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务来源
经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气象专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由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黑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辽宁省气象仪器检定所和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修订《气压高度表》检定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15 年 5 月通过审定并批准立项,以国质检办量函【2015】126 号文“2015 年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定修订计划项目表”的通知下达修订任务,《气压高度表》检定规程归口于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气象专业分技术委员会。
2 修订规程的必要性
气压高度表广泛应用于测绘、建筑、旅游等各个领域, 90 年代制订的检定规程,迄今为止已经二十几年了。在《气压高度表》检定规程中,规定使用的标准器及检定设备由于年代长久,设备陈旧,早已停止使用了,随着新型数字仪器及新型检定设备的出现,新设备在 2000 年就已取代了老设备。该规程规定的检定方法及内容应进行修改。再者,该规程的格式早已不符合 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也需做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为规范检测方法、加强法制管理,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申请修订《气压高度表》检定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3 修订规程的简要过程
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作为本规程的主要起草单位,2015 年召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辽宁省气象仪器检定所和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起草人组成编写组。编写组由李建英、于贺军、丁红英、李帅、莎莉和陈华 6 名同志组成。
李建英同志作为该规程的第一起草人,重点完成了规程的申请、编写过程及围绕规程所进行试验的组织,提出了规程结构、主要内容,完成了规程征求意见稿的编写、不确定度分析报告以及试验报告的具体编写工作。
丁红英承担了规程参考资料材料的查询工作,于贺军同志承担了规程所需试验的具体试验工作。
李帅、莎莉和陈华同志参加了规程起草过程中的讨论,对规程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意见。
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于 2016 年 8 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4 编写依据
在编写《气压高度表》规程时,编写组首先注重参考国际国内已正式发行的相关规程或规范的最新版本,该规程的编写格式遵从了 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写过程中参考了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及 JJF1059.1-2010《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国家规范。
5 修订规程的简要过程
5.1 调研情况:2016 年 4 月,起草人到北京、太原等地进行调研,对气压高度表的生产、使用和溯源情况等做了调查。
5.2 生产情况:目前气压高度表国内的制造厂主要在山西太原、四川成都等地,生产企业多为国防航空企业。国外制造厂家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国。
5.3 使用情况:气压高度表主要应用于用于测绘、建筑、旅游等领域。
6 主要修订内容说明
《气压高度表》规程主要是对气压高度表的范围、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等内容提出了要求和规定,并给出了对于这些规定进行的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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