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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关于内部校准和校准人员资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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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竹 发表于 2017-6-27 18: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兰竹 于 2017-6-27 18:30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7-6-14 08:51
“溯源方式”或“溯源性保障”与“测量结果(量值)的溯源性”分明是两码事,不知道从哪本书里看来的,将此 ...


看了你回复了这么多字,本不打算回复你,但本着专业的态度, 我还是回复你吧!

首先,这个规范的第一行说的很清楚:
本规范适用于计量标准的建立、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管理。
已建计量标准什么意思? 就是你已经购买了高一级的计量器具!  所以这样看你并不懂计量标准是什么意思。
要内部校准,当然要买计量校准,自下而上溯源。但内部校验不用购买计量标准器具,所以是可以没有计量标准的。
至于你提到的另外一个jjf1001, 又是越过了很多文字直接看的4.9条, 这样看规程规范有意义吗?其它就不说了。

至于第三方校准实验室也可以做CMA资质认定的这个回复显然见你还是没有分清楚校准和检测的区别。
当然不会校准证书上要加盖“CMA”标识的,因为那是校准的结果,不是检测的结果。
如果你要校的仪器没有检定规程也没有校准规范,你只有按照你自己的方法去校验该仪器, 那么就不能叫检定或校准,只能叫检测或测试,这个是,针对你的这个特定项目,就可以做CMA资质认定!已经有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的当然不必做cma。
并不是所有的仪器设备都有对应的国家规程或校准规范的,没有了怎么办? 要溯源就只能用其他方法进行校验, 其结果就叫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而不能称为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你的问题很多,我就简要回复下你,希望你先弄清几个计量专业名词的含义,说错了不要紧,弄明白了再热心回答才不至于误导别人。
兰竹 发表于 2017-6-27 19: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兰竹 于 2017-6-27 19:05 编辑

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解决的是准备或已经通过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如果同时有开展检测业务,自己对自己的检测设备进行校准的要求。
只有通过cnas认可后才可以开展自校,莫一上来就对扩大范围哈。
兰竹 发表于 2017-6-27 19: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兰竹 于 2017-6-27 19:35 编辑

百度百科在“校准”这一词的解释上还是蛮专业的,送给与我争辩的热心路云:

关于校准发展趋势的第六条:
第六,在量值传递和溯源方面,新世纪也将有突破性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还是以测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为主要的量传和溯源方式。但是它确实有较大的弊病。测量设备准确了,不等于测量数据就准确了。另外,测量设备的送检影响了设备的使用,并由于运输等原因,很难证明送检合格的设备在使用中仍处于合格状态。因此,世界各国广泛提倡测试和校准实验室建立测量数据的比对,提倡不用送检仪器通过测量数据的量值溯源新方法,即 MAP法,虽然这些方法还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21世纪在量值传递和溯源方式上的改革将会得到更大地发展和突破。

这里提到了比对, 量值溯源的新方法:MAP法。
曹勇 发表于 2017-6-27 20: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校准也要买标准件的,同级别的对比不能做为内校,规则一般都是按检定规程去做的。当然不可能全部按检定规程去做,一般只需看外观及示值误差就OK了,MPE从检定规程或设备说明书上获取。以上由一位刚参加SGS的小白回复。
路云 发表于 2017-6-28 08: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6-27 13:17 编辑
兰竹 发表于 2017-6-26 23:04
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解决的是准备或已经通过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如果同时有开展检测业务,自己对自己的检测设备进行校准的要求。
只有通过cnas认可后才可以开展自校,莫一上来就对扩大范围哈。

看看清楚下面的标准原件截图,不需要我来说到底谁扩大了范围。我只能说一声呵呵了。


a.png
b.png
路云 发表于 2017-6-28 09: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6-27 13:22 编辑
兰竹 发表于 2017-6-26 23:22
百度百科在“校准”这一词的解释上还是蛮专业的,送给与我争辩的热心路云:

关于校准发展趋势的第六条:

搜了半天,好不容易搜出了“MAP法”。你不是很专业吗,那你告诉大家“MAP”啥意思?这些内容也仅仅是某人的观点,并非官方或国际权威组织的规定,顶多也只是个建议罢了。文中所说的“提倡测试和校准实验室建立测量数据的比对(MAP法)”,其意思是检测实验室与校准实验室之间建立测量数据的比对,这种比对不是同级测量设备的测量结果之间的比对,而是符合量传关系的上下级之间的比较。是检测实验室用工作计量器具,校准实验室用计量标准器具,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比较。这种活动方式规范的名称叫什么?你这么专业,不需要我点了吧。

路云 发表于 2017-6-29 08: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兰竹 发表于 2017-6-26 22:15
看了你回复了这么多字,本不打算回复你,但本着专业的态度, 我还是回复你吧!

首先,这个规范的第一行说 ...

已建计量标准什么意思? 就是你已经购买了高一级的计量器具! 所以这样看你并不懂计量标准是什么意思。

尽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外行话。众所周知,购买了更高一级的计量标准替代原计量标准,必须按照新建计量标准重新提交建标申请。对于已建计量标准,经考核合格后都有有效期限,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必须向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申请。自己不懂,就不要在此误导大家了。

要内部校准,当然要买计量校准,自下而上溯源。但内部校验不用购买计量标准器具,所以是可以没有计量标准的。

尽搬一些非规范术语出来说事,啥叫“校验”啊?到底是“校准”还是“验证”啊?如果是校准,那就必须用计量标准,如果是验证,那就不是量传。

并不是所有的仪器设备都有对应的国家规程或校准规范的,没有了怎么办? 要溯源就只能用其他方法进行校验,其结果就叫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而不能称为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国家有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必须优先选用,没有怎么办?那就依次从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部门标准、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去选择,经方法确认后实施。如何都没有,那就参照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军工)2-2012《国防军工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或其他行业地方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自行编制企业内部《校准规范》,并提供《不确定度分析评定报告》、《验证试验报告》等作为见证材料,经专业评审后走审批流程,作为企业内部的技术文件(或标准)发布实施。而不是根本不具备量传的能力,随便找两个人写一份类似于《××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之类的东西就可以混混了。测试或检测均不属于计量的范畴,没有哪家机构会对此进行认可。

到底专不专业,自己找一台秤称一称,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了。

兰竹 发表于 2017-6-29 11: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29 08:04
已建计量标准什么意思? 就是你已经购买了高一级的计量器具! 所以这样看你并不懂计量标准是什么意思。尽说 ...

关于校验的解释你就参看百科里有关校准的解释吧。我怀疑你是否真的是做计量工作的吗?  你真的没有见过校准机构对仪器设备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
当然不是你编写个指作业指导书就可以做这台仪器的校验(就是报告称为检测或测试的)了,所以你的校验方法要通过资质认定啊  
兰竹 发表于 2017-6-29 11: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29 08:04
已建计量标准什么意思? 就是你已经购买了高一级的计量器具! 所以这样看你并不懂计量标准是什么意思。尽说 ...

既然你认为自己比较专业,说: 测试或检测均不属于计量的范畴,没有哪家机构会对此进行认可。
那我就上图给你自己看咯,长长见识. 哎~  


无标题.png
兰竹 发表于 2017-6-29 11: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28 08:48
看看清楚下面的标准原件截图,不需要我来说到底谁扩大了范围。我只能说一声呵呵了。

看到了“检测实验室”几个字就适用于所有检测实验室了?  你都不看定语啊?  看清楚是: 本文件适用于申请或已获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如果我工厂内的检测实验室不打算申请也没必要获得CNAS认可,也必须这么做吗?
兰竹 发表于 2017-6-29 12: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28 09:15
搜了半天,好不容易搜出了“MAP法”。你不是很专业吗,那你告诉大家“MAP”啥意思?这些内容也仅仅是某人 ...

你不是说比对不可以溯源嘛, 现在又符合上下级溯源了?
哈哈,  
兰竹 发表于 2017-6-29 12: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yunyouyou123 发表于 2017-6-9 16:46
你好,再追问下 ,像我们公司如果想做内部校准的话,如何建标?是参照JJF-1033-2016里面的建标单位要求还 ...

但然可以参照, 那是现成的标准,也最好. 但那不是强制的也不是必须的.  既然你只是内部校准, 这里也就没有必须去获得相关资质的必要.也不必要去做什么备案. 但你所购买的用来校准仪器的计量标准器具,还是要定期送到当地指定的计量部门进行强制检定的,  而且现在质检总局已经规定检定已经免费做了, 这是利好的事.
路云 发表于 2017-6-29 17: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6-28 21:53 编辑
兰竹 发表于 2017-6-28 15:36
关于校验的解释你就参看百科里有关校准的解释吧。我怀疑你是否真的是做计量工作的吗?  你真的没有见过校 ...

国家发布的现行有效的专业计量技术法规JJF1001-2011第4.10条“校准”的定义不去看,居然用百度搜出来的结果作为依据来与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叫板,你真有两下子。百度信息内容的编辑者既无名也无姓,信息来源既无时间也无出处。“校验”术语也仅仅是一段“关于”的说明,其最后也只是“建议在有关术语定义中应当给校验一个正式的位置,以统一和规范其使用。”这种苍白无力的证据居然也说得出口,还振振有词。

晒出的一份《测试报告》居然盖的是CNAS的“校准”标识印章,本身就是违反CNAS的规定。对于“桌上式垂直净化工作台”检测项目,我完全有理由质疑该机构是否通过了CNAS的认可。如果该机构通过CNAS的检测能力范围中没有该项目,则属于超范围违规使用CNAS标识。请提供该机构“桌上式垂直净化工作台”检测项目经CNAS认可的见证材料。即便有这个项目的资质,那也是“检测”,而不是“校准”,这完全是两码事,与楼主所说的“内部校准”没有任何关系,属于“第三方检测”,不要在此偷换概念误导大家。

a.png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通常都是在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以及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领域,依据的不是检定规程,也不是校准规范,而是依据技术规范,才会出具《测试报告》。

看到了“检测实验室”几个字就适用于所有检测实验室了?  你都不看定语啊?  看清楚是: 本文件适用于申请或已获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如果我工厂内的检测实验室不打算申请也没必要获得CNAS认可,也必须这么做吗?

看看清楚我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好不好,不要在此给我篡改原意。我只是建议楼主参照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去做,并非要求楼主依据该标准去执行(或实施)

你不是说比对不可以溯源嘛, 现在又符合上下级溯源了?

自己爬楼去看一看清楚这是不是我说的原话,分明是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C.4.2.3条的原文表述,你看不见吗?它说“比对法”的是上下级关系吗?不清楚就去看看第C.4.2.2条。检测实验室与校准实验室之间建立测量数据的比对实际上是上下级测量结果之间的比较,实际上就是JJF1033-2016第C.4.2.1条“传递比较法”,而不是比对。第C.4.2.3条的第一句就说了“传递比较法是具有溯源性的”,自己去理解一下该条款的意思吧。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4.13条“校准等级序列”有如下表述:

b.png

从注4可以看到,首先这种比较是在测量标准之间进行,而不是在普通的测量设备之间进行;其次是以其中的一台所复现的量值作为标准,来对另一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修正。只有这种情况才可视为“校准”,但也没有称其为“比对”。

路云 发表于 2017-6-30 17: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6-29 21:51 编辑
yunyouyou123 发表于 2017-6-8 20:46
你好,再追问下 ,像我们公司如果想做内部校准的话,如何建标?是参照JJF-1033-2016里面的建标单位要求还 ...

内部校准没有强制性的建标要求。但如果你是想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那就不是什么参照了,是必须依据相应的标准执行。如果你是民企,就依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如果你是国防军工系统的企业,就依据JJF(军工)3-2012《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技术报告编写要求》和JJF(军工)5-2014《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准备材料,向当地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核申请;如果你的企业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则应依据GJB2749A-2009《军事计量测量标准建立与保持通用要求》准备材料,向军队计量主管部门提交考核申请。

对于未建标的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是不可能享受法定计量单位的免费午餐的。所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器具,以及列入强捡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在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监管。不可能随便拿一件计量器具称是“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或“强捡工作计量器具”,人家就会免费给你检。所谓“内部校验”,那只是你自己跟自己玩,估计第二方和第三方没有谁会认可这种自封的“量值溯源”行为。否则的话大家都这么干,那还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干什么。

兰竹 发表于 2017-6-30 19: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30 17:50
内部校准没有强制性的建标要求。但如果你是想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那就不是什么参照了,是必须依据相应 ...

关于免检,上海金山这里就是对所有企业的只要列入强检目录都给免检,并无区别。可能各地情况执行不一样,但你不要说的太绝对。
另外,很多地方质监部在验厂或客户审厂的时候只要你有报告就行,很少有你说的不认可的情况,当然这也是可能是计量比较专业,所以市场比较乱。对于校验,这个不用怀疑它的溯源性,只是我国的计量法及相关规定落后而已(15年修改的主要是管理下放),所以你在计量法和相关规范里找不到它的位置,但它是国际上是广受认可并提倡的。
兰竹 发表于 2017-6-30 20: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29 17:35
国家发布的现行有效的专业计量技术法规JJF1001-2011第4.10条“校准”的定义不去看,居然用百度搜出来的结 ...

哎,  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校准机构你都怀疑,无语了。校准机构不能做资质认定就可以肯定你不是业内人士,没见过的就不合理不应该不存在了?
还有你老拿有关“校准"的一些文件里的文字来论述 校验 比对 的不合理,人家是关于校准的文件,自然说的是有关校准的规范,没有提到别的就是别的不对?你怎么不拿检定规程说校准规范不合乎量值传递的事儿?
提到校准的时候,自然是自下而上的溯源, 检定是量传不符合有关校准实验室管理文件的规定正常, 校验是既可以和校准也可以和检定有关联性,所以关于校准文件是不能够适用于比它更广的概念,一再根你强调, 校准 检定  校验包括比对是不同的专业术语,当你看的是有关校准的管理规定时, 这个文件规范的就只是校准!
你怀疑百度那个词条阵阵有词,可以充分说明你不是专业出身,这点我就不必和你解释。
兰竹 发表于 2017-6-30 2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30 17:50
内部校准没有强制性的建标要求。但如果你是想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那就不是什么参照了,是必须依据相应 ...

再多说一句, 内校的数据就是给自己看的,可以就是你说的给“自己玩”的,要不干吗叫内校!
对于一般的工厂企业,仪器的校准周期及内校方式,当然有企业自己规定自己说了算,除非是特定的少数企业,所以不要误导,动不动拿那些计量的那些管理规定来忽悠大家,内校就是自己的事,玩内部校验就是企业最合理内校方式,客户在乎的是产品质量,不会关注你是内校还是外校,那些计量法规也不是对一般工厂企业做的强制要求!
路云 发表于 2017-6-30 21: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6-30 01:39 编辑
兰竹 发表于 2017-6-29 23:40
关于免检,上海金山这里就是对所有企业的只要列入强检目录都给免检,并无区别。可能各地情况执行不一样, ...

搞搞清楚,“免费检定”并非“免检”,不要老说自己很“专业”,如此低级的概念性错误表述居然也会出自你这位“专业”人士之口。列入强捡目录的,也仅仅是工作计量器具,而且也仅仅是符合免收检定费的条件之一,还有另一个条件(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难道不需要满足吗?上海金山哪家计量所这么干的?我打电话去问问,看是不是所有的玻璃液体温度计、砝码、天平、台秤、案秤、流量计、压力表都是免费检定的?

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校准机构你都怀疑,无语了。校准机构不能做资质认定就可以肯定你不是业内人士,没见过的就不合理不应该不存在了?

质监局设立的校准机构又怎么样呀?要牛一点是不是?是你没见过还是我没见过?看看下面这些违反CNAS规定的机构还会少吗?这还只是一部分受罚机构,像这样的案例多着呢,不要把质监局看得那么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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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报告》就是检测,不是校准。“桌上式垂直净化工作台”根本就不是测量设备,自然就谈不上什么“校准”了。否则该机构为什么不将其作为校准项目申请CNAS认可呀?拿一些“检测”项目来说“校准”的事儿,你确实够“专业”的。

我什么时候说了“校验”、“比对”不合理啦?我只是说这两项活动在我国不属于溯源方式,在我国就只有“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两种方式的测量结果具有溯源性,前者对应的是法制计量的“检定”,后者对应的是非法制计量的“校准”。与上级计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相比较就是“校准”,同级测量设备之间的结果比较那就是“比对”。“校验”一词至少现在在我国的计量界还不是一个规范的术语,待有朝一日正式列入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再谈不迟。

一再根你强调, 校准、检定、校验包括比对是不同的专业术语,当你看的是有关校准的管理规定时,这个文件规范的就只是校准!

我从来没有将“校准”、“检定”和“比对”这三个术语理解为不同专业的术语,你的专业水准看来也高不到哪里去。

路云 发表于 2017-7-2 00: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7-1 04:34 编辑
兰竹 发表于 2017-6-30 00:13
再多说一句, 内校的数据就是给自己看的,可以就是你说的给“自己玩”的,要不干吗叫内校!
对于一般的工 ...

再多说一句, 内校的数据就是给自己看的,可以就是你说的给“自己玩”的,要不干吗叫内校!
对于一般的工厂企业,仪器的校准周期及内校方式,当然有企业自己规定自己说了算,除非是特定的少数企业,所以不要误导,动不动拿那些计量的那些管理规定来忽悠大家,内校就是自己的事,玩内部校验就是企业最合理内校方式,客户在乎的是产品质量,不会关注你是内校还是外校,那些计量法规也不是对一般工厂企业做的强制要求!

企业建标也好,内部校准经CNAS确认也罢,其授权范围都只对企业内部,难道其可信度还不如你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所谓“内部校验”。你不想跟别人玩,你就“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好了,何必来此费那么多口舌呢?也没见哪个作坊里生产出来的东西,生产者会说质量不过硬的。不是强制要求,人家就不可以对自己严格要求啦?谁承认你“玩内部校验就是最合理內校方式”啦?都要像你这副德性,楼主还跑这里发帖干什么?

路云 发表于 2017-7-2 08: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7-1 13:09 编辑
兰竹 发表于 2017-6-28 15:50
既然你认为自己比较专业,说: 测试或检测均不属于计量的范畴,没有哪家机构会对此进行认可。
那我就上图给 ...

c.png a.png b.png

到底给谁涨见识啊?这家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经过了CMA的资质认证了吗?怎么没看见“CMA”的标识章啊,“专业人士”?


horizen99 发表于 2017-7-2 16: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认可校准实验室只能出校准证书,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只能出检测证书。谁传上的测试报告可是有CNAS编号的哦,万一CNAS去查了会不会处罚某某质监所啊。有CNAS认可标识的测试报告,能这样出吗。
路云 发表于 2017-7-3 09: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horizen99 发表于 2017-7-1 20:04
CNAS认可校准实验室只能出校准证书,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只能出检测证书。谁传上的测试报告可是有CNAS编号的 ...

如果该机构的该“检测项目”通过了CNAS的认可,是可以出具《测试报告》的,但不是盖“CNAS校准标识章”,而是盖“CNAS检测标识章”。

a.png

总而言之,“检测”不是“校准”,两者不搭界。检测的对象通常不是测量设备。

肥皂 发表于 2024-11-27 14: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兰竹 发表于 2017-6-9 16:26
1、检定:

限定于从事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等四个领域的商业实验室(即的第三方实验室 ...

请问老师您说的这些有文件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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