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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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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1: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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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计量标准复查时,如果从新建计量标准到现在,不确定度没有发生变化,复查时,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
发表于 2018-2-14 11:34: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2-9 17:05
你先建立几个计量标准再说这种无知的话

建标复查也要按照1033做测量结果的验证。

另外,之前没人提过cnas,说得都是建标考核。
发表于 2018-2-9 11: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
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跟不确定度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楼主| 发表于 2018-2-9 11: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2-9 11:22
不需要。
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跟不确定度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怎么会没关系?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不管用传递比较法,或比对法,最后还是要与自己评定出来的不确定度作比较!
发表于 2018-2-9 13: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把;起码,校准/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没有变小,就不用吧
发表于 2018-2-9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是需要的,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的方法,就是比对或测量审核,这些工作本来就是要定期进行的。
weiby102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8-2-9 15: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做
1033推荐用传递比较法,需要用到的参考数据包括上级机构检定/校准的结果及不确定度、自己实验室检定/校准的结果及不确定度,即使一项这几年没变化,其他项也会有变化
发表于 2018-2-9 17: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opensea 发表于 2018-2-9 11:33
怎么会没关系?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不管用传递比较法,或比对法,最后还是要与自己评定出来的不确定度 ...

   你先建立几个计量标准再说这种无知的话
发表于 2018-2-9 17: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8-2-9 14:48
理论上是需要的,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的方法,就是比对或测量审核,这些工作本来就是要定期进行的。 ...

建标跟CNAS没有毛线关系
发表于 2018-2-10 01: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的计量标准是检定合格的,环境条件的控制不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检定人员没有变化,执行的检定规程没有换版,也就是说检定方法的全部有用信息没有变化,那么你“从新建计量标准到现在,不确定度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必然的,你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没必要重新做。标准复查时,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你可以照抄原来的提供,不会有什么异议,实在有人较真,你只需改个日期和当前在职人员的姓名也就过了。但毕竟是对计量标准的“复查”,由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使用的是数年前上级和自己的检定证书,检定证书有时效性,不会管万万年,时隔数年,重新验证一下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可靠性,还是很有必要的。
发表于 2018-2-14 20: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opensea 发表于 2018-2-8 15:33
怎么会没关系?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不管用传递比较法,或比对法,最后还是要与自己评定出来的不确定度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也只有JJF1033-2016是这么表述的,JJF(军工)3-2012《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技术报告编写要求》是“计量标准器具不确定度的验证”,GJB2749A-2009《军事计量测量标准建立与保持通用要求》则是“测量标准性能的验证”。尽管后两者叫法不同,但验证方法是一致的,都是对《建标报告》所评定出的“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进行验证,而不是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验证。JJF1033名曰“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但又不是对《建标报告》中的对常规被测对象“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而是对一稳定的被测对象(或者说是“最佳仪器”)“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验证。这两个“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完全不同,后者比前者要小得多。放着“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那个“检定或校准结果”不去验证,却偏偏要选择一“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去验证,不知道凭什么说后者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通过了验证,就能证明前者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就合理。

发表于 2018-2-15 00: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标准器具不确定度的验证”是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提出来的概念,但从2008版修订开始,国家已经认识到测量不确定度属于测量结果或测量方法的特性,计量标准器具具备示值误差等计量特性,而并不具备测量不确定度的特性,只是其示值误差等特性将给检定/校准结果引入不确定度分量,因此从从JJF1033的2008版开始就改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了,2016版4.5.3.7条进一步明确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方法正确,验证结果符合要求”。JJF(军工)3-2012《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技术报告编写要求》仍然沿用了JJF1033-2001提出的“计量标准器具不确定度的验证”这个概念,其实这个概念早就该改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了。
  至于为什么“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应该使用一个稳定的被测对象(或者说是“最佳仪器”),很重要的一个简单道理就是要确保验证的对象必须是“同一个”,一个人测量A量值,另一个人测量B量值,两个不同的量值测量结果不同,无法证明自己的测量能力好坏,只有大家都测量同一个量值,且明知上级测量能力比自己强,就可以验证自己的测量能力能否满足要求,而要确保大家测量同一个“量值”,被测对象就必须是“稳定的”。用常规的被测对象,因为其稳定性不十分好,其量值随时间变化而变化,上级的测量值和自己的测量值就很可能不是同一个量值,产生的测得值之差无法确定是自己的能力造成还是被测对象的稳定性造成,大大削弱了验证结果的可信性。
发表于 2018-2-15 17:0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2-14 20:38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也只有JJF1033-2016是这么表述的,JJF(军工)3-2012《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技术 ...

测量结果是包含测量数据和不确定度的,所以我认为这个验证的是:测量的数值及不确定度,从验证的方法也能看出来,并不是只针对测量数据或不确定度。
发表于 2018-2-16 17: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2-15 21:49 编辑
oldfish 发表于 2018-2-14 21:01
测量结果是包含测量数据和不确定度的,所以我认为这个验证的是:测量的数值及不确定度,从验证的方法也能 ...

测量结果当然是包括测量数据和不确定度,但不能说对“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就是测量结果,对“常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就不是测量结果。JJF1033考核的是计量标准,规范起草人既然选择了“常规被测对象”(而不选择“最佳仪器”)来做“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并以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来判定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要求,肯定是认为它能反映整个检定或校准过程的可信度,但又不需加以验证,或者说验证的不是该“检定或校准结果(常规仪器的)”。本人不得不认为JJF1033与众不同的做法确实奇葩,试想如果验证结果满足要求,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以及评定出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满足要求(因为JJF1033中验证的测量结果与重复性试验和评定不确定度的那个测量结果无关,不是同一被测对象),究竟这个测量标准是行还是不行呢?。

12楼某人没有任何证据,仅凭自己拍脑袋胡编臆造一些不靠谱的谬论。需要改的是问题多多的JJF1033,估计迟早有一天会将“常规被测对象”改为“按量传关系可获得的最佳仪器”,这样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才能正真代表校准机构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12楼说了一大堆,实际上都是“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的要求。即便是稳定的被测对象,上级机构的测量结果yref也不一定与自己的测量结果ylab一致,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被测对象的短期不稳定,将导致自己评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lab”偏大,同样也会使上级机构评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ref”偏大,丝毫不影响按照JJF1033的公式(C.3)进行判别,是否满足这一判据才是关键。JJF1033所表述的验证对象不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也不是“计量标准的性能”,而是“检定或校准结果”,因此理应对同一“常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验证,否则选择不同的被测对象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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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4 02: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8-2-15 17:01
测量结果是包含测量数据和不确定度的,所以我认为这个验证的是:测量的数值及不确定度,从验证的方法也能 ...

  你说的很对,“测量结果”的定义包括了测得值和测得值的不确定度(见JJF1001-2011的定义5.1条注2),因此JJF1033-2016提出了“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要求,验证的就是测得值的正确性和可信性,用上级和自己对同一个量值校准所得测得值的差的大小验证自己的校准结果的正确性,用测量不确定度验证自己的校准结果的可信性,综合指标就是两者测得值之差的绝对值与两者测得值的不确定度均方根的比值不得大于1(见JJF1033的公式C.3,公式C.4是C.3的简化方式)。
发表于 2018-2-24 13: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人对“为什么不对同一常规被测对象的同一被测量的测得值去进行验证”这一关键的技术焦点问题不进行解释,却在这里隔靴搔痒扯些解释不了任何疑问的废话。验证“最佳仪器”的测量结果可信,就能证明“常规仪器”的测量结果也可信吗?如果可信,为什么不去选择“最佳仪器”去做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呀?被验证的测量结果是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那个测量结果吗?根本就不是同一测量结果,验证的意义何在?自己看的是一普通病人,却选择一健康没病的人的诊断结果去高等级的医院验证自己的医术是否高明,简直无语。

发表于 2018-2-24 22: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搞清楚JJF1033所说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验证的是实验室申请的检定/校准项目能力,而不是验证“‘最佳(被检仪器)仪器’的测量结果可信”。但要验证实验室的检定/校准项目能力就必须通过验证用其设计和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条件等开展检定/校准活动出具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可信,落脚点必然是验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满足U/MPEV≤1/3,是否满足丨yL-y0丨≤√(UL²+U0²),其中U是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MPEV是被检仪器的最大允差绝对值,UL是实验室检定/校准方法的扩展不确定度,U0是参考值或上级实验室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yL和y0分别是实验室和上级实验室的测量结果。
  上述两个判别式没有要“证明‘常规仪器’的测量结果也可信”的任何目的和痕迹。只要实验室和上级实验室都针对“同一个量值”进行校准,将得到的两个测量结果用前述两个判别式加以判定,就足以证明实验室的测量结果是否值得采信了。只要测量结果满足前述两个判别式的要求,今后实验室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就都是值得采信的,哪怕被检仪器并非“最佳”,并非“常规”,甚至是“废品”,实验室出具的校准结果都是可信的,都应坚信用实验室出具的校准结果评判被校仪器的符合性值得采信。
  如果用一个人找医生进行体检作比喻,体检者形形色色什么情况都有,医生看的可能是一普通病人,可能是健康没病的人,还可能是病入膏肓的人,但其诊断结果(测量结果)都是可信的、正确的,绝对值得信赖。如果体检者自己或家属不相信该医生的诊断(测量结果),完全有权去高等级的医院(上级实验室)再次体检(校准),验证该医生的诊断是否正确,医术是否高明。
发表于 2018-2-26 0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2-25 04:31 编辑

上述两个判别式没有要“证明‘常规仪器’的测量结果也可信”的任何目的和痕迹。只要实验室和上级实验室都针对“同一个量值”进行校准,将得到的两个测量结果用前述两个判别式加以判定,就足以证明实验室的测量结果是否值得采信了。

既然都可以验证,为什么要限定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呀?为什么不可以就对那个已经得到的,常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验证,却偏偏要费时费力去另选被测对象进行验证呢?此时怎么不说费力耗时增加成本啦?

只要测量结果满足前述两个判别式的要求,今后实验室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就都是值得采信的,哪怕被检仪器并非“最佳”,并非“常规”,甚至是“废品”,实验室出具的校准结果都是可信的,都应坚信用实验室出具的校准结果评判被校仪器的符合性值得采信。

既然都是可信,为什么不去选非“最佳”、非“常规”,甚至“废品”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去验证啊?为什么做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能选“最佳仪器”呢?是不是“最佳仪器”的重复性试验结果和“测量结果”不可信?既然认为常规被测对象的重复性试验结果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具有代表性,那么为什么不将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测量结果去加以验证呢?只能说,验证的是计量标准的性能(此处JJF1033将其称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又取错了名),而重复性试验结果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反映的是常规被测对象的性能,否则无法解释。

发表于 2018-2-26 02: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限定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呀?为什么不可以就对那个已经得到的,常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验证,却偏偏要费时费力去另选被测对象进行验证呢?
  答:稳定的被测对象才能具备“同一个量值”的特性,常规被测对象稳定性不好,实验室和上级虽然检定的是同一个物件,因时间的变化稳定性发生变化,检定的却不是同一个量值。
  既然都是可信,为什么不去选非“最佳”、非“常规”,甚至“废品”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去验证啊?
  答:可以选非“最佳”、非“常规”,甚至“废品”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去验证,同上道理,前提条件必须是该非“最佳”、非“常规”,甚至“废品”的量值必须是“稳定的”。
  为什么做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能选“最佳仪器”呢?是不是“最佳仪器”的重复性试验结果和“测量结果”不可信?
  答:最佳仪器的特性是稳定的,稳定的示值重复性变化极微,做重复性试验毫无价值,这是其一。其二,被检仪器的示值变动性或实物量具的示值均匀性将给“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引入一个分量,但如果其示值变动性或示值均匀性超出检定规程规定要求,就属于被检对象的自身质量问题,不能因为这种质量问题影响检定/校准机构的能力误判,因此评定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时,被检对象就必须选择“常规的仪器”而不能选“最佳仪器”,这和“最佳仪器”的重复性试验结果和“测量结果”可不可信没有半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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