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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企业建标相关文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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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嘿小哥 发表于 2019-11-1 16: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一、企业开展计量检定,出具企业内部使用检定证书需要建标,法律依据:
1.《计量法条文解释》。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1.本条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以及这些计量标准法律地位的规定。2.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3.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4.本条关于须“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的规定,在具体应用时,是指须经与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但乡镇企业应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2.《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计量检定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二、企业开展计量检定,出具企业内部使用的检定证书,不需要建标,依据为:
1.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一、企业要积极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计量器具采购、验收、使用及量值溯源等项规章制度,合理地设置计量机构和配备计量人员,采用先进有效的计量管理方式和方法,加强对企业内部计量工作的管理。
  二、企业计量工作应与生产、科研开发、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消耗提供计量保证。配齐、管好计量检测设备,做好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计量检测工作。
  三、企业要做好计量检测设备和计量标准装置的量值溯源工作。计量标准装置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四、企业有权建立对内部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计量标准装置,并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对直接用于检定企业内部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装置,建标考核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五、企业检定或校准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时,允许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技术规范中的检定和校准时间间隔、项目和测量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这两条的冲突,想请各位专家帮忙分析下。
另:向单位老同志咨询过这个问题,他说有文件国家放管服政策下,政府对企业建标的情况现在不做要求了,只要计量标准器具正常溯源即可开展自检定了。事后我未找到相关文件证明他说的话,但我想他说的可能是内部校准不需要建标考核,而企业要想开展检定必须建标考核?也请各位专业帮忙分下下他的说法是否正确,能否提供文件支撑。
风风量 发表于 2019-11-2 11: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建标是“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的自愿行为,如果要申请建标应“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
二:再次强调“建标考核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以上是我的看法
moonkai 发表于 2019-11-4 08: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应该建标才能开展。企业开展内部校准不需要建标,标准器溯源过即可。
x86438751 发表于 2019-11-4 09: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强调的是法制计量即检定,企业实施内部检定工作需要建标并得到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属于技术方面的要求,《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里面谈的是管理方面的要求,主要是对周期的制定可以按企业要求适当调整,不需要完全按检定规定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所以两者并不矛盾。
陈河 发表于 2019-11-4 10: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讲,企业做内部计量校准,必须要建标的,只是政府相关单位目前针对这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续可能会陆续放开。但如果是做检定,则一定是要建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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