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3-30 19:46 编辑
楼上这位仅仅是发表个人观点吗,仅仅是“拜读”他人的观点吗。啥时候不是施展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胡编臆造、信口开河、从不举证的恶劣学风,来对他人的观点进行指指点点啊?自己被其他量友收集、整理晒出来的污言秽语还会少吗。臭不要脸的东西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谈“精神文明”啊,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人还好意思谈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底谁才是本论坛的“学术流氓”,只需关注一下楼上这位曾经不可一世的“版主”,如今被逐出论坛管理团队的“搅屎棍”,所参与的所有热门主题讨论,便有了答案。 计量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也可以依据检定规程,但在国家没有校准规范和检定规程之前,可以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据内部校准规范,因此楼主暂时参照该行业的标准(JGJ、JGJ/T、JG/T)出具校准证书或检测证书没有什么问题,在适当的时候走正规审批和备案程序转化为行业或地方校准规范也是必要的。
这也叫第三方计量机构干的事儿,自己不懂装懂还好意思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误导大家。JGJ、JGJ/T、JG/T哪一个是校准规范?哪一个又经CNAS能力认可啦?看看CNAS是怎么说的吧:
第三方是相对的。在CNAS认可中,实验室是第一方,校准需求者是顾客,是第二方,CNAS认可机构是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地位对实验室校准能力进行认可。
所以会被量友戏称为这是在“对猪弹琴”。第三方居然还整出个“相对的”来,我说得清清楚楚是“第三方校准机构”,此人东扯西绕偷换概念将CNAS认可机构说成是第三方,真是愚钝至极,不可教也。用“第三方校准机构”为关键词百度一下总是可以的吧,可这位“搅屎棍”就是教不乖,给脸不要脸。 没有校准规范只有行业标准JGJ、JGJ/T、JG/T时,可不可以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校准,作为第三方的实验室应“事先征得客户认可”。请注意此处的“客户”是实验室的客户,在“三方”中,产品需求者是甲方,产品的提供者(有校准需求者)是乙方,实验室则是第三方。
既然承认实验室是第三方,那要不要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授权,或经CNAS能力认可?“事先征得客户认可”就成为“第三方”啦?你征得甲、乙双方的客户认可了吗?哪家第三方计量机构是这么做的呀?狗屁不懂。 “要求具备校准能力资质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必须在当地行政部门备案,方能在当地开展校准工作”,正是说相对于产品供需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另外,请注意“备案”不是“审批”,不是认可,不是认证,也不是评审,备案手续与上述这些手续相比,是非常简易的。
除了个别地区在国家法律找不到依据的情况下,自行对校准这一市场行为强行制定这一地方行政规章外,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这一强制性规定。既然具备校准能力资质的第三方校准机构,你政府行政部门没有任何理由拒之门外不备案,又何必多此一举死抱着法制计量“检定”的思维方式,不加区别的一刀切呢?不就是“官本位”的思想作怪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