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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梅

[概念] ???最大允许误差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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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0 19: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9-12-20 17:31
HP(agilent、Keysight)的数字多用表具备20%的超量程,即10V档可以显示到+/-11.99999V 。计算允许误差时 ...


      谢谢您的实例说明。

      引用误差定义为绝对误差除以特定值。这个特定值是什么?VIM第一版与JJF1001都说“特定值可以是测量仪器的量程或标称范围的上限”。条款的后一半是对的;而前一半是错误的。
     特定值不能是量程(定义为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用10伏档测量,能测-10伏到+10伏,量程是20伏。但此档内没有20伏这一点。相除的得数没有物理意义。因此,国际规范VIM与我国规范JJF 1001的“除以量程”的条款是错误的。  -
      




发表于 2019-12-21 22: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术语的名称是人起的,也是人定义的。VIM与JJF1001都定义引用误差是“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误差除以仪器的特定值”,且用注的形式举例“特定值可以是测量仪器的量程或标称范围的上限”,也就是说“特定值”(引用值)不仅仅是仪器的“量程”或“标称范围上限”,还可以是人们约定的其它“特定值”。我们应该严格遵循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的定义去理解它的含义,为了达到全世界或全国范围内每一个人都有统一的理解,我们不能说标准规定的定义是错误的,自己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如果电压表的标称范围是-10伏到+10伏,其测量范围上限就是+10V,量程也的确是20伏。测量范围75mm~100mm的外径千分尺,其测量范围上限就是100mm,量程却只能是25mm。其他的测量设备也是如此,规定“引用值”为“测量范围上限”和规定为“量程”,计算出来的“引用误差”就可能会天差地别。因此在计算仪器的“引用误差”时与计算“相对误差”完全不同,计算“引用误差”一定要看清楚标准、规程或规范规定的“引用值”是什么。
发表于 2020-1-1 19:5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9-12-20 14:56
您说得有道理,交流真有效值、交流电压频响是属于电学量吧,DO30可以校准吗? ...

到1kHz的频响DO30可以呀,DO30有好几个型号呢,好像DO30-3就可以
发表于 2020-1-2 09:0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14 01:06
  根据你给出的已知条件可知,测量仪器个是多参数测量仪,且可以测量直流(DC),又可以测量交流(AC) ...

量程是一个范围的概念,不应理解为“上下之差”的一个数值,因此“量程”是不能作为一个数字进行乘除运算的。
发表于 2020-1-2 09:0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史锦顺 发表于 2019-12-20 11:44
再谈FS符号的物理意义

       FS这个符号,指的是标称测量范围的最大值。如测量范围是1伏到1000伏,FS就 ...


量程是一个范围的概念,不应理解为“上下之差”的一个数值。如果“量程”是-100到+100,不能认为“量程是200”。
发表于 2020-1-2 18: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20-1-2 18:12 编辑
oldfish 发表于 2020-1-2 09:06
量程是一个范围的概念,不应理解为“上下之差”的一个数值。如果“量程”是-100到+100,不能认为“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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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所言,对我启发很大。正是:天外有天,学无止境。
       赞成先生的观点,赞扬先生的观点!

       为了表示对先生学术观点的支持(也为了更正我以往的不当的表达),我把我知道的国家规范(JJF1001-2011)的相关条款 / 国际规范(VIM第3版,JCGM200-2008)的相关条款,在截图上都打了叉子。以表示我对它们多年对我不良影响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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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程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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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程原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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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 19: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20-1-2 19:59 编辑
史锦顺 发表于 2020-1-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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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所言,对我启发很大。正是:天外有天,学无止境。
       赞成先生的观点,赞扬先生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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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两个条文,当与不当,这个问题要与规范本身对该条文的应用联系起来看。
        JJF1001的各种版本,在“量程”的条款之后的“引用误差”的条款中,都有“除以特定值”,而此特定值可以是“量程”这类的话。因此,整体来说,JJF1001是把量程当成一个数的;是把这个数用于具体计算的,因此,中国规范对“量程”的定义与用法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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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规范,其实也不是中国起草人的本源性见解,而是从国际规范VIM那里抄来的。请看VIM1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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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M1  (于渤  杨孝仁  刘智敏译  鲁绍曾校)   
5.02   量程
       计量仪器标称范围上下限之差的模。
       例 标称范围从-10V至+10V;量程为20伏。

5.32 引用误差
        计量仪器误差除以仪器的特定值。
        注  特定值一般称为引用值,例如它可以是计量仪器的量程或标称范围的上限

        
       【史锦顺说明】有下划线的部分是正确的。但“除以量程”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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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08: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玩意直接往里面带数据就行了 有什么不会的
发表于 2020-1-3 08: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史锦顺 发表于 2020-1-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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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所言,对我启发很大。正是:天外有天,学无止境。
       赞成先生的观点,赞扬先生的观点! ...

您发的这个7.2的量程好像不是JJF1001-2011中的,我查了一下,是JJF1001-1998里的内容,在最新的2011版已经删除了。

4.5的这个概念在JJF1001-2011是有的,7.6标称示值区间的量程,这个概念应该不是我们通常说的“量程”,具体用在什么领域,我不太清楚。
发表于 2020-1-3 2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史老师复制粘贴的“7.2量程”定义的确是JJG1001-1998的原文,JJG1001-1998已经作废,现在已被JJF1001-2011所替代,但术语“量程”在JJF1001-2011中并没有删除,只是进行了修改。JJF1001-2011的7.6条定义了“标称示值区间的量程”,定义为“标称示值区间的两极限量值之差的绝对值”。定义只是在“量程”前增加了定语“标称示值区间的”。
  “标称示值区间”也称为“标称范围”,定义使用的例子仍然是JJF1001-1998的例子没变,因此,修改后的定义与JJF1001-1998的定义相比,并没有实质性变化。“量程”是“范围”的两极限量值的“差”,仍然是一个值,而不是“范围”或“区间”。
  当前术语“量程”在计量领域或仪器仪表行业仍然广泛使用着。国际上,乃至我国以国家规范的形式给了“量程”合法地位,同时“量程”作为“引用值”之一,又定义了“引用误差”,我们就不能只承认“测量范围上限”是唯一的引用值,否定“量程”的引用值合法地位。国家注册计量师教材告诉我们,在涉及计算“引用误差”时,一定要首先识别和确定“引用值”是什么,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不少注册计量师参考人员因为只知道“测量范围上限”是引用值,而不知“引用值”可以是任何指定的值,不知“量程”或其他特定的值也可能是引用值,也是失分的一个原因。
发表于 2020-1-4 14: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国家规范,不宜断章取义,应仔细全面地正确理解。

“量程”这个术语,确实在JJF1001-2011新版里面,被重新定义了一下,见第7.5条。规范规定:在我国,“量程”是“标称示值区间”的简称,并明确其是一个范围(一组量值)而不是一个值。规范规定如下
7B298EE4-6910-42FC-91FA-38923AF3F97D.jpeg
发表于 2020-1-4 19: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20-1-4 19:19 编辑

接36楼。

按照JJF1001-2011的定义,仍用这个规范的例子:某表测量范围为-10V~+10V,正确的说法是:

1.    此表的量程为-10V~+10V

2.    此表标称示值区间的量程为20V

须注意量程和标称示值区间的量程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术语,用了两个不同的条款分别予以定义,不宜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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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6 10:5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谢谢指点,这个概念之前被我忽略了。
发表于 2020-2-17 18: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2-17 18:13 编辑
chuxp 发表于 2020-1-4 19:15
接36楼。

按照JJF1001-2011的定义,仍用这个规范的例子:某表测量范围为-10V~+10V,正确的说法是:

言之有理,值得点赞。此“量程”非彼“量程”,对比一下35楼某人的帖子,那简直就是正经歪念。将“标称示值区间”(量程)与“标称示值区间的量程”混为一谈。“标称示值区间”这个定语不是白加的,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否则它为什么不表述成“[标称示值区间的]量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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