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务来源
2011年9月,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修订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2012年5月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同意立项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国质检量函[2013]101号文正式批准立项,2013年5月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信函形式通知我院。
二、 修订规程的必要性
1. 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已实施10年,远远超过3年至5年的修订期限。其中有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的要求。
2. 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必须符合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和JJF1059-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有关规定。
3. 由于科技和工业自动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压力变送器有了很多变化,如:原规程涵盖的气动压力变送器已被防(隔)爆型电动压力变送器替代;新型的带有总线技术、无线技术等特点的变送器也在不断出现。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能适合各种形式的压力变送器检定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4. 多个压力变送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颁布,检定规程的有些项目和要求尽可能与新标准能协调一致。
鉴于以上原因,很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压力变送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以此适应我国压力量值溯源和强检工作的需要。
三、 规程修订简要过程
1. 规程修订任务批准立项后,起草人在思想上、技术上、资料上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 起草人到对上海、江苏等多家压力变送器的主要生产厂家和检定机构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并广泛听取了意见,对产品的生产状况和原规程的执行情况有了较深的了解。
3. 规程起草人在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写出了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委员和技术机构及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望能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起草组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及时修改,形成报审稿,能在2014年年会上审定。
四、 主要修订内容
1. 按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引言为必备内容的要求,增加了引言部分的内容;
2. 删除了原规程中有关气动变送器的内容;
3. 删除了原规程中型式评价部分内容(并同时单独制定型评大纲);
4. 完善了概述部分的内容;
5. 删除了规程中静压检定项目内容,放到单独制定的型评大纲中,作为型式评价项目;
6. 按实际需要,调整了准确度等级的划分;
7. 细化了检定条件;
8. 理顺了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的顺序;
9. 原规程附录A、附录C、附录E内容作了相应的修改;
10. 删除了附录B、附录D;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修订
屠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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