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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三谈期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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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5-24 14: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另一个主题帖《再谈期间核查》(链接地址:http://www.gfjl.org/forum.php?mo ... &extra=page%3D1)中,5楼量友mesureme2018 提出了下述问题:
  规矩湾锦苑先生的主题帖,很好地解释了教材中的Ys的计算问题。但是教材上在此段内说的“修正因子”一词应该是“误差”吧?请规矩湾锦苑先生帮助确认一下,谢谢!
  因为现在正面临全国注册计量师统考,我认为有必要尽快搞清楚这个问题,但该主题帖已经关闭,我无法在该主题帖回答,现特再开辟一个新的主题帖《三谈期间核查》,做下述答复供大家参考。期望大家踊跃参与发言,共同探讨,并做好迎考准备:
  mesureme2018 量友,你说对了,第四版教材在这里的的确确在换版时改错了。
  原版(第三版)是正确的。第三版的原文(见2013版下册第425页)给参考值ys的计算公式使用了ys=y(均)-δ,并指明了δ是误差(理所当然与修正值反号),加修正值等于减误差,所以这里使用了减号“-”,且指明y(均)是经多次测量的算数平均值。第四版(见2017版第402页)改成了ys=y-δ,指明了y是平均值,没有使用平均值符号属于小错也就罢了,却说δ是“修正因子”,这就大错特错了。修正因子是个与测得值相乘系数,是纯数字没有计量单位,如何与有计量单位的测得值y相加减呢?
  我历来告诫我们的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教材的说法解答考题,但对于教材的这个极其显著的错误,我不得不建议我们的考生还是按正确的说法解题,按第三版的说法解答考题。
  对于上述提到的另一个主题帖4楼的帖子,那个除了骂街就是无理取闹和故意误导量友,特别是即将参加今年注册计量师统考的考生们的帖子,我就不予驳斥了,国家规范和教材的白纸黑字就在那里,就由大家自己去识别对错和真伪吧,我坚定地相信大家的识别能力。
tanwuxiaoqie 发表于 2019-5-25 15: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辩论。。
linnin2005 发表于 2019-5-26 10: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辩论。。。。。。。。。。
 楼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5-26 12: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两位量友的想法可以理解,本人真诚欢迎大家包括以上两位量友踊跃发言,欢迎提出不同的看法,欢迎拍砖和批判。无论每个人的看法正确还是错误,我也不会像有的人那样计较反对意见的理由和证据是否充足,只要能把自己的看法毫不保留地和盘托出,大家在同一个平台上共同探讨,通过共同探讨达到共识,得出正确的看法,哪怕得不到共识而各自保留意见,就都是正能量。但我还是那句话,我的观点并不一定完全正确,提出来仅供大家讨论中参考,欢迎对我的观点拍砖与评判,绝不欢迎挖苦讽刺和谩骂。
 楼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5-26 13: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重申,我之所以赞成mesureme2018 量友所说,现行第四版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关于期间核查中的参考值计算公式ys=y-δ的讲法错误,“教材上在此段内说的‘修正因子’一词应该是‘误差’”,这并不是否定教材。这套教材是系统的、全面的,鲜亮的,也是最基础的,在培养和提高计量人员的计量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是非常适用的,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因为注册计量师制度是崭新的,没有现成教材可供参考,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教材编辑中存在少量考虑不周和错误在所难免,需通过多次修订、补充才能逐步完善。我们应该充分尊重教材,充分尊重为教材的编纂付出了心血和汗水的专家们,对于教材中的遗漏和错误,我们应该善意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不能恶意攻击。
淡然70 发表于 2019-5-27 19: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解释,这样就明白了
20100723yyt 发表于 2019-5-28 08: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有疑惑,现在明白了
yjwyj 发表于 2019-5-28 08: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好好研习过这两版教材,但是先学习下。
路云 发表于 2019-5-28 16: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规某人使出惯用的猫儿撂爪伎俩,屎不臭都要挑开来臭。除了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忽悠误导新量友,没什么能耐。大家只要去已关闭的原始主题论坛帖,去仔细浏览一下辩论的全过程,了解一下前因后果就基本上清楚了。

我的观点并不一定完全正确,提出来仅供大家讨论中参考,欢迎对我的观点拍砖与评判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即便是铁证事实证明是毫无道理的东西,自己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对方的观点错误,或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此人也绝不会低头认错,而且还会无休止的东扯西绕答非所问,毫无学术道德底线地施展恶劣学风。

齐伟鹏 发表于 2019-5-28 16: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间核查~~~~就是扯淡我个人感觉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5-28 16: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间核查 没有标准的流程,目前也找不到任何关于 期间核查 的官方指导文件。
所以 只要 你 选择的 方法 说得通,都是 可以作为 期间核查 方法的 。
没有 标准 答案,犹如 不确定度评定 一样,只有 相对 合理,而不是 一味去 否定
 楼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5-29 01: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5-28 16:40
期间核查 没有标准的流程,目前也找不到任何关于 期间核查 的官方指导文件。
所以 只要 你 选择的 方法 说 ...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您说的也有一点道理。我开的这个主题帖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告诉大家新旧版本教材有矛盾,大家还是应该按2013版使用计算式ys=y(均)-δ,2017版教材修改错了。恕我直截了当发问了,2017版教材说期间核查时的参考值ys=y-δ,其中y是平均值,δ是修正因子,2013版教材说ys=y(均)-δ,其中y(均)是平均值,δ是误差,哪版教材说得对呢?δ到底是“修正因子”还是“误差”?
oldfish 发表于 2019-5-29 11: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5-28 16:40
期间核查 没有标准的流程,目前也找不到任何关于 期间核查 的官方指导文件。
所以 只要 你 选择的 方法 说 ...

同意,本来也就是“检查性质”的测试,“大概齐”看看被核查对象是不是还正常工作在校准状态。
小二兔 发表于 2019-5-30 14: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实在抱歉这么找您。最近,我单位就压力表有点无点事情一直争论。比如压力表编号为1612123,出具证书编号为16.12.123,系统中更新为1612123,就这个编号有点无点,有没有缺钱的规定,那实物无点,证书编号有点,能说明是一件计量器具么
 楼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5-30 15: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二兔 发表于 2019-5-30 14:49
你好,实在抱歉这么找您。最近,我单位就压力表有点无点事情一直争论。比如压力表编号为1612123,出具证书 ...

  测量设备的编号方法应该在《测量设备的编码管理程序》加以详细规定,也可以合并在《测量设备的标识管理程序》中加以详细规定。测量设备的编号和使用应该严格按程序文件的规定,“点(·)”和“杠(-)”不应该随意增加或减少。
  假设“压力表编号为1612123,系统中更新也为1612123”,程序文件规定的编号方法也是不加“点(·)”,“出具证书编号为16.12.123”就属于检定/校准人员违规操作,应该给他们开《不符合项报告》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进。因为编号为16.12.123和编号为1612123,人工还是可以轻松识别为同一件测量设备,不算是什么大错,但,计算机或网上操作,则一定会将两者判定为两件不同的测量设备,所以不符合项报告还是要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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