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工作扭(转)矩机 校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由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主要起草,上海旦图计量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 二、制定内容 (一)、制定依据 本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以下简称《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以及JJF 1059.1-2012《测量 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要求进行制定。 (二)、规范格式的制定 章节顺序上参照《编写规则》,增加了引言,明确了范围、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和计量器具控制、以及相关证书、原始记录格式等相关内容。 (三)、规范技术内容的制定 编写小组参照了国内的 JJG269-2006《扭转试验机 检定规程》、JJF1299-2011《扭转试验机型式评价大纲》、JB/T 9370-2015《扭转试验机技术规范》中的术语、符号与定义以及相关技术要求,经过了大量的实验数据分析,制定了本规范。 需要特别说明的方面如下: 1、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工作扭(转)矩机(以下简称扭矩机)的校准。 工作扭(转)矩机主要用于检测产品的扭矩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客观给出产品安全工作的最大工作扭矩、扭角。 工作扭(转)矩机很多时候仅以具有扭矩(或扭角)测量功能的专用工装设备形式呈现。扭矩机定义对象为需要提供扭矩计量特性的各类产品及其零、部件。 本校准规范与《扭转试验机检定规程》最大的区别在于,工作扭矩机的应用范围更广,试验对象更多,并且准确度等级均在《扭转试验机检定规程》要求之下,更加贴近工业使用。 2、计量性能要求的规定 关于级别:根据目前和未来发展需要,参照《系统表》对工作扭矩机扭矩参数划定级别为1~10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工作扭矩机所使用的扭矩参考标准为标准扭矩仪,标准扭矩仪最高准确度等级是0.03级,对于低准确度等级的扭矩机,可以使用0.1级及以上的标准扭矩仪,但须满足3倍量传原则。角度参数划定级别为1~3级,角度测量仪的准确度等级不低于5级。转速参数划定级别为1~3级,转速表准确度等级为0.1级。 关于技术指标:扭(转)矩示值重复性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或不进行计算,因其必定参与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的评定。 对扭(转)机的同轴度的指标及方法做了明确的规定。 技术指标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定被校设备的依据。 3、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 扭(转)矩机的夹头能转动,利用力臂杠杆校准扭矩参数时,需要有零点调平功能。如没有零点指示功能,则应配套使用数字式水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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