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弹簧秤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吗

 关闭 [复制链接]
minminminmin 发表于 2016-2-24 13: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偶然发现一个问题,在集贸市场强制检定工作中,一直对弹簧秤实施强制检定工作 ,但是仔细参照了强检计量器具目录,并未发现有弹簧秤一项,求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2-25 18: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关于.“秤”的详细目录是:“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还真的没有“弹簧秤”,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有“秤”而没有列出秤的详细目录。因此,我认为可以将弹簧秤视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但不能纳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执行强制检定。
fxjliuzi 发表于 2016-2-25 08: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弹簧秤属于非自动秤,
0333019 发表于 2016-2-25 12: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用于贸易结算的就算强检计量器具
 楼主| minminminmin 发表于 2016-3-2 09: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2-25 18:27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关于.“秤”的详细目录是:“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 ...

谢谢您的解答!
半杯红茶 发表于 2016-3-3 00:0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目录里没有
xqbljc 发表于 2016-3-3 19: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弹簧秤由于种种因素发生弹簧的形变,而出现较大的测量误差,是不允许使用在贸易结算过程中的。所以,其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更谈不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即使将其“视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也是个人的想象,是不可能的。这些,在出现弹簧秤的初期,国家局就有相关规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4 18: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弹簧秤的工作原理是胡克定律,当前零售业市场上使用最频繁的衡器是电子秤,绝大多数电子秤的工作原理也是胡克定律,因此弹簧秤之所以没有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内,并不是它的工作原理错误,而是它的准确度较低,重复性较差。弹簧秤的最小称量值放大倍数与电子秤相比非常有限,因此国家并不推荐弹簧秤用于贸易结算。弹簧秤实际上就是一个测力计,因其便携的优点,对于一般单价不高的商品,人们仍然相信它的准确性,仍然喜欢使用它。只要弹簧秤经过计量检定,有有效合格证,买卖双方并没有产生计量纠纷,市场管理并未强制没收销毁。因此我认为楼主单位对市场上使用的弹簧秤作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秤”的品种之一,执行定期检定而并不是“强制检定”,是对顾客负责的行为。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4 18: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弹簧秤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更谈不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即使将其“视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也是个人的想象,是不可能的。这些,在出现弹簧秤的初期,国家局就有相关规定。
  但实际情况是,就在1997年国家还发布了JJG13《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在其第1条“适用范围”中明确“模拟指示秤是指:以弹簧或机械杠杆为称重原件,由指针或度盘指示的秤”。弹簧秤有度盘式(指针可用旋转)的,也有指针式(指针上下直线移动)的。
xqbljc 发表于 2016-3-5 18: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所谈及的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的弹簧秤,是指非计量弹簧,作为家庭使用的低准确度级的弹簧秤,该类低准确度级的弹簧秤,即使不涉及其粗制滥造的偷工减料,也与以弹簧或机械杠杆为称重元件,由指针和度盘指示的秤。如:弹簧度盘秤、象限杆度盘秤、指针式人体秤等模拟指示称扯不到一起,毕竟后者属于中准确度级或普通准确度级,广泛使用于价值低廉农副产品的贸易结算和医院的体重检查中,曾一度被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在农贸市场中代替杆秤使用。但是,对模拟指示秤的监督检查试验结果表明:被检验的模拟指示秤在原理、结构和选材等方面基本合理,计量性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在准确度、耐用性和防止欺骗性使用等方面都优于杆秤,但是监督检验的合格率有不断降低的趋势。直接影响模拟指示秤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制造企业为了低价竞争而偷工减料,大大影响了模拟指示秤的重复性和使用寿命。采取型式评价样机与实际生产产品“两张皮”的做法,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此,2009年6月19国质检量函(2009)第393号文件授权杭州为主,青岛、哈尔滨参加的对JJG13-1997进行修订,经反复讨论后已于2011年形成规程修订送审稿。同时,由北京、山东、江苏、河北、浙江6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正式成立了《模拟指示秤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小组,现JJF1355-2012《非自动称(模拟指示称)型式评价大纲》已颁发实施。

         通过上述所谈,可以看出:相对于代替杆秤使用,并非“国家并不推荐弹簧秤用于贸易结算”,而现在,则是国家竭力推荐衡器发展的重点是电子衡器。程控、群控、电传打印记录、屏幕显示等现代电子技术的配套使用,将使衡器功能齐全,效率更高。另外请大家看一下JJG13-1997或修订后的送审稿,规程中均在附加标志条款中,根据称的特殊用途需要,可增加附加标志,例如:不用于贸易结算;专用于.......
xqbljc 发表于 2016-3-7 21: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如何,审核了近50个小时的帖子,还是在通过审核后发了上来,谢谢。另外,现在需审核的时间改变了吗?今后白天发帖也要审核?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8 2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该相信楼主询问的弹簧秤检定问题中的弹簧秤如果是有人“所谈及的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的弹簧秤,是指非计量弹簧”,楼主也就不存在发问“对弹簧秤实施强制检定”了。楼主说得明明白白“在集贸市场强制检定工作中”发现的弹簧秤,有人故意打岔讨论“家庭使用的低准确度级的弹簧秤”,大家说有必要奉陪吗?我可以告诉某位,教学用和家庭用的所谓计量器具不在计量管理范围内,计量工作总不至于连学生和设计用的直尺、三角尺、放大尺也管吧?
  关于市场贸易中使用的弹簧秤,7楼明确表述“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更谈不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即使将其“视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也是个人的想象,是不可能的。这些,在出现弹簧秤的初期,国家局就有相关规定”,我在9楼指出“1997年国家还发布了JJG13《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在其第1条“适用范围”中明确“模拟指示秤是指:以弹簧或机械杠杆为称重原件,由指针或度盘指示的秤”,用事实否定了7楼的说法。10楼找了很多理由,但终于还是承认了有JJG13这回事,同时提供了JJG13的修改信息,早知如此何必节外生枝呢?大家诚心诚意地给提问题的量友出谋划策,平心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相互探讨岂不是更好?
ssylqx 发表于 2016-3-9 06: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在市场上出现了,用于了贸易结算,总要有个人管吧,计量行政人员会管!要嘛取缔,要嘛就要由检定人员做检定!没有退路!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9 08: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ssylqx 发表于 2016-3-9 06:39
既然在市场上出现了,用于了贸易结算,总要有个人管吧,计量行政人员会管!要嘛取缔,要嘛就要由检定人员做 ...

  13楼说得非常好,非常在理。如果弹簧秤“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更谈不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即使将其“视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也是个人的想象,是不可能的。这些,在出现弹簧秤的初期,国家局就有相关规定”,那么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就应该出面罚没和取缔。在取缔罚没法律依据不充分时,就应该允许市场上使用。因此,楼主的单位作为计量技术机构出面对其定期计量检定是尽职尽责的具体表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只是要不要提“强制检定”值得商榷。所以楼主提出的问题并非是否属于计量器具,该不该检定,而是要不要纳入“强制”检定,问题提得也是切中要害的。
xqbljc 发表于 2016-3-9 1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数年来“故意打岔”、“节外生枝”、“牵出来溜溜”,自称“拧种”的某位,确实没人屑于与其“平心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相互探讨”,多少量友已经因为本论坛存有这样一颗毒瘤,远离而去,就如同其自己所讲“不是更好”!多年前,某位就发出其在论坛“为何如此不受待见”的疑惑?估计其自己至今也想不明白,那就以其虚七十的人,结合某国企封其的绰号,查看其在论坛的种种恶劣表演,继续反思好了!没人屑于搭理他的。

         不属于工作计量器具的弹簧秤,是指非计量弹簧,作为家庭使用的低准确度级的弹簧秤。而以弹簧或机械杠杆为称重元件,由指针和度盘指示的秤。如:弹簧度盘秤、象限杆度盘秤、指针式人体秤等,其规范名称为“非自动称”或“模拟指示称”(见JJG13或JJF1355-2012),这与GB/T 11884-2008的名称不尽相同,完全是有道理的。由此可见,弹簧度盘秤是不可以简称为弹簧秤的。对于这些,惯于无事生非的某位还有文章可做吗?!请继续其拙劣的表演好了。

         是否属于工作计量器具?是否应该纳入法制管理?不是某位张嘴闭嘴那样任性的(非柔性),何况某些“模拟指示称”或“非自动称”还贴有附加标志“不用于贸易结算”。一个企业的普通计量人士,有什么资格横嘴“强捡”、竖嘴“法管”的,其从事过并了解这些法规政策吗?

        下面上传一张图片,是日本三丰生产的花岗石平板和德国马尔生产的外径千分尺,大家看一下,这两样东西是工作计量器具吗?需要如某位胡言的“视为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吗?

         IMG_20160309_123844.jpg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9 22: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挖苦讽刺和谩骂是某人的一贯作风,已经有多少位量友对其好意劝导和尖锐批评,用不着我说了吧,此人就是恶习不改,大家也就对其丧失了信心,无可奈何花落去,曾经的著名专家既然恣意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也就由其去吧。“为何如此不受待见”的疑问,还是留给他自己找答案吧。
  弹簧秤的简单问题,此人搅来搅去,大家已经不愿意与其交流,只希望他再好好看看楼主的帖子在说什么,楼主是在问家庭用来做个大致复秤或当作玩具玩的简易弹簧秤吗?谁在“故意打岔”、谁在“节外生枝”,谁的谩骂水平和谩骂时长久远独霸论坛,甚至全球都绝无仅有?此人技术上“牵出来溜溜”,著名“专家”的名头也就大白于天下,还用得着指名道姓吗?
xqbljc 发表于 2016-3-11 1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为何如此不受待见”的疑惑,是其自己心存并发出的疑惑,但解铃还须系铃人,别人是解不了此扣的,如何能让他人去“找答案”呢?不会有人屑于代劳的。

         虚七十的某位,现今发出“无可奈何花落去”感慨,这情绪也是够凄凉的,振作一下,自我调整好心态就是了。别人即使不想去看笑话,也是帮不上任何忙的。

         “搅来搅去”、“故意打岔”、“节外生枝”的到底是哪位?大家都能看清楚。毕竟弹簧度盘秤是不可以简称为弹簧秤的(倒是有简称为度盘秤的),而规范名称“非自动称”或“模拟指示称”(见JJG13或JJF1355-2012)也更是不可以称为弹簧秤的。楼主提问题对名称的疏忽,可以让人理解。喜好为师四处说教,且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某位就不要以讹传讹了,那对楼主及大家是不负责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11 23: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后提醒一次,请楼上认真读一下楼主的主题帖再考虑回答问题。人人都可以看看楼主是说“在集贸市场强制检定工作中”的弹簧秤,还是说家庭用来做个大致复秤或当作玩具玩的简易弹簧秤。看过以后,一定会对楼上所说“‘搅来搅去’、‘故意打岔’、‘节外生枝’的到底是哪位?大家都能看清楚”得出正确答案。对楼上的恶语本人可以不理会,在这里仅好意劝说有的人没有必要反反复复打岔和节外生枝,没必要郁闷不止。多余的话本人不想再多说。
xqbljc 发表于 2016-3-12 14: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煞有其事的“最后提醒一次”,没人屑于搭理!某位既然“不想再多说”,那就闭嘴好了。如果再出现把弹簧秤解读为弹簧度盘称或“非自动称”、“模拟指示称”的,就应该是言而无信了!
路云 发表于 2016-3-13 06:5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弹簧秤”只是我们平时的俗称,规范的名称应该叫“管形测力计”。这不是用来称量质量的,而是用来测力的。尽管人们可以用它来测定铅垂向下的“重力”,但“重力”不等于“质量”,前者为矢量,后者为标量。两者的计量单位也不同,前者为N(或kgf),后者为kg。严格来说,管形测力计不应该属于衡器类计量器具,也不应界定为强检类计量器具。另外有一种叫“度盘指示秤”的,这应该属于衡器类。根据测力原理,这类器具又分弹簧测力类和杠杆平衡类。如果作为贸易结算用秤,则应属于强检类计量器具。但目前市场上商家手里的秤,只有很少一部分经过强检,市场监管部门也没有那个能力能够管得过来,估计市场上用于复验用的“公平秤”上,有可能能看到经检定合格的标识,但未必都能按期定检。
xqbljc 发表于 2016-3-13 08: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6-3-13 06:53
“弹簧秤”只是我们平时的俗称,规范的名称应该叫“管形测力计”。这不是用来称量质量的,而是用来测力的。 ...

          学习了,讲的有根有据,完全可以接受,且受益匪浅,谢谢。我咨询过挂靠在我省的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他们的人也是这样谈及的。所以,还是术业有专攻啊,这同一知半解就信口开河的,差距很大的。
路云 发表于 2016-3-13 23: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管形测力计的检定依据的是JJG455—2000《工作测力仪检定规程》,而不是依据JJG13《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后者是检度盘指示秤的依据。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14 12: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讲的“在集贸市场强制检定工作中”的弹簧秤是什么,还是需要楼主自己说明。但我认为楼主讲的弹簧秤绝不是某专家故意在7楼、15楼打岔说的那样,没事找事把“作为家庭使用的低准确度级的弹簧秤”也拿来“强制检定”。我估计楼主所说的弹簧秤检定是依据有国家检定规程(例如我在9楼提到的JJG13,及其新版本JJF1355-2012)的利用“胡克定律”设计制造的衡器,例如路兄所说的“弹簧测力类”衡器。
  我们应该围绕着楼主主题帖的问题实质来讨论,而不是像有人那样“一知半解就信口开河”,“故意打岔”、“节外生枝”,一遇不同意见还要骂人。我认为我们可以把楼主的问题具体为:在集贸市场上使用的“弹簧测力类”秤需要强制检定吗?不应该拿家庭用品和测力计来分心。
xqbljc 发表于 2016-3-14 14: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又开始四处称“”了,虚七十的“”何其多啊,这论坛成员也太老态龙钟了吧?

         所谓的“弹簧秤”就是指家庭使用的低准确度级的称,这样的称是不允许在流通领域的集贸市场使用的;所谓的度盘称就是归类至“非自动称”或“模拟指示称”,弹簧度盘称只是度盘称的一种,毕竟度盘称还要包括杠杆平衡类的称;所谓的管形测力计(或称工作测力仪)也是不允许在流通领域的集贸市场使用的,其一般在工业或实验室做测力使用,其外形与内在质量与俗称的弹簧秤区别很大。

        JJF1355-2012也并不是某位瞎讲的JJG13-1997的什么“新版本”,毕竟JJG13的“新版本”因种种原因还在审核中,而JJF1355《非自动称(模拟指示称)型式评价大纲》已颁发实施,“一知半解就信口开河”、“故意打岔”、“节外生枝”、“没事找事”的某位,还是管好其自己那张嘴吧。

       至于某位瞎讲的“集贸市场上使用的“弹簧测力类”秤”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一般在工业或实验室做测力使用的“测力”仪器,何时又跑到“集贸市场上使用”了?至于某位的“估计”,大家就当“痴人说梦”听吧,毕竟其从来就不靠谱。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16-3-14 17: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说的多明白~~用途!!用途!!用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22 07: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