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通用量具] 千分尺记录格式及其校准需要考虑量块偏吗

[复制链接]
蓝猪 发表于 2016-11-24 00: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猪 于 2016-11-24 00:11 编辑

请教一个问题,
参加千分尺的能力验证,要求上交的报告表类似表一,要填写校准结果及示值误差两项。
我们平时用的记录格式类似表二,其中考虑量块偏差,示值误差是千分尺示值-标称值-量块偏差
不理解的是表一中的校准结果一项,我是填千分尺示值呢(因为要求填写的表中没有量块偏差这一项,如果这样写,示值误差就等于校准结果-标称值,这样一来就体现不出量块偏差了)?还是填千分尺的示值与两块偏差的差呢?(有这样写的吗)
IMG_20161124_000414.jpg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2 11: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块按等使用是需要加修正值的,你的原始记录上面有量块的偏差值,没有问题。
你的疑问是上交的报告表上面没有设计量块偏差值,这是报告表与原始记录的不同。参加能力验证一般需要递交的资料有不确定度、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单(或校准证书)。这个结果报告单相当于校准证书,需要递交结果报告单的就不再需要出具校准证书了。因此结果报告单上的数据为最终结果,不体现中间的计算、换算过程,计算、换算过程要在原始记录上来体现。报告单上的校准结果应该是量块修正值参与计算后的结果。
赵盼CCIC 发表于 2016-11-24 1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结果就是千分尺读数值,量块等级只要满足规程要求,可不修正。
wujiuniu 发表于 2016-11-24 18: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MaggieLV0 发表于 2016-11-25 12: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啊,只要量块等级符合要求,就不需要再考虑量块偏差啊!
ul732 发表于 2017-1-19 10: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似的问题也请教过多位老师,说法各有不同。从量值溯源角度,示值误差=测量值-标准值,也就是说量块的偏差值也参与到千分尺示值误差计算中。问题来了,千分尺示值误差的结果,数位保留几位?查阅过各家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有保留到1μm,也有保留到0.1μm。第二个问题来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单位是mm,还是μm?数位保留几位?各家实验室表述不同,各位老师说法也不一。个人理解: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量级数位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保持一致,这样,给出的结果才有意义,也便于仪器、量具的补偿与修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0 12: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1-20 12:49 编辑
ul732 发表于 2017-1-19 10:00
相似的问题也请教过多位老师,说法各有不同。从量值溯源角度,示值误差=测量值-标准值,也就是说量块 ...


  你认为:“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量级数位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保持一致,这样,给出的结果才有意义,也便于仪器、量具的补偿与修正”,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为了保证这个效果可靠,在检定过程中需要多保留一位小数,最后的结果圆整到与最大允差的位数一致。
  另外,量块使用中大多数是按等使用,按等使用的量块是必须考虑量块的尺寸偏差的。量块检定规程的7.4.1.3条规定量块报废限是4μm+40×10-6,中心长度小了4μm的量块仍不能报废,仍可定为5等量块甚至定为3等和2等量块。小规格的千分尺允差也才只有4μm,不修正怎行?但若按级使用的量块则可不修正,因为按级使用是使用量块自身的品质,规程的表6控制了中心长度偏差,按等使用是使用的检定机构检定方法的能力,表7控制的是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在报废限以内对量块自身中心长度偏差不加约束。
  因此,我赞成千分尺检定中的检定记录使用楼主给出的表二,不赞成使用表一。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2 11: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0 12:46
  你认为:“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量级数位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保持一致,这样,给出的结果才有意 ...

“ “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量级数位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保持一致,这样,给出的结果才有意义,也便于仪器、量具的补偿与修正”,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为了保证这个效果可靠,在检定过程中需要多保留一位小数,最后的结果圆整到与最大允差的位数一致。”
有这样的说法么?要将最后的结果圆整到与最大允差的位数一致?我们说测量结果的小数不能随意取舍,1、1.0、1.00不一样,但是允许误差1、1.0有什么区别么?我认为允许误差是规程、规范规定的值,不是近似数,允差1、1.0没有不同。
我认为测量结果的小数位数取决于使用的测量仪器,该什么结果给什么结果,没必要非要跟被测仪器最大允许误差保持一致。用于符合性判定时,测量结果与被测仪器最大允许误差比较,不是说得小数位数相同才来比较。比如用测长仪测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测长仪能读到0.1微米,直接给结果就可,没必要修约至微米。再有允差是相对形式给出的,怎么保持一致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2 23: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2 11:43
“ “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量级数位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保持一致,这样,给出的结果才有意义,也便 ...

  允许误差1、1.0的区别在于前者小数点后没有数字意思是保留到整数位,后者小数点后1位。许误差是规程、规范规定的值,不是近似数,说得很对,测量结果的小数位数取决于使用的测量仪器,也很正确。允差1、1.0的确要求是不同的,因此选择测量设备时,前者的分辨力应≤1/3,甚至≤1/10,一般应选用分辨力0.2或0.1的仪器,后者则必须选择分辨力0.02或0.01的仪器,选用的测量设备分辨力要确保允差末位数的读数可靠性。比如用测长仪测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测长仪能读到0.1微米,直接给结果就可,就是这个道理。
  至于测得值的修约,有个默认的规矩,当允差为1或2时,测得值修约应多保留一位,大于3以上应该修约到与允差同一位。这一点就和不确定度评定中的修约默认规矩相似。不确定度评定结果规定的规矩是测得值与不确定度末位数一致,但当不确定度结果为1或2时,允许不确定度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
  至于允差为相对形式,也是同样的道理,只需将计算出的百分数看作整数一样修约,然后再添加上百分号。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3 09: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2 23:02
  允许误差1、1.0的区别在于前者小数点后没有数字意思是保留到整数位,后者小数点后1位。许误差是规程 ...

“比如用测长仪测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测长仪能读到0.1微米,直接给结果就可,就是这个道理。”按照您前面说的测量结果小数位数应与允差保持一致,您是认为用测长仪测得的塞尺偏差读的0.1微米后,在报告结果是应该修约至整数来报告是么?
关于“允差1、1.0的确要求是不同的,因此选择测量设备时,前者的分辨力应≤1/3,甚至≤1/10,一般应选用分辨力0.2或0.1的仪器,后者则必须选择分辨力0.02或0.01的仪器,选用的测量设备分辨力要确保允差末位数的读数可靠性。”、“当允差为1或2时,测得值修约应多保留一位,大于3以上应该修约到与允差同一位。”以及“允差为相对形式,也是同样的道理,只需将计算出的百分数看作整数一样修约,然后再添加上百分号。”我持有不同意见,意见保留。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17-1-23 17: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块的偏差远小于千分尺的允差,可以忽略不计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3 18: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3 09:18
“比如用测长仪测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测长仪能读到0.1微米,直接给结果就可,就是这个道理。”按照您 ...

  塞尺允差±5μm,测长仪分度值为1μm,可估读到0.1μm。估读的值是不准确的,最后的数据处理应圆整到1μm,然后用圆整后的测得值与允差±5μm比较,判定被检塞尺的合格性。
  允差1和允差1.0的确要求是不同的,这个小数点后加不加0并非多余之举。有0表达了与无小数点的检测准确性要求不同,前者要求测量时的准确性精确到整数位,后者要求测量时的准确性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相对误差的形式无非有个百分号,道理都一样。没关系,技术上不同观点的存在完全正常,我赞成各自保留不同意见的做法。
duomeiti 发表于 2017-1-24 00: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块偏差可以忽略不计
xqbljc 发表于 2017-1-24 00: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約”与“圆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不应该信口开河的混为一谈。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4 01: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成修约与圆整的概念有差异,不是同一个术语。它们的共性是对原始数据的修正,它们的差异在于修约是在要求保留的位数条件下,将数据修正到与原数据最接近的数据,而圆整是满足某种要求而进行的数据修正,可以向上圆整(只进位不舍弃),也可以向下圆整(只舍弃不进位),还可以向与原始数据最接近的方向圆整,向符合某一个近似规律的方向圆整。
  因此圆整包含有修约,而修约是特殊的圆整。例如通常所说的大于5进位,小于5舍弃,等于5取偶,这是向与原始数据最接近的方向进行数据圆整,这种圆整应称为修约。不确定度评定中常常默认3以上进位,3以下舍弃,1或2时则可以多保留一位,这种数据的修正应称为圆整,但也有人称其为不符合国家修约规则的特殊数据修约。
xqbljc 发表于 2017-1-24 06: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在嘴不由己的胡说八道了!“修约与圆整...........它们的共性是对原始数据的修正”,难道“公称长度”也可称作“原始数据”?

        “圆整包含有修约,而修约是特殊的圆整”,这是在整绕口令吗(胡扯瞎绕)?!搞搞清楚,不同的法规性技术文件对同一个“公称长度”有使用“修约”的,也有使用“圆整”的,认知的不同罢了,哪来的什么“特殊的圆整”啊!无非是信口开河瞎讲一气之人太奇葩罢了!

        本人对修約”与“圆整”是完全不同两种概念的认知,无需某版主来做什么“赞成”的评论,那只会让人感觉无比的恶心。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4 09: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3 18:00
  塞尺允差±5μm,测长仪分度值为1μm,可估读到0.1μm。估读的值是不准确的,最后的数据处理应圆整到 ...

用不同的测量仪器来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的小数位数很有可能不同,在不确定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我认为直接用测量结果与被测仪器允差相比即可,无需多做一步“最后的数据处理应圆整到1μm,然后用圆整后的测得值与允差±5μm比较”。假若被测仪器允差是1%,客户要求校准某一点示值误差,需要给出绝对误差值,您怎么将最终结果与1%的位数一致?试举一例,谢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4 18: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7-1-24 09:00
用不同的测量仪器来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的小数位数很有可能不同,在不确定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我认为直 ...

  是的,“用不同的测量仪器来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的小数位数很有可能不同”。但在不确定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JJF1059.1关于不确定度评定结果的表述中有个与测得值的“末位数位数相同”的规定,千分尺的分度值是0.01mm,测得值的末位数最多只能达到0.01mm的1/10,即最多只能达到1μm,因此不确定度的评定结果也就只能圆整到微米的整数位。
  假若被测仪器允差是1%,把百分号拿掉后就是数字1。对于数字1或2,按默认的规矩应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因此最终结果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即保留到0.1,然后再将百分号放回去就是要给出圆整到0.1%的结果。如果客户要求校准某一点示值误差,需要给出绝对误差值,用给出的相对误差乘以测得值即可。但如果允差是5%或更大,就不该保留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应圆整到百分数的整数位。
  顺带提一句,骂街专家14楼尚有点技术含量的帖子我已经在15楼好言好语并友善地给予了答复,至于其16楼不改骂街恶习和态度恶劣的询问,除了人身攻击并无更多新意,本人就拒绝回答了。
xqbljc 发表于 2017-1-24 23: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承认“圆整应称为修约”,还在张口闭嘴的使用横竖嘴胡言什么不规范的术语,这不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吗!“撞南墙”做“拧种”的某版主已经在论坛臭气熏天了,还要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误导公众吗?这样的所谓“好言好语并友善”确实一文不值,除了令人恶心外,没人屑于领情的!呵呵。
路云 发表于 2017-1-30 21: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值“1”和数值“1.0”分明是有效数字的概念,又扯到什么“修约”、“圆整”上去了。

yang杨利郭 发表于 2017-2-20 12: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结果就是千分尺读数值,量块等级只要满足规程要求,可不修正。
kumar_wxf 发表于 2017-2-22 15: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胡说八道

本帖最后由 kumar_wxf 于 2017-2-22 16:05 编辑

量块的等和级是两回事,而且量块随着使用会出现高等低级的

JJG21-2008里的标准器 量块是按照等的要求(4等、5等)规定的,
因此只要在报废限内,量块的偏差跟等不是什么必然联系的,
所以千分尺示值误差计算中量块偏差必须考虑

你们这些随便回复的专家,怎么怎么就量块偏差远远小于千分尺示值误差,可以不考虑了

都有没有做过千分尺啊,就敢在这胡说八道

丢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18 04: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