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而计量管理则是为提供计量保证而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计量是国民经济的一项技术基础,计量管理也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理解,计量管理的涵义是指协调计量技术管理、计量经济管理、计量行政管理和计量法制管理之间关系的总称。它是在充分和了解研究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前提下,应用科学技术和法制手段,以实现国家的计量方针、政策和目标。
计量管理发展简述 在抗美援朝战争时期,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长度计量基准和有效的量值传递系统,致使制造火炮和枪弹工厂的量值不统一,在战场上曾发生火炮炸膛和近炸等严重事故。1952年2月,主管国防工业的重工业兵部工局,决定筹建精密机械加工车间和精密计量室,应用精确的校准样板来统一各生产厂所生产军工产品的量值。新中国的国防军工计量工作从此开始。
1953年初,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计“计量”命名的计量机构——第一机械工业部计量检定所筹备处成立。主要开展长度、力学和热工等计量检定工作,以确保我国机械工业中量具与计量单位的量值统一、准确和正确使用,提高产品质量。随着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计量工作的迅速发展,成立一个统一管理全国计量工作的权威机构,尽快改变分散管理的局面,已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
1954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成立国家计量局。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国务院的这个命令对加强计量管理,改变我国计量制度的混乱局面起了作用,也有力地推动了计量事业的发展。
1965年5月,成立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全国计量科研和量值传递工作。同年9月成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战备基地——分院(现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1977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同年,我国加入米制公约组织。
1980年,我国加入亚太地区计量规划组织(APMP)。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以国家主席令第2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1985年10月,建立中国计量学院。该院现已成为我国培养高级计量科技与管理人才的高等学府。同年,我国加入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自1987年7月1日实行。
1990年4月5日,由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签发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4号令,发布《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2月29日,国防科工委以第4号令发布《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暂行规定》。
2013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出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