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 年国家计量技术法规计划(国质检量 函〔2013〕101 号)立项,由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 承担《乳品成分含量分析仪校准规范》的制定工作。 二、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国务院第 536 号令《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对保证乳品质量安全有 多项规定。其中第 6 条规定“生鲜乳和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 准,……”。第 31 条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逐 批检测收购的生鲜乳,如实记录质量检测情况、……”。第 34 条规定:“出厂的 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出厂的乳制品逐 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检验内容应当包括乳制品的感官指标、理 化指标、卫生指标……”。 2010 年,卫生部制定实施了《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和《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以上 2 个国标中的理化指标检 验方法均再对应相应的国家标准,如果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全部理化指标检测至少 需要 6 小时,造成生鲜乳收购时质量检测所需时间较长,增加乳品质量控制的成 本和难度。另外在乳品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时均需要乳品的理化指标 的检验,同样存在检测时间过长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 目前乳品生产企业在乳品理化指标的检测中多采用仪器快速测量和理化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仪器快速测量多采用乳品成分分析仪测量乳品的理化指标,理 化分析即为国标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企业只能采用理化分析法所测结果校正乳品 成分分析仪的测量结果,造成乳品成分分析仪测量结果无法有效溯源,无法保证 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存在很大的乳品质量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