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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仪表] JJF1587-2016是否已替代了JJG(军工)68和JJG(军工)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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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1 15: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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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2-10 19:33 编辑

JJG(军工)682015《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和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两份国防军工行业计量检定规程于20168月升版实施后,201611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JJF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并于2017525日正式实施。该校准规范替代了原JJG3151983《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JJG5981989《直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和JJG7241991《直流数字式欧姆表检定规程》三个检定规程,并增加了数字多用表的交流电压和交流电流的校准内容。

请问各位,在国家标准已覆盖部门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下,JJG(军工)682015《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和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这两个国防军工行业计量检定规程是否应即行废止,被国家标准所替代(注:根据标准化法的要求)?国防科工局是否有正式的通知?

发表于 2019-2-16 11: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5#路云:不好意思,在4#回复时描述有误。您仔细看一下JJG(军工)72-2015在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点的选择和检定方法上都比JJF1587-2016要严,在国防系统强制管理部分还是要按这份规程执行的,因为在DLILA和军用实验室的认可准则中要求实验室开展军工产品检测和校准工作,优先选择军工标准。个人认为这份规程未作废有它的道理。
发表于 2019-2-12 12: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JJG(军工)68-2015《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JJF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都是现行有效的,在申请CNAS认可时,JJG(军工)和JJF都可以申请,在申请DILAC认可时可仅申请JJG(军工)。军工的规程要求的测量范围应该是比国家校准规范宽,所以没有废止,如JJG(军工)68-2015《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频率测量范围是10Hz到20kHz ,而JJF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交流电流的频率范围是10Hz到10kHz.
 楼主| 发表于 2019-2-12 22: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9-2-11 16:12
目前JJG(军工)68-2015《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JJF158 ...

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是否应废止呢?不废止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发表于 2019-2-14 10: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中交流电压的频率范围是10Hz到10MHz ,而JJF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中交流电压频率范围是10Hz到1MHz
 楼主| 发表于 2019-2-14 12: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9-2-13 14:43
JJG(军工)72-2015《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中交流电压的频率范围是10Hz到10MHz ,而JJF1587-2016《数字 ...

0.png 1.png

我没有看到两者的频率范围有差异,不知道您是从哪里看到的频率差异。


发表于 2019-2-14 12: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替代吧,计量法中有这么一条: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楼主| 发表于 2019-2-14 13: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lininggray 发表于 2019-2-13 16:38
不应替代吧,计量法中有这么一条: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 ...

这不是计量行政法规,而是计量技术规范(标准),应符合《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在《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二章第六条中有以下表述:

2.png

发表于 2019-2-14 17: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2-14 13:02
这不是计量行政法规,而是计量技术规范(标准),应符合《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标准化法》第二十 ...

你高兴就好
发表于 2019-2-15 19: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对规程分析的很透彻哦
发表于 2019-2-15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废止还是继续有用呢,期待答案
发表于 2019-2-15 21:0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2-14 13:02
这不是计量行政法规,而是计量技术规范(标准),应符合《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标准化法》第二十 ...

第一,为啥计量技术规范要跟标准化法挂钩?标准化法里似乎没有包含计量技术规范的意思。
第二,计量法都没包含校准呢,标准化法为啥能管校准规范呢?!
发表于 2019-2-15 2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9-2-15 21:01
第一,为啥计量技术规范要跟标准化法挂钩?标准化法里似乎没有包含计量技术规范的意思。
第二,计量法都 ...


即使是依据标准化法,也有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军用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所以,他高兴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19-2-15 2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9-2-15 01:01
第一,为啥计量技术规范要跟标准化法挂钩?标准化法里似乎没有包含计量技术规范的意思。
第二,计量法都 ...

《标准化法》不适用与技术标准(包括检测方法、试验方法、校准规范)吗?那国家的强制标准、推荐标准、军用标准都有哪些呀?

 楼主| 发表于 2019-2-15 23: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2-15 03:19 编辑

国家标准是最低要求的通用标准,军标可以制定,但必须遵守严于国标的原则。有没有不严于国标,且仍然现行有效的行业\部门\企业标准与国标并存的?那还要国标干什么?《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二章第六条所说的“自行废止”到底是说的哪种情况应该“自行废止”?是不是将国标改一个编号,就可以作为军标啦?

发表于 2019-2-16 10:0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如果没有直接写代替,那应该都有效
发表于 2019-2-16 12: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防系统有很多需要承担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任务的实验室,可以使用军工检定规程。
发表于 2019-2-16 12: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5#号路云:不好意思,在4#回复时描述有误。您可以看下JJG(军工)72-2015在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点等比JJF1587要求高,在国防系统需要强制管理部分还是需要使用此规程。
 楼主| 发表于 2019-2-16 14: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9-2-15 16:40
回复5#号路云:不好意思,在4#回复时描述有误。您可以看下JJG(军工)72-2015在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点 ...

谢谢您的提示。因为这两个国防军工计量检定规程发布实施时(20158月),国家尚没有相应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在国防军工行业内实施自然没有问题。国家的JJF15972016校准规范是在201611月才发布,20175月才正式实施的,所以才需要对检定/校准所使用的新、旧标准方法进行确认。我不是从事电磁学计量专业的,所以才发帖提问求助。由于国标是校准规范,军工标准是检定规程,两者在检定/校准项目方面自然会有所不同。前者不分首次、后续还是使用中,而且主要就是针对主要计量技术参量的校准;而后者细分为首次、后续和使用中。对于后续检定而言,其检定的主要计量技术参量(示值误差)与国标是一致的,其余两项都是定性的检查项目。至于环境条件,军工标准规定得比较细和具体,环境温度有比国标严的,也有比国标松的;大气压强基本上就是通常的大气压强,除了特殊的地理位置,通常情况下都能满足要求。相对湿度和供电电压的要求也基本上是一致的。至于检定点的确定方法不同,是不是要求高,或者说哪个更合理,我不是本专业的,不是很懂,故不便评说。我觉得更重要的应该关注检定/校准方法是否有差异。当然,如果国防军工有必须检定要求,且检定规程的要求不低于国标校准规范的话,应该保留并存。

 楼主| 发表于 2019-2-18 17: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2-17 21:02 编辑
totocool 发表于 2019-2-15 14:06
我觉得如果没有直接写代替,那应该都有效

只有在同一标准体系下的标准遇到版本升级、合并、拆分时,才会有替代的关系。不同标准体系的标准之间,不存在替代的关系。如:地方/部门/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级标准,称其为“首次发布”。如果上级标准能够完全覆盖下级标准,则下级标准“自行废止”,而不是替代的关系。通常,上下级标准并存的原则是:下级标准严于上级标准,或者上级标准不能完全覆盖下级标准。

发表于 2019-2-19 11: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2-15 23:07
《标准化法》不适用与技术标准(包括检测方法、试验方法、校准规范)吗?那国家的强制标准、推荐标准、军用 ...

“标准化法”为啥适用计量技术文件(规程规范等)呢?

我想知道您为什么认为适用呢?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09: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9-2-18 15:24
“标准化法”为啥适用计量技术文件(规程规范等)呢?

我想知道您为什么认为适用呢? ...

机械制造、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技术标准是标准,计量领域的技术标准有什么理由不可以作为标准呢?它们都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审批发布流程、监管模式也一样,凭什么《标准化法》就不适用呢?我到想听听您认为不适用的理由。

发表于 2019-2-21 17: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2-20 09:29
机械制造、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技术标准是标准,计量领域的技术标准有什么理由不可以作为标准呢?它们都分国 ...

标准化法的第一章第二条明确了“标准”的范畴,“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计量领域的JJG和JJF是“计量技术规范”和“计量检定规程”,不属于“标准”的范畴,因此不适用“标准化法”。
 楼主| 发表于 2019-2-22 11: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2-21 15:24 编辑
oldfish 发表于 2019-2-20 21:24
标准化法的第一章第二条明确了“标准”的范畴,“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 ...

检定规程没有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部门的吗?校准规范没有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部门的、企业的吗?怎么就不符合《标准化法》第二条啦?不属于标准的范畴,那只是你个人的观点。不属于标准,那检定/校准活动,大家都必须依据什么标准来执行和实施呀?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17年后,就已经新增发布了多部标准化配套法规,GB/T20001.5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5部分:规范标准》和GB/T20001.6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就是其中的两部:

b.png c.png d.png e.png f.png

这两部标准完全适用于指导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编制。另外,在标准的查询网站,在标准分类中,同样也可以找到“JJG标准”和“JJF标准”:

a.png

发表于 2019-3-11 10: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两个体系,但是我个人认为,民用领域自从《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发布实施以来,军工的两本交流规程就实质上被废掉了,多用表的规程足够用,没有必要再去考虑军工的规程。同样的情况,我认为还有低电阻表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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