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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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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石 发表于 2008-4-19 17: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过努力,我们利用自己的设备,终于建立了检测医用x射线和γ射线的计量标准,并且得到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可是要开展计量检测工作非常困难,主要原因是授权的是技术监督部门,而医院都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两家都不买对方的账。好不容易检测了几家还收不到检测费。所谓涉及人生安全和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更是无从谈起。
不知道建立此项标准的单位是如何处理这类问题的?
乔浩 发表于 2008-4-19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是政府计量部门下属的法定检测机构,如果你们是建了标准的,主要本地质检部门愿意去做一些事情,比如依据计量法执法,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等,我想通过你们的共同努力,所谓部门利益的干扰是可以打破的,我们这里也是按照上述的方法一两年的工夫就捋顺了,我们可以根据国家赋予我们质检部门的职权依法开展工作,只要你们那里的部门愿意去做!
 楼主| 风吹石 发表于 2008-4-21 07: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过去是属于核工业的,当地的质检部门没有放射性检测的能力,就授于我们的标准开展对医疗系统的检测的权力,但卫生系统不买账啊。
楼上说的对,还是质检系统是否真想做的问题。
martinzzx 发表于 2008-4-21 08: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强检项目授权部门(非局直属计量所或其他所)也可以做吗?
tongjinyun 发表于 2008-4-21 08: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项目只要授权了当然可以做,但是一定要在所授权的区域范围内。现在授权给企业做的也不少啊。
martinzzx 发表于 2008-4-21 10: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一直以为企业授权只是校准项目,列入强制目录的不能检定。。嗯。。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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