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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颗粒度]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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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23: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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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来源及项目意义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指能够采集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颗粒物的采样器。它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疾病控制、卫生防疫等领域,是科学分析研究的必备科学仪器。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主要由采样头、滤料采样夹、抽气动力装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以及时间控制器等部分组成。按其采样流量,又可分为大流量采样器(工作点流量为 1.05 m3/min )和 中流量采样器(工作点流量为 100 L/min )。在我国生产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厂家主要有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等。由于社会各界对PM2.5、PM10以及TSP的关注程度日益升温,作为此类颗粒物采集的主要手段,在用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数量巨大。粗略估计目前华东地区每年新增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在5000台左右,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属于量大面广的仪器。
    我院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下达的2012年-2014年计量技术规范、修订计划,承担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制定任务。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规范计划修订时间为2013年。规范修订期间起草人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调研,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青岛市计量所、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等计量部门和仪器生产厂家也参与了大纲的制定工作。2014年1月完成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的送审稿(初稿)。
    大纲的制定既要从科学性、可能性和持久性出发,而且还要结合国内的具体情况,既要顾及过去生产的仪器的条件限制,又要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和国内外仪器的进步,根据专家和生产使用单位的意见,进一步通过多次实验、反复修改,完成了本大纲送审稿(初稿)。
二、制度大纲主要的参考资料和依据
JJG943-2011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JJF 1015—2014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JJF 1016—2014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HJ/T 374-2007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68-2007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各相关行业标准、国内外各厂家仪器说明书等。
三、大纲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关键
    本大纲的主要技术指标以JJG943-2011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计量检定规程为基础,主要包括:仪器的流量示值误差、流量重复性、流量稳定性等,通用技术要求以JJF1016-2014、JJF1015-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为参考,包括:绝缘电阻、绝缘强度、电源电压适应性、高低温工作试验、高低温贮存试验、交变湿热试验、跌落试验、碰撞试验等。
四、说明
    本大纲自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任务到征求意见稿的完成,以及从征求意见汇总到审定稿的完成,时间都较为仓促,这使得该大纲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在此恳请各位委员给予大力协助,认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达到其能完善、使用的目的。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31日。
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发/寄至以下地址。

    电子邮件hujl@simt.com.cnfenghx@simt.com.cnt.com.cn

    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环保室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16号环保站、邮编: 200233

    起草人:胡俊磊、电话:021-64701390-2244、传真:021-64848701

    手机:1381793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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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8 23: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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