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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校准证书中测量结果不确定度数值大小有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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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8 1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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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次三合一(质量、安全、健康)体系审核时,审核人员看到我们出具的校准证书中有“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10kV  U=1.2% (k=2)"这样的结论,审核人员就问我们:这里面的U=1.2%,其范围有没有规定超过多少就不符合要求或是不合格,假如说U=10%可不可以,U=20%可以不可以。我竟一时无言以对,未能很好的用证据来回答他们。我虽然多次参加学习不确定培训,但对这种情况还真是无法回答啊。
请问各位专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其数值大小有没有规定?
发表于 2017-7-8 17: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司机上路 于 2017-7-8 18:05 编辑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一般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的1/3为佳  实际上也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
比如说你对的设备要求是 MPE:±6% U一般不超过2% ,k=2
发表于 2017-7-8 17: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校准的不确定度来计算计量器具的MCP
jhabc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7-17 11: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是分散量。不同的实验室,不同的测量人,给出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可以不同
发表于 2017-7-17 11: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只是说明了此次校准的质量,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什么范围内才合适。当然,如果不确定度太大的话,说明该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就要考虑是否要换个校准机构了。(主要还是看你的设备精度来定)
另外,如果校准证书要求对测量结果作合格与否的判定,则需要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下进行,否则会出现误判。

以上为个人观点,供参考。
hblgs200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7-17 14: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到不确定度理论总脱离不了误差理论的影子,虽然不确定度理论提出者认为是误差理论是一个不完善的理论
发表于 2017-7-17 15: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7-7-17 15:51 编辑
wuky 发表于 2017-7-17 11:47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只是说明了此次校准的质量,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什么范围内才合适。当然,如果不确定度太 ...


如果不确定度太大的话,说明该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 可能不对

按现行“定义”理解: 若“(校准)测量不确定度”太大,也可能是“被校参量”自身的“散布”太大。不能全赖“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机构”的“校准能力”有CMC之类的“指标”保障。...... 盲目“换机构”有可能是冤枉再花一笔钱,除非您有充分的把握认定您送校的“仪器”确实“很好”。
发表于 2017-7-17 16: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njlyx 发表于 2017-7-17 15:49
【如果不确定度太大的话,说明该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

老师纠正的很对,是我没有考虑周全。
 楼主| 发表于 2017-7-19 09: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构”的“校准能力”有CMC之类的“指标”保障
可能也有问题
CM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7楼大概想说是CMA吧,中国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
发表于 2017-7-19 0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xtgjg 发表于 2017-7-19 09:17
机构”的“校准能力”有CMC之类的“指标”保障
可能也有问题
CM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 ...

“CMC”多义——校准和测量能力(CMC)
http://www.gfjl.org/forum.php?mo ... &fromuid=188985
(出处: 计量论坛)
发表于 2017-8-1 19:1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证书的不确定度是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里面包括了被校设备和标准分别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个人认为完整的校准证书不确定度信息还应该给出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大小。这样才能正确判断本次校准的结果是否可信。
发表于 2017-8-2 1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赞成5楼的观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只是说明了此次校准的质量,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什么范围内才合适”,不确定度评定是根据测量过程的全部有用信息实事求是评估出来的,评估出来的结果是多大就是多大,不是预先规定的,也不是随意可以编造的。
  审核人员问:“这里面的U=1.2%,其范围有没有规定超过多少就不符合要求或是不合格?”,审核员问的不是“不确定度评定”活动,而是问的另一个活动——“计量确认”。“假如说U=10%可不可以,U=20%可以不可以?”这个问题就是考察我们的计量确认员是否明白“计量确认”这个概念。
  计量确认员应首先确定使用该测量设备实施测量的被测参数的控制限T(对于检定和校准是被检仪器的计量要求MPEV),然后根据1/3原则U≤T/3判定该测量设备是否可用,对于检定和校准根据U≤MPEV/3判定证书给定检定/校准结果是否可信(可用)。5楼说“如果不确定度太大的话,说明该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就要考虑是否要换个校准机构了”,完全说到点子上了。“如果校准证书要求对测量结果作合格与否的判定”指的是需要“计量确认”,此时“则需要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下进行,否则会出现误判”,“误判”的意思既包括可能把不合格测量设备判为合格,也包括可能把合格测量设备判为不合格。总之,这说明证书给出的检定/校准结果“不可信”,必须更换方法重新检定/校准,或者干脆撤销这个校准机构的合格供方资格,更换其它校准机构作为本单位计量校准服务的合格供方了。
发表于 2017-8-2 12: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njlyx 发表于 2017-7-17 15:49
【如果不确定度太大的话,说明该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

我觉得还是评价不包括被校器具的不确定度或者就按以前的做法都按允许误差评价更好
发表于 2017-8-2 13: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8-2 13:34 编辑

12楼扯得太远了。楼主单位是出具校准证书的,问题也是关于出具的证书,与校准确认员有什么关系呀?
正确的回答是:10%,20%都可以,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大家说的1/3什么的,那只是选择计量标准的要求,但是U并不是由计量标准唯一决定的,还有其它因素,比如被校准设备稳定性很差,用A类评定,引入多少都有可能。这些都是由被测设备引入的,U做为校准结果的一部分,当然应该如实填写,没有什么法规规定了其上限数值!
    至于被校准设备合格判定,以及校准确认,那是另一码事儿,与楼主单位无关。
发表于 2017-8-2 14: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7-8-2 14:28 编辑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8-2 12:45
我觉得还是评价不包括被校器具的不确定度或者就按以前的做法都按允许误差评价更好 ...


"校准"不同于“检定”,给出包含被校器具(参量)自身散布影响的“测量不确定度”,对于“不计较”的委托人而言应该是一个“省事”的结果,便于直接确定被校器具的适用范围。

评价不包括被校器具的不确定度】对于“计较”的委托人(他很想知道“究竟”)有用,尤其是在报告的“测量不确定度”数值偏大的情况下。


按以前的做法都按允许误差评价】?....我未能理解其意。


14#的说法在理。 只是,如果得到异常偏大的“测量不确定度”,“校准”者或许还是应该有适当“举措”排除校准设备(校准所用标准器具及配套装置之类)的可能“异常”,不能“一口咬定”就是被校器具(参量)自身散布大。
发表于 2017-8-2 15: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业务水平欠佳啊,最基本的三分之一原则
发表于 2017-8-2 16: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85166790 于 2017-8-2 16:49 编辑

     楼主说的应该是校准证书的确认的问题,当然是涉及到不确定度的大小的,一般是按标称值使用,U应小于最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如果按修正值使用,那么不确定另有要求,这都是应该根据实验标准来定的。
     不确定度其实是所有检测领域通用的东西,并不只是计量工作中有,CNAS就有检测的认可项目,要求和校准基本都是一样的。所以检测实验室的人员应该对不确定的原理和使用应该是了解的。
发表于 2017-8-2 16: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负责出校准证书的不是负责确认已出校准证书的计量器具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的吧
发表于 2017-8-2 17: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是出报告的校准机构,那只能说校准人员没有判定数据的义务,仪器的合格与否是使用人员根据他们的标准来判定的。
发表于 2017-8-3 23: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8-4 00:07 编辑
chuxp 发表于 2017-8-2 13:15
12楼扯得太远了。楼主单位是出具校准证书的,问题也是关于出具的证书,与校准确认员有什么关系呀?
正确的 ...


  并不是我把问题扯远了,楼主的问题不是简单的计量校准的问题,而是质量管理体系等“三体系”中的计量管理工作的问题。不妨我们再重温一下楼主的问题:
  在某次质量、安全、健康体系审核时,审核员看到出具的校准证书中有“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10kV  U=1.2% (k=2)"这样的结论,问:其不确定度有没有规定超过多少就不符合要求或是不合格,假如说U=10%或U=20%可不可以?请问各位专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其数值大小有没有规定?
  因此,我认为17楼的回答是正确的,是把计量工作与工艺监控、质量检验等测量工作相结合的正确回答。所以审核员问的问题是“校准证书的确认的问题,当然涉及到不确定度的大小,一般是按标称值使用,U应小于最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其实就是审核员在考察楼主的单位计量人员、测量人员或计量确认员等是否了解GB/T19022所要求的“计量确认”。GB/T19022也是GB/T19000族标准之一。
  这是一次“三体系”的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16的7.1.5.1条最后一句话要求“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成文信息,作为监视和测量资源适合其用途的证据”,因此组织应向审核员提供“监视和测量资源适合其用途的证据”,即GB/T19022所说的“计量确认记录”,或提供证明其计量特性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计量要求导出计算书”等,证明计量校准的不确定度1.2%是不大于被测参数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如果一问三不知或拿不出书面证据(成文信息),即可给组织的计量校准工作开具“组织的校准机构无法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10kV  U=1.2% (k=2)满足测量活动预期使用要求的成文信息”。
发表于 2017-8-9 08: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njlyx 发表于 2017-7-17 15:49
【如果不确定度太大的话,说明该机构的校准能力不行,...】

有理!有时是被测仪器的重复性不好,有时是被测仪器的均匀性不好,因此评定出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能说明测量机构的测量能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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