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楼第一自然段简直就是一堆自己编造出来的狗屎表述,连检验检测机构归谁监管都拎不清,将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管、考核、行政许可授权的的检验检测机构,也扯成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管对象。这种胡说八道还好意思说“当头一棒”,真是可笑之极。“授权型式评价的实验室可以是检测实验室,也可以是检定/校准实验室,还可以是检验机构”是一回事,国家有没有授权给单纯的检测实验室或检验机构(没有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即没有向社会开展检定/校准的技术机构)又是另一码事。到现在为止,这位“学术流氓”一家单纯的检测检验机构的名字也说不出,说出来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就是“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要么就是具有“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和“检测实验室”双重身份的技术机构。还有什么好狡辩的?从一开始就说“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属于检测实验室的业务范围”到后来在“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必须由取得型式评价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来进行”这一法定要求下,又开始绕扯必须“委托”。此时这位“学术流氓”丝毫不会说这是偏离主题。没人问及的事东扯西绕,真正问他啥叫“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区别何在?却无言以对做起“缩头乌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在另一主题拍着胸脯说“我认为回答问题就应该直截了当回答”,此时怎么就这幅熊样啦?究竟是谁将校准实验室与检测实验室划等号,谁将检验检测机构的CMA认证说成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事,相信广大量友都看得清清楚楚。到底谁在这里无心技术讨论,存心在这里“搅屎”,也无能力拿出任何让人信服的证据,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口口声声说“不回也罢”,实则心虚无能,可又最贱难耐,一心想做“封贴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