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楼chuxp量友提供的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第一起草人施昌彦老师编著的《测量仪器特性评定指南》宣贯教材,不失为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的“计量确认”部分的辅助参考资料,值得一读。35楼的“混九规”看清楚了没有?什么叫做“平等、公平、公正的技术交流”?论坛是技术与学术交流的平台,整个论坛也只有这位“学术流氓”将论坛视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演技场。说自己有理可以信口开河胡编臆造,说对方无理可以不举证反驳,在别人晒出的铁的事实证据面前仍死不认错的狡辩。这就是此无赖眼中的所谓“平等畅所欲言”、“公平各抒己见”,这种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恶劣学风之人,也配参与论坛正常的学术技术交流?嫣然已蜕变成了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施昌彦老师的这段表述,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检定”的定义:检定是依照检定规程的要求,通过具体的操作,确定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以判断其是否合格。 2、按照我国计量法的规定,计量检定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类,都属于法制检定。 以上两点都说明,“检定”就是法制计量,包括“强检”与“非强检”,“非强制检定等同于校准”的说法纯粹是胡说八道。 3、检定和校准这两种不同的方式具有相同的计量内涵。二者均需要通过具体的技术操作,确定被检(或被标)测量仪器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其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二者均使工作测量仪器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测量链,向SI单位溯源,确保示值的正确。 以上可以看出,“检定”与“校准”在此阶段(符合性判定之前)具有相同的共性。 此外,检定根据计量技术法规判断符合性;校准为用户的计量确认程序提供数据,在计量确认过程中,根据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判断符合性。当计量确认的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确定时,计量确认过程与检定过程相同。 这说明“校准”只是“计量确认”的一部分,“计量确认”包括“验证(即‘符合性判定’)”。而“检定”已涵盖了“验证”。 4、检定的符合性体现在:(1)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等级根据常见应用划分,保证一般应用可以便捷地选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但不保证最佳的经济合理性; 校准的特点:…利用这些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应用要求进行计量确认,更加经济合理地发挥测量仪器的能力,保证测量结果的可靠,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以上可以看出,“检定”不保证下一级测量的经济合理性(这一点有别于向上溯源的“经济合理”原则),“校准”则体现了下一级测量的经济合理性。也就是说,经检定不合格的器具,继续使用就是违法行为。
5、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检定和校准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如果将检定和校准放到计量确认过程中考察,对测量仪器与计量标准比较的具体技术操作过程称为校准,将包含根据计量要求判断合格性的过程称为验证,则校准是计量确认程序的组成部分。计量要求由具体应用确定。当计量要求由政府根据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进行规定,计量确认过程就回到本章开始的定义,被称为检定。 这已经清楚地表明,当依据检定规程的计量要求判断合格性(验证)时,“计量确认”的过程就是“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