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刘彦刚

[量块] 《量块》中“考虑到la的测量不确定度”怎么理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6 22: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yxd192 发表于 2016-5-16 21:21
支持  规矩湾锦苑,一个很热心的人

进行技术探讨    不能进行人身攻击

        本人不支持某位版主的观点,何况其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错了就必须更正”。
        但本人支持25楼的意见,那就是“进行技术探讨,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个人有个人的见解,何必戴帽子”。
发表于 2016-5-17 10: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一上班在模具车间收到期该检定的量块,听到车间工友们议论说,强盗有个逻辑,因为被抢人身上有钱所以希望被抢,所以该抢,被抢者有罪,强盗不仅没罪还是英雄。又说别看计量室一尘不染,穿白大褂,人也一副一丝不苟、公平正义的样子,其实也藏污纳垢,不如我们的大有人在。我以为计量室出了爆炸性新闻,细问后方知,原来昨天看到了论坛《<量块>中“考虑到la的测量不确定度”怎么理解?》22楼的帖子,感觉很搞笑。骂人的人也有强盗式逻辑,称被骂者希望自己被骂,因为他摆事实讲道理,骂人的人自己没道理没事实因此就该张口骂,骂人的人才道德高尚,才是英雄。回来看了帖子,我为自己的计量同行内有持这种强盗逻辑的人,且还不知廉耻地在大众媒体中大肆炫耀,感到脸红,感到耻辱。
  25楼多么热诚,多么中肯的规劝,可惜和其他众多相劝的人一样也白费蜡,幸运的是还没被骂。骂人的人口中念着“错了就必须更正”,我们认为最大的错是道德品质低,是把骂人当饭吃的错,最该“更正”的就是满口污秽的骂人恶习!
  凡是使用量块的人都知道,新领用(“初始”)的3等1级量块,随时间推移会逐渐降为2级、3级,甚至无级,但级别无论怎么降,3等不能变,变了我们就不能用,因此等和级各是各,没有对应关系。大家和25楼看法一致,都认为规斑竹讲得有理有据符合事实。如果26楼真的意识到25楼所讲“进行技术探讨,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个人有个人的见解,何必戴帽子”有道理,我们就热切盼望其真正改正骂人恶习。在另一个主题帖中他说对规斑竹“极其反感”,说实在话,我们与其相反,我们愿意听各种不同意见,我们欢迎象规斑竹、史锦顺、yeses、都成、刘彦刚、……等摆事实讲道理的良师益友和同行,无论他们的道理对不对,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参考,我们自己会识别。我们对持久的谩骂噪音污染极其反感,对骂人的人极其反感,为了躲避谩骂噪音,连楼主都已退避三舍,骂人的人却还视而不见。
发表于 2016-5-18 10: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是对JJG146规程中一句话的理解的不同,经武某人的出头,竟然演绎成了“强盗”对钱财的抢劫,似乎上升至论坛发生了重大刑事案件?这样的出头,不说哗众取宠,其码是缺乏实事求是,或有失公允,当然更谈不上什么“维稳”。出头的事想到了,但以这样的方式出头确没想过且也明显过了。对于武某人的过激言辞,诸如“强盗式逻辑”、“藏污纳垢”“不知廉耻”、“大肆炫耀”、“满口污秽”......,本人不想与其针锋相对,仅就其指责的恶毒“骂人”之说,请讲出具体的“骂人”之语是什么?如果“古稀之人”、“娃娃级的问题”,包括“扯绕”、“胡言”、“瞒天过海”、“不自量力”都属于“恶毒地骂”,那么,类同“纠缠不休”、“诋毁”、“拐弯抹角”、“人身攻击”、“嫁祸于人”、“砖家”、“羞羞答答”、“小人之心乱猜忌”、“煞有介事”又应该是什么?本人早已讲过,半斤八两的事情,放在这里来谈并不合适,所以,除谈论具体技术问题都可能有言辞尖锐外,本人从来没有抱怨什么,更不会像某位版主那样逢帖必抱怨。
       “骂人的人口中念着“错了就必须更正””的话,是暗指讲出“错了就必须更正”话的某位版主是“骂人的人”吗?那我完全赞同你“最大的错是道德品质低”!LA的不确定度得不到除以根号Y(例如√5)的弱化是某位在2楼提出的观点,本人在8楼及后面多个楼层对此“有可能误导”的观点提出质疑,某位始终回避不谈,甚至到16楼还在为自己的“有可能误导”辩解,讲慌话是别人说“检定规程胡言乱语”。在继续质疑后,某位才不得不在17楼轻描淡写“有可能误导”的原话“应改为“LA的不确定度得不到除以Y(例如5)的弱化”,并要提出质疑的人“可以谦虚一点请教”,这还有道理可讲吗?仅是在反复又反复质疑下,某位版主才不得不承认“错了”,并明确表态“就必须更正”,但这似乎“错了”且“有可能误导”反而显得更理直气壮?对于别人多次质疑,某位完全不必恼羞成怒,其随后的帖子已经是回避主题,开始以抱怨为主题了,如此态度 不正是武某人所谈及的“道德品质低”吗?你认为某位版主“多么热诚”、“多么中肯”给以赞扬,并愿意为这样的人出头,本人并不反对,但将“规斑竹”与其他“良师益友和同行”并列,应该并不合适,某位版主的言行配不上这样的褒奖,你有些言过其实了。
        对于武某人也谈及的“3等1级量块,随时间推移会逐渐降为2级、3级,甚至无级”的技术讨论,包括“等和级各是各,没有对应关系”的说辞,我感觉早已在此前都谈过了,其又没有自己的什么新见解,仅是重复别人的东西,所以本人不想与学舌的武某人再重复给以讨论,如果某人有这个能力,也对楼主提出的问题有兴趣,其早就应该为讨论而出头了,何必现在出头嚼别人吃过的馍呢?
        对于某位版主7楼谈及的“赞成4楼关于计量标准考核有效期5年有可能误导”的不得不承认,以及转眼到了12楼就出尔反尔讲出“并非告诉你计量标准考核的复查是5年”的辩解(并非有可能误导),本人对于如此的语无伦次,前面不得不承认,瞬间就马上矢口否认,也只能表示无语了。
        事情的经过都讲清楚了,大家也看明白了,本人只是对某位版主自己都不得不承认的“错了就必须更正”观点给出了质疑或驳斥,如果本人有什么“有可能误导”的意见,大家均可提出质疑或批驳,如若没有什么新的东西,本人没有兴趣与不知错也不认错的人再去纠缠,其完全可以继续回避主题而无休无止的继续无聊且讲不出事实的抱怨,本人也就不再参与了。

发表于 2016-5-18 15: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不是傻子,骂没骂人,谁在骂人,怎么自我辩护都没有用,你认为你在22楼列举的你骂人的话是好话不是骂人的话,不是“满口污秽”,你可以对着自己或对着自己家里的长辈指着鼻子骂,你自己或者让自己的家人感觉一下你是不是在骂人,要不25楼也不会指名道姓劝你而不劝别人。
  “错了就必须更正”也就意味着“更正是因为错了”,是你20楼的话,你认为骂人的行为不是错吗?不该更正吗?我们大家都认为技术讨论中的技术观点哪怕是错误的也不为错,允许自由发表,不必更正,讨论中的谩骂才是必须更正的错误。
  22楼有句话“论坛有一个渴望被骂的版主,当时还觉得世上不会有这样的贱人吧?”,其中“贱人”是不是骂人暂且不提,被骂的人“渴望被骂”,和被抢之人渴望被抢,被杀之人渴望被杀的强盗逻辑有什么区别?不指责骂人的人,反而挖苦讽刺被骂的人,庸俗和缺乏基本为人道德的骂者反而自诩为“英雄”,还有脸在公众媒体上炫耀,这种人不该遭到众人的谴责吗?25楼出于正义,用最温和的口吻劝阻你,大家“为这样的人出头”,表示一下赞扬难道错了吗?只能与骂人的人站在一起,赞扬骂者英雄,赞扬骂者品德高尚吗?
  “3等1级量块,随时间推移会逐渐降为2级、3级,甚至无级”这是量块使用中和在用量块检定中的客观事实,无人不晓无人不知,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了量块的等和级没有对应关系,所谓的对应关系正如规斑竹所说的只是初始检定的一时“权宜之计”,初始检定之前和之后的时间里均不存在对应关系,这么简单的道理讲多少遍你才能懂?实在不懂也没关系,你可以坚持你的观点,但因此而大骂好意指出你的错误的人,就是最不应该的错,就是最应该“错了就必须更正”的错。
  规斑竹说“赞成4楼关于计量标准考核有效期5年有可能误导”恰恰反映了他的大度,5年的原意主要是为了说明Y≥4的年数界限,人人皆知,谁也不会就认为计量标准考核的有效期是5年,本身这也并不算错,为了避免误解,规版表示“赞同”有可能误导而大胆站出来承担责任,加以说明,这就是良师益友的高风亮节,和自己错了还动不动就骂人的人相比是天壤之别。我在这里也毫不客气地劝你,在无端“质疑或驳斥”别人“错了就必须更正”的做法时,自己应该首先对自己的骂人恶习“错了就必须更正”。
发表于 2016-5-18 19: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某人是不是“对着自己或对着自己家里的长辈指着鼻子骂”,本人不清楚也不屑于去关注,而其在本论坛是不是其自己所讲的“人来疯”呢?
        “技术观点哪怕是错误的也不为错”,不就是“错”与“对”不分?是同义词吗?某位版主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错了”且表态“就必须更正”,你又为何出头讲什么“不必更正”呢?你“英雄”?你“炫耀”?你“品德高尚”?你比“拧种”还要“拧种”?不管你是什么样“”,其实就是品味很低的什么都不是。“渴望被骂”是我来论坛后听到的对某位版主的评论,而“被抢之人”与“被杀之人”则是你无故延伸、虚构并强加给某位版主的,这与他人无关。你如此赌咒他,是出头“赞扬”他呢?还是出头泄恨于他呢?你可以随便选。“量块随时间推移会逐渐降级,甚至无级”,以及“量块的等和级没有对应关系”等这些话题,都是别人嚼过的馍,你感觉还有味道吗?你自己又拿不出新的内容话题来,所以本人在28楼就表示,不想与只会学舌的人再重复给以讨论。实际上,楼上连JJG146规程都看不明白,你凭空又整出个“Y≥4的年数界限”就说明了这一点,弱弱的问一句,规程中有“Y≥4”的文字规定什么“年数界限”吗?看看清楚,规程中是“Y>4”,难道你也要超越规程之上?可你有扯绕嘴失后再圆话的“能耐”吗?学舌都能说走样,那某位版主所讲的“新购量块第一次检定”称谓什么“首次检定”,你就更识别不出错在哪里了?还是认真学看规程去吧,本人没时间也没兴趣陪你这样思维不清晰的人再重复给以讨论问题的。
        我在28楼已经谈到了谈论具体技术问题都可能有言辞尖锐,半斤八两的事情,放在这里来谈并不合适,什么“骂人”、“恶毒的谩骂”、“跳着脚骂”等抱怨,应该是无中生有的。但从武某人出头后,“强盗式逻辑”、“藏污纳垢”“不知廉耻”等等“满口污秽”的粗语骤然呈现,但本人不屑于评论,更不屑于针锋相对,就由其自己“对着镜子”继续爆口或反思吧。
        武某人大加赞扬的版主“大度”,本人也懒得多说什么了,违心的恭维什么版主“大度”,包括什么“高风亮节”,也不知道与版主自己辩解的“自贬”有何不同?这些只会让某位版主难堪,纯属帮倒忙!其是否“大度”?许多量友包括自己都看的清,且也有亲身感受,只是我们都不屑于去评论罢了。反正,抬得高,只会摔得惨,大家不说只看。
发表于 2016-5-19 01: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尔翎 发表于 2016-5-18 15:41
  谁都不是傻子,骂没骂人,谁在骂人,怎么自我辩护都没有用,你认为你在22楼列举的你骂人的话是好话不是 ...

  骂人成瘾的人是不知什么是好歹的,你关心他,劝阻他,他全当驴肝肺,这不,谁劝谁就被骂,你劝一样会被骂,楼上的帖子再一次得到证明。不必那么苦口婆心劝他了,这种人就让他去骂吧。
  骂人者的逻辑本来就是如此,骂了人是因为被骂者“渴望被骂”,因此骂人者道德高尚,骂人者是英雄。退一步,就算“渴望被骂”是他“来论坛后听到的评论”,他也是极力赞赏这种强盗逻辑的人,所以才会在公众媒体中放肆地骂而不知羞耻。建议大家就此打住,不要劝了,通过这个例子大家是不是再次见证了这种人越劝就会越“人来疯”呢?呵呵。
发表于 2016-5-19 17: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很短的帖子,竟然出现了十多个“”字,但渴求的欲望依然表达的不够强烈,缺乏真情实意,还需在情字上做做文章,以情感人来表达欲望的迫切感,请继续。
发表于 2016-5-20 09: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5-19 01:36
  骂人成瘾的人是不知什么是好歹的,你关心他,劝阻他,他全当驴肝肺,这不,谁劝谁就被骂,你劝一样会 ...

  严重同意规版一针见血式的分析,对持有“被骂者渴求被骂的欲望”、“被抢者渴望被抢”等强盗逻辑,谩骂成瘾的人,再怎么规劝都是徒劳无益的,这不,32楼的帖子就是最好的又一例证。谁劝谁被骂,对不知好歹的人我也不再劝了,我们大家就静观他的丑陋表演吧。自不知羞耻奈何以羞耻劝之?
发表于 2016-5-20 12: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看清楚JJG146中只有“Y>4”而没有“Y≥4”了吗?看不清,就跑来论坛出头?是不是丢你主子的脸面?你也应该清楚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但又不得不无可奈何的去吃剩饭,毕竟其自己的自创又没那个“能耐”,让人如何看的起你呢?所以你也只配或只适合吃别人嚼过的剩馍!只会学舌且学舌还要走样的楼上是不是“不知好歹”的“丑陋”,没人屑于关注,这样的讨吃剩饭之人,“自不知羞耻奈何以羞耻”?
发表于 2016-5-20 14: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祝计量行业的朋友们节日快乐!
  在这计量人的节日大好时日里骂人显得如此的不协调。我对25楼yxd192朋友和武尔翎先生的正义举动表示赞扬,对骂人行为表示愤慨和谴责!
  骂人的人是计量界的败类,请问你是不是还要骂所有的主持公道,好心劝阻你谩骂劣行的朋友们都是什么“丢主子的脸面”?在论坛中人人平等,人人都要相互尊重,谁也不是“渴望”被骂的人,谁也不能随意骂人。在你的眼中,还有没有廉耻二字?难道只有你最高贵,只有你可以随意骂人吗?知道骂人是最可耻的吗?如果不知道骂人可耻,请让小学生教教你。
发表于 2016-5-20 18: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既然“知道骂人可耻”,那其嘴里吐出来的“败类”及“廉耻”又是什么?是其照镜子?“丢主子的脸面”是针对只会学舌且学舌还要走样的人讲的,不可以吗?难道JJG146中只有“Y>4”而没有“Y≥4”不是事实?你张嘴“败类”,闭嘴“可耻”的,你又是什么呢?这与5.20就不是“显得如此的不协调”吗?本主题版块的整个争论你都没有“能耐”参与,现今出头也不会有人屑于“尊重”你的。
发表于 2016-5-21 10: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过,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谁也不认识谁,是论坛和计量工作让我们大家走到一起了,论坛中不论年龄大小、职称高低、不论地位、不论学生还是院士,不论研究院所的专家还是企业基层的普通计量人员,都是朋友,都是一家人,没有贵贱之分,更无主仆之分。个别人骂规劝他的人“丢主子的脸面”,恰恰说明其骨子里就把人分为高低贵贱,自认为高人一等所以才会毫无顾忌地对其他人谩骂,这是对他人极大的侮辱,是极其不道德的,这种人不知廉耻,的确是计量界的败类。
  “Y>4”与“Y≥4”只是个小小的笔误,并未颠覆其后面关于Y=5这个年数的界限规定,与骂人者的道德品质错误无法相比。一个人要人尊重先要自重。我讲过释迦牟尼对待恶魔谩骂的故事,对恶魔的谩骂释迦牟尼并不对骂,不是不该对恶魔反击,是在尽力挽救他,告诉他送的礼物别人不接收还是要自己拿回家,骂人的人应该想一想谩骂他人的话其实就是在对着镜子骂自己的道理。你引用了我在数年前说的“照镜子”道理,如果真的明白其中的哲理,就应该好好反省自己骂人的行为对不对,对诸多量友的好意规劝不感激也就罢了,但更不应该施骂。鲁迅先生说过一句名言“狗咬狗的,走自己的路”,让骂人者骂去吧,技术讨论照常进行,让我们大家一边欣赏骂者的丑陋表演,一边进行论坛的正常交流和讨论。
发表于 2016-5-21 12: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半斤八两的事,又讲不出什么骂人的口实,竟然要三个人轮番上阵,且均口中不干不净,是三人转吗?这是不是“不知廉耻,的确是计量界的败类”?由大家来识别就是。至于是否有“主仆之分”,看一下说话与学话之分,或仅配吃剩饭的也就清晰了,所以并不是什么“对他人极大的侮辱”,而是某个人的自寻没趣!自己本身就没有什么人格,还要怪他人不给以尊重吗?
        ““Y>4”与“Y≥4”只是个小小的笔误”,那一会儿“Y≥5”,一会儿又“Y=5”也是什么“笔误”?无非就是颠三倒四的语无伦次吧?某位版主的“丑陋表演”确实被大家欣赏着,当这样的版主越来越像个人的时候,其实际上已经不是个人了!这就是三人转带给大家的启示。
发表于 2016-5-21 13: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识好歹的靠强盗逻辑骂人为生的骂人者来说,所有的规劝都是徒劳,一切与其观点不同的人,一切规劝他的人都将是被骂对象,挖苦他们“轮番上阵”也好,骂他们“主仆关系”也罢,这都是必然现象。计量论坛里有骂人专家似乎已是计量界无人不知的事了,如武尔翎先生遇到的情况相仿,在去一些企业的培训中我常常向大家推荐这个论坛,就有已注册论坛的朋友问我,为什么计量界也会有连娃娃都知道错误的骂人现象,还自不知羞耻地在大众媒体上张扬?我回答说,俗话说“人若上百,千奇百怪”,何况论坛已注册十几万人,出个把品德败坏的骂人专家不足为奇,我只能用鲁迅先生说过一句名言劝慰提问的人,“狗咬狗的,走自己的路”。让骂人者骂去吧,技术讨论会照常进行,计量科技会继续发展进步。在此我仍用鲁迅先生的话解释这种现象,用释迦牟尼组织佛学学习对待恶魔的谩骂相同的做法,不必在意周边的骂声,让我们大家一边静心欣赏骂者的丑陋表演,一边进行论坛的正常交流和讨论吧。
发表于 2016-5-21 13: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位版主是不是个“不识好歹的靠强盗逻辑骂人为生的骂人者”?大家都看的清楚,其那张臭烘烘的嘴从来都是不停地爆出下流的骂语。就是这样一个人还要倒打一耙诬赖他人,把一个好好的论坛搅得乌烟瘴气、是非不分,其尽管假惺惺的数着佛珠,念着佛经,张口闭口的释迦牟尼,实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异教徒,其在论坛基本上就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怪不得被称为老不正经呢,其完全名副其实!
发表于 2016-5-21 13: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版主带头组织人员在论坛不断的挑起事端,实属罕见。
发表于 2016-5-21 15: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6-5-21 13:54
一个版主带头组织人员在论坛不断的挑起事端,实属罕见。

  感谢你对论坛的关心,相信你的发言是善意的,但“一个版主带头组织人员在论坛不断的挑起事端”的说话应该实事求是,不知者无罪,我对你的不实说法可以不予计较,也不予自我辩白,也希望被视为被组织的量友不要辩白,以免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我并不认识yxd192、武尔翎、军人等量友,他们的发言我和你一样事先全然不知。就像不能限制骂人者的发言权一样,我也无权限制任何人的发言权。这些量友以及以前出面主持正义劝阻谩骂风气的量友都来自不同省市区,他们不畏被骂风险,站出来说话,我认为他们不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抱不平,和你一样是出于对论坛的爱,为了维护论坛的正常讨论秩序,为了维护论坛的语言环境不被污染或少受污染。作为版主我不能不出面给予鼓励和赞许,对于持续谩骂者不能不指责。
发表于 2016-5-21 16: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5-21 15:09
  感谢你对论坛的关心,相信你的发言是善意的,但“一个版主带头组织人员在论坛不断的挑起事端”的说话 ...

          版主讲的是冠冕堂皇,但你带头以及其他参与人员都是骂声一片,版主如此带了坏头,在所有论坛中绝无仅有。
发表于 2016-5-21 16: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6-5-21 16:24
版主讲的是冠冕堂皇,但你带头以及其他参与人员都是骂声一片,版主如此带了坏头,在所有论坛中 ...

  按您的说法,骂人是可以的,劝阻和谴责则是不可以的。版主应该被骂,被骂也只能忍气吞声,骂人者不应该被劝阻和被谴责了?我认为其他出于对论坛环境污染的愤慨出面谴责和劝阻的话没有谩骂的嫌疑,应该支持,该受谴责的是骂声不断且不断升级的人。我说的是不是事实,我是如何对待骂人者的,你可以从楼主的第一个帖子逐个往下看。
  我仍然相信你是出于对论坛的爱护,意欲恢复论坛的语言环境和平静,想消灭骂人的丑陋现象。因此我响应你的号召,支持你的正义行为,从这个帖子开始不再劝阻骂人者,也不再另外辩解。我的希望是论坛能够恢复良好的语言环境,什么观点都可以发表,不要一看到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就泼口大骂。“渴望被骂”是强盗说的逻辑,谁都不是“渴望被骂”者,希望相互尊重,希望大家平等相待。
发表于 2016-5-21 17: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5-21 16:50
  按您的说法,骂人是可以的,劝阻和谴责则是不可以的。版主应该被骂,被骂也只能忍气吞声,骂人者不应 ...

          “骂人是可以的”,是你版主所讲,而不是我的说法。本来就是措辞过激些,那属半斤八两,双方都存在。但经版主的煽动,所谓的“劝阻和谴责”使事情升级,造成论坛骂声一片,始作俑者就是版主,你能逃脱掉这个责任吗?版主不要管别人是不是对论坛的爱护,其自己就带头破坏版主对论坛应负有的职责。
发表于 2016-5-21 17: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6-5-21 17:17
“骂人是可以的”,是你版主所讲,而不是我的说法。本来就是措辞过激些,那属半斤八两,双方都 ...

  我说过,对于你的批评我停止辩白,我愿意继续承受谩骂,我只希望您的批评不要涉及主持正义的量友,只希望骂人者放弃谩骂的恶习。好心劝阻遭恶骂也好,“劝阻和谴责”使事情升级也罢,就此打住,如果后面还是这个话题,请恕我不再回复。让我们静观论坛中的实际效果,祝愿论坛这片净土得以根除环境污染。
发表于 2016-5-21 18: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5-21 17:46
  我说过,对于你的批评我停止辩白,我愿意继续承受谩骂,我只希望您的批评不要涉及主持正义的量友,只 ...

你还在继续挑事端,我的帖子不想针对任何人,就是针对你版主一个人。并不是你“愿意继续承受谩骂”,而是过激言辞首先起源于你。所谓的回复,无非是推脱你一个版主对目前局面应负的责任。
发表于 2016-5-21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6-5-21 18:23
你还在继续挑事端,我的帖子不想针对任何人,就是针对你版主一个人。并不是你“愿意继续承受谩骂”,而是 ...

  本主题帖从未删过帖,所有四十多个帖子都在你面前,你可以从楼主第一个帖子一个一个往下看,主题帖怎么问什么,我是如何回答的,有人如何挑事的,我是什么态度对待的,量友们是在什么情况下如何劝阻的,谩骂现象起源于谁,来龙去脉清清楚楚,人人都有识别能力,我绝不自辩。如果你也认为被骂者是“渴望”被骂,骂人者是品德高尚,是英雄的逻辑正确,认为该批评的是被骂者,在公众媒体上骂人该赞扬,我也没有办法。我的态度已经表达完了,我毫不掩饰我的态度,就此打住行吗?与主题帖无关的话题请恕我不再回复,事不过三,我这是第三次说,下一个帖子如果仍然与《<量块中>“考虑到la的测量不确定度”怎么理解?》无关,请不要责怪我对您的帖子没礼貌,不回复。
发表于 2016-5-21 19: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5-21 19:34
  本主题帖从未删过帖,所有四十多个帖子都在你面前,你可以从楼主第一个帖子一个一个往下看,主题帖怎 ...

          没看帖子也就不会对你这样讲了。现在我就是想看看你是如何没礼貌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7 21:27 , Processed in 0.04289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