省局结合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要求以及企业计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在组织淄博市局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开发了《山东省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自2007年6月起通过山东金质网面向社会免费提供下载,指导工业企业对能源计量管理状况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各市局组织当地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填报,潍坊、济南、烟台等市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基本完成了填报工作,目前省局已汇总了全省近400家企业的数据并纳入山东省计量管理基础信息网上平台,将逐步建立形成全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数据库。

4、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各市积极面向企业宣贯GB 17167-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计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威海市局举办四次GB 17167-2006宣贯会,对威海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计量管理人员及县(市、区)局计量管理、技术人员160余人进行了培训。为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培训、指导,菏泽局组织编写了10万字的《节能管理培训教材》。目前全省已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千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人员培训工作,共培训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2300余人。

5、大力推动企业能源计量先进经验做法的总结交流。2007年省局提出每个市要树立1-2家企业先进典型,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做法,通过典型带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更多的企业积极主动地提高能源计量水平。济南、青岛、日照市局召开了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会议,通过先进典型的现身说法带动更多的企业主动加强能源计量。在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能源计量工作现场会上,我省推荐山水集团、新华制药、莱钢集团等企业的经验介绍材料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

6、在全省组织开展企业贯彻实施GB 17167-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重点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能源计量数据应用效果等四个大的方面进行检查。各市局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检查工作。泰安市局召开了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综合业务科科长、计量技术机构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及各县(市、区)局按省局文件要求分别制定了《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有计划的指导检查工作的开展。本次全省共检查企业979家,其中有24家企业检查不合格,合格率达到97.5%。这一数据表明通过前期的深入扎实的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使企业对能源计量的重视程度得到了提高,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同时也发现了企业在计量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明确了方向。

(三)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1、经省政府同意,2007年1月25日省局和省经贸委联合召开了全省节能标准化大会,成立山东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部署、全面启动我省“十一五”节能标准化工作,省局与省经贸委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节能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了《山东省“十一五”期间节能标准体系框架》。

2、领导重视,多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我省各级领导对节能标准化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王仁元、王军民副省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抓好节能标准制定工作,把“建标准、打基础”作为2007年节能攻坚年的重要内容。一年来,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统计局、建设厅、各行业办公室(协会)、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各市经贸委(发改委)及节能监察机构、各大企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总计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标准起草和修订工作,省内外很多知名节能专家参加了标准审定工作。

3、组织周密,高效展开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节能标准具有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专业性强等特点。在2007年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一是结合实际,科学设立节能标准项目,抓紧组织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将节能工作中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成熟技术和方法上升为地方标准;二是借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机制,依托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的标准制修订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了标委会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三是标准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数据充分,内容全面、详实,为科学设置技术指标提供了充分依据;四是贯彻“鼓励先进,限制落后”原则,能耗限额标准中分别规定了2008年、2010年、2012年三个阶段的能耗限额指标,实现分阶段逐步加严。

4、完成节能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2007年,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为重点,包括节能管理标准、节能产品标准、节能监测标准等百项标准纳入2007年度节能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省局与省经贸委先后两次召开标准制(修)订工作调度会,并积极与财政、统计、建设、环保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目前已批准发布111项节能地方标准,其中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52项,节能监测标准16项、节能产品标准19项、节能管理标准9项、节能设计标准5项、用能设备节能运行标准10项,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制修订百项节能标准的任务。

5、加强基础建设,为节能标准化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山东省标准馆,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阅览区自助查询馆藏的国内外标准,包括各类技术标准、技术法规40万件,各类标准科技图书10多万册。节能标准批准发布后,通过山东标准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发布,无偿为用户提供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文本及查询服务,为我省节能标准提供便捷的发布渠道,为节能标准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6、各市局积极推动节能标准制定和实施活动。枣庄市积极组织枣庄市得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报包含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节水、节电、环保、高回收的国家标准项目,并组织申报了合成氨综合能耗等8项节能地方标准项目;济南市局帮助济南欣霖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依照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制订《聚氨酯硬泡外墙保温系统》企业标准,其保温砂浆产品可以使建筑在使用过程中节约大量电能和热能;为推动企业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烟台市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200家大中型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局组织召开企业节能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的交流研讨会,加强节能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方面的经验信息交流;枣庄市局联合经贸部门在节能调查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了4家用能大户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试点,引导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节能技术标准、节能管理标准和节能工作标准体系,构建节能工作的基础框架。

(四)加大认证认可工作力度,推动节能产品认证

1、完成能效标识产品和三类耗能产品的摸底调查。对实行能效标识的产品以及三类耗能产品(即:水泵、风机和电动机)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全省实行能效标识的产品共有17家生产企业,水泵、风机和电动机的生产企业分别为104家、39家和95家。滨州市通过开展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形成《滨州市节能产品认证状况的调查与建议》。

2、省局联合省经贸委、有关认证机构组织召开全省节能产品认证推进会。会议召集部分管理基础较好、市场销售份额较大的企业,介绍节能认证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并为首次通过水泵节能认证的企业颁发了节能认证证书。会议的召开对提高节能认证产品生产和普及应用,引导和推动节能认证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部署了节能认证试点工作。省局组织各市上报节能产品认证试点企业,17市共上报了有意向进行节能认证的企业60家,从中筛选出33家企业作为试点,为保证试点的顺利进行和今后节能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五)加快节能检测技术机构建设,为节能减排提供检测平台

1、高水平建设国家节能产品质检中心。在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国家已批准将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目前正在进行节能产品检测的前期开发和有关项目的技术分析工作,第一批价值2700万元的检测设备已经进行政府采购。

2、各市加快节能检测实验室建设。菏泽市局整合资源,成立节能检测中心,这是菏泽市目前也是我系统唯一获得节能检测资质认定资格,能全面开展节能测试工作的机构。机构成立后,根据市政府安排,菏泽市局与市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检测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对全市420户重点用能单位的煤质检验工作,以及部分重点用能单位的锅炉、电动机等用能设备的节能检测;滨州市计量所结合当地实际需要,新建了蒸汽流量计标准装置、压力变送器检定装置等8项计量标准,购置了多台先进的检测设备,实现了部分大型能源计量器具的在线检测,较好的保证了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及时检定和校准。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1家涉及不同节能检测项目的实验室通过了资质认定考核。

(六)积极开展节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法,为节能减排保驾护航

1、积极组织开展节能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省局以“促进节能降耗”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对太阳能热水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外窗等节能类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7家企业的6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4.7%。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组织有关市局严格按照《山东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逐一进行后处理,要求企业认真查找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临沂市局在对莒南县磨具磨料生产企业进行区域整治的过程中,推动企业淘汰落后的倒焰窑,推广小型隧道窑,使产品质量合格率由60%提升到98%,同时能耗降低30%-40%。

2、加强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一方面严格审查和把关,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严格控制申证换证,另一方面认真落实10月17日省政府水泥行业节能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生产企业坚决不予受理和发放许可证。济南市局章丘分局配合当地政府对高耗能、低产值、高污染的3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关停,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注销其生产许可证。截止2007年底,全省审查的24家水泥换证企业中,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经贸委调整水泥产业结构的要求,督促企业拆除了11台工艺落后的机立窑,共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10万吨,每年可减排粉尘1.32万吨、节电9900万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2.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0.81万吨,节约标准煤16.1万吨。对9家企业在实地核查中因达不到《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而未予行政许可,有9家企业在材料审查中因规定的环保设施不齐全而暂时终止申请。

3、在全省组织开展节能执法专项行动。根据《2007年节能执法工作方案》,全省组织开展了对相关企业能效标识标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击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地条钢专项执法行动。日照市局与市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检查活动;烟台市局组织对全市六家大商场所经销的被列入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冰箱、空调执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共抽查了100多件样品,标识合格率达到98%以上。截止2007年底,全省在节能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482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及使用能源的企业总数2244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0起,查处产品涉案货值196.55万元,建议停电企业47家,取缔企业33家。通过开展节能执法行动,违反《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行为得到有力查处,生产、销售、使用者对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注能效标识的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认真做好锅炉特种设备的监察工作,提高锅炉运行效率。青岛市局开展了对使用“土锅炉”、简易电梯等不具备安全性能且高耗能的非法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今年共排查整治了高耗能“土锅炉”数十台。菏泽市局组织开展了冬季高耗能锅炉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00余家,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锅炉耗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锅炉节能整治的方案,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东营市局加强锅炉等加热特种设备水处理管理,共有18家单位给水水质不达标而被要求整改,69台锅炉因结垢严重被停止运行。

5、开展全省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实行“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针,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狠抓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全省大力开展“两小一土”(指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用于籽棉加工的小皮辊机、小锯齿机和土打包机)非法加工整治活动,特别是菏泽市加大整治力度,取缔窝点30处,销毁设备40台。全省加强对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茧站等的分类管理,凡有管理职责的各市均实行了分类管理。经分类,2007年全省788家有资格棉花加工企业中A类企业41家;B类企业305家;C类企业374家;D类企业68家(不含无证企业);目前全省茧站建档的417家茧站中,一类茧站10家;二类茧站240家;三类茧站167家。全省絮纤制品重点生产企业建档56家,使用单位建档675家。通过专项整治,全省棉花收购加工环节“混等混级”、“异性纤维”问题得到改观,“两小一土”和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黑心棉”问题在秋冬敏感期不再出现,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保持稳定,避免了资源浪费。

(七)推动名牌、免检工作,引导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1、在2007年《山东名牌评价通则》中加入了企业节能减排的评价内容。如1.5.4条企业达不到国家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能参评山东名牌;6.9条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制度及执行情况;申报企业有水、电、汽、煤、油、土地等节能降耗相关制度并具体落实、取得显著效果;6.10条企业节能降耗成果中获节能降耗先进企业等。各市按照这一导向性措施开展了争创名牌工作,济宁市积极推动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变频器等节能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莱芜市积极组织山东莱芜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兴华牌”加压过滤机和山东生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洁”免水冲环保厕所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产品申报名牌等,积极发挥了名牌工作对节能产品及相关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积极做好节能类产品的国家免检争创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在申报过程中对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实行能效标识的产品审查把关时,将节能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对热轧带肋钢筋、水泥等高耗能产品,严格审查其生产工艺,对于不属于国家鼓励类生产工艺的,不予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积极推荐节能产品列入国家免检产品目录,成功促成了燃煤用节能炉具列入今年的免检产品目录,并帮助我省争取到全国唯一的一个国家免检产品,很好地扶持了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

(八)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对节能减排的认识

2007年,省局及各市局都认真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企业和社会各界介绍质监各项职能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省局在山东金质网上设立“建设节约型社会专栏”,由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局报送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宣传,2007年共编发各类信息300余条。定期印发《省质监局建设节约型社会简报》,对全系统较为突出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报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领导,2007年共编印8期简报。今年8月17日,省局联合团省委、省经贸委共同举行了“能源计量促节能减排”青年志愿者企业行活动,组织全省8所高校的80名青年学生深入全省10家重点用能企业,调查了解、宣传推动能源计量,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山东电视台、新华社山东分社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报道。9月27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局负责组织举办了“品牌中国节能减排 和谐发展”的第十五届中国质量论坛暨节能减排论坛,王军民副省长到会并致辞,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研讨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这一世界课题,并相互交流了以质量提升竞争力,以品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验和成果。与会的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还向社会共同发出了“节能减排济南宣言”。结合质监部门在节能减排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省局设计了《落实节能减排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动》宣传画一套两张,印刷1万份发送各市局免费发放到全省各重点耗能企业、商场、社区和农村张贴,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节能减排工作。

(九)深入开展机关内部节约活动

全省质监系统大力开展机关内部节约型社会建设,从自身做起,实行节能减排。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减少纸张用量;节约电话费用;严格控制会议、接待的规模和标准;积极采用节能产品设备,建设节约型机关。省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要求各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同时在基本建设实施过程中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建设;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要随时对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进行分析。省局机关服务中心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倡议书》,呼吁全体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时时、处处、事事、人人节约”的良好习惯。济宁市局出台了《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意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形成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济南市局通过控制使用中央空调风口38处,定时管理电热水器20台,关停、改造、责任监管照明灯共计1011盏等,每年可节约经费约12万余元。德州市局明确各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内部节约活动实行跟踪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东营局明确了2名同志作为节约督查员,并要求每个单位有一位节约监督员,负责对水、电、气、门窗,一日三次巡查检查等。通过多种形式的节约活动,教育、引导和规范全系统人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有力的促进了节约型机关的建设。

二、200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08年,全省质监系统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围绕省政府《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下去。

(一)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深入推进能源计量

1、大力宣传实施《节约能源法》,依法推动能源计量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学习、实施《节约能源法》;认真组织石油石化等行业贯彻实施新发布的相关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国家标准;继续开展对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逐步扩展到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的企业;依法督促我省千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违反《节约能源法》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结合检查的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加大典型培养和经验总结交流力度。

2、进一步组织企业使用《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信息数据库。组织建立健全全省千户重点耗能企业档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3、加强各节能减排服务队的能力建设。省、市、县各级服务队要进一步充实人员,认真开展专业培训,研究提高服务有效性,根据企业能源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器具配备及管理,实现对用能数据的合理分析及应用,贯彻实施GB/T 19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设备的要求》,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扎实计量基础性工作。

4、组织开展“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回头看”活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主要检查与企业签订节能降耗服务责任书的落实是否到位,还存在哪些不足。通过“回头看”活动,督促各级质监局、各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工作,切实把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履行好、落实好、服务好、贯彻好。

(二)努力做好标准化工作,为节能降耗提供技术保障

1、落实《山东省“十一五”节能标准发展规划》,确定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2008年,根据我省节能工作形势,完成30项以上节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初步建立我省节能标准体系。

2、继续争取财政支持,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人员培训,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培养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4、在《山东省“十一五”节能标准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的需求,进一步研究节能标准化发展战略,完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节能标准体系,使节能标准化工作朝着更加协调、系统、有序的方向发展。

5、结合我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在全省重点耗能企业中开展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发挥试点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我省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各市要确定1家省重点耗能企业、5家市耗能企业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

(三)继续推动认证认可工作

1、争取节能减排认证试点经费,推动我省节能认证工作。

2、积极争取国家认监委支持,帮助我省有关认证机构获得节能相关认证资质。

3、做好我系统国家级和省节能检测中心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4、加强节能检测实验室的证后监督,规范我省节能检测市场。通过监督抽查、监督评审、能力验证等一系列工作,促进我省节能检测实验室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5、对我省节能认证情况开展调研,在调研分析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省政府。

(四)积极推进能效标识的备案及管理

加大对能效标识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动企业使用能效标识并依法办理备案;组织开展对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的监督抽查,确保企业正确标识能效水平。

(五)确保许可证发放质量

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对高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把关。严格控制水泥、热轧带肋钢筋等限制类产品申证换证;积极支持属于国家鼓励类目录的产品申办生产许可证;对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项目,坚决不颁发生产许可证;对产业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严把企业条件审查关,发现企业使用淘汰类的生产设备或工艺的,坚决不予发证;对获证企业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发现企业获证后私自违规新上限制类项目或使用限制类、淘汰类生产设备和工艺的,依法责令企业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切实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难以达到取证条件的,及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六)加强特种设备监察工作

1、向企业推广节能理念。对于存在严重污染的特种设备企业,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减少能耗,改善环境。推广鼓励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推广鼓励青岛的海水淡化技术,供热管道的保温技术;在安全把关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2、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和设计单位向企业提供节能咨询和服务。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在对锅炉检验中,对锅炉水质进行检测,对锅炉的热效率进行测试,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

3、继续加强对锅炉制造环节把关,严格审核发证程序。

4、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考核机构的管理。将对环保、节能的培训纳入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范围中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5、建立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七)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1、安排对节能节水、耗能产品、能源计量器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

2、进一步加大节能执法工作力度,继续组织开展节能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企业能效标识标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水泥产品专项执法行动。

3、强化全省棉花加工企业、絮纤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茧站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棉花加工企业实施检查,对絮纤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实现科学监管,认真做好茧丝质量监督工作,切实加大纤维质量执法力度,继续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

(八)进一步发挥名牌、免检产品工作的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作用

继续推动节能相关产品争创中国名牌、山东名牌,支持节能产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

(九)加快节能检测能力建设

1、积极组织建设节能检测技术机构。完成省质检院筹建的国家节能产品质检中心的验收工作,开展节能产品检测和评价工作。依托省计量院完成“山东省能源计量中心”筹建申请工作。各市要结合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整合提升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各级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相关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和技术的研究,在节约水、电、油、气(汽)、煤等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方面选择一些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项目,为企业的节能减排服务,同时扩展计量工作服务领域。

2、建立节能检测专家人才库,形成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加大国际交流,积极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节能检测与控制技术及新能源检测技术,提高我省节能检测技术能力。

(十)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通过山东金质网“建设节约型社会专栏”、省质监局建设节约型社会简报等,结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时机,宣传质监部门建设节约型社会、推进节能减排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介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政府和群众对质监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的关注和认识程度。

(十一)继续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

做好基建项目申报的节能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浪费;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坚决杜绝“长明灯”、减少设备待机时间、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提高电梯使用效能;加强用水管理,做好用水设备的管理维护、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在全省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中,配合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优先考虑采购通过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努力减少办公费用支出,精心使用维护办公设备、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减少纸张用量、节约电话费用;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加强对车辆维护管理、加强驾驶人员培训;午餐避免浪费饭菜;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建设节约型机关。

(十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和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目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008年全省质监系统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节能减排的各项任务落在实处,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为完成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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