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1 12:14 编辑
“测量仪器没有重复性”这话是谁说的?答:你看看JJF1001-1998是不是有“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再看看JJF1001-2011是不是取消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如果有测量仪器的重复性,作为计量通用术语取消它干啥,难道说规范太厚了进行精简? “学术流氓”就是学术流氓,无理都要搅三分。JJF10001-1998是不是有“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啊?再看看JJF1001-2011是不是也取消了“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啊?如果有,你怎么不截图贴出来呀?选择性眼瞎你怎么不说啦?数以百计的规程规范都使用了“示值重复性(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重复性)”你怎么不说啦? “测量精密度”定义中的“示值”是指什么?什么叫做“重复测量所得示值间的一致程度”?答:测量精密度指的就是测量结果的精密度,因此可以是“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也可以说是从所用测量设备上读得的“显示值”间的一致程度。测量时,读得的“示值”是测得值,所以无论怎么说都是讲测量结果。“测量精密度”自身也没什么价值,其价值仅在于用来定义测量重复性、测量复现性、期间测量精密度等术语。
读得的“示值”是测得值,有什么证据呀?晒出来给大家看看。没有证据那就是瞎编臆造的胡说八道。仪器的“显示值”是10.00 mm,经修正后的“测量结果”是10.02 mm,哪个是“示值”哪个是“测量结果”呀?回路中电压表的读数是1 V,电流表的读数是200 mA,电阻的“测量结果”是多少啊?是不是要我教你算呀?哪个是“示值”,哪个是“测量结果”呀?“测量精度度”自身也没什么价值,好大的口气呀,你一个“学术流氓”胡思乱想瞎编杜撰出来的东西要高于国法很有价值是不是?没有价值放进JJF1001里干什么?为什么不说用于定义“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啊? 1、所谓“数以百计”,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故意夸大,并非科学态度。
信口开河,有什么证据呀? 2、一些规程规范使用的“示值重复性”术语,有的是用“极差”表述的“示值波动性”或“示值变动量”,有的是对被检对象不同部位检测的“均匀性”,这些规程规范均错误地使用了“重复性”术语,混淆了基本概念。
还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有什么证据呀? 3、查遍JJF1001-2011,都无“示值精密度”的踪影,存在的是“测量精密度”,“示值精密度”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同理,查遍JJF1001-2011,都无“测量结果的重复性”的踪影,那是不是“测量结果的重复性”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呀? 4、“测量精密度”用什么定量表征,请仔细看“测量精密度”定义的注1。里面提到测量精密度表征方法可用最大与最小值的“极差”定量表征了吗?
我早就说过了,注1里的“以数字形式表示”才是关键词,后半句首一个那么大的“如”字却选择性眼瞎视而不见。“如”在此表示何意啊?仅仅是列举了部分示例,能作为强制性的限制吗?这种体育老师教出来的语文水平和理解能力,实在是不敢恭维。按照你的逻辑思路,下列术语定义的注1与“测量精密度”定义的注1的语法与逻辑关系相同,所说的“标称示值区间”该用什么表示啊?是不是只能用“100 V~200 V”表示啊?
5、用“极差”定量表征的是“示值变动性”、“示值波动性”或“示值变动量”,测量重复性不用“极差”表述(见JJF1001的5.10条注1)。把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说成是测量仪器的“示值波动性”或“示值变动量”,无论谁说的,都是一种概念混淆的做法。
还是炒这些陈年烂谷子,没什么嚼头了吧?谁把“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说成是测量仪器的“示值变动性”或“示值波动性”啦?我说的是“示值变动性”或“示值波动性”都是“示值重复性”,属于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不属于“测量结果”。所以“示值重复性”的值不一定等于“测量结果的重复性”的值。到底谁混淆了概念啊?到现在为止,能够证明测量仪器没有重复性的证据一份也拿不出,搬出个JJF1033唠叨个没完,JJF1033能证明什么?只能证明它评定的不是“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是自己原来取错了名,能代表测量仪器没有重复性吗?JJF(军工)3和GJB2749A评定的就是“计量标准的重复性”,以及其它规程规范中所说的“示值重复性”就是“被校仪器的重复性”,名正言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