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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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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0: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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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建标是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吗?对外可以开展校准吗?还有就是建标要求标准器稳定半年,这个期间能开展工作吗?不懂,请赐教
发表于 2020-12-17 11: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开展工作,半年体系运行,稳定性,建标过后对内开展非强检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7 13: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138698wjt 发表于 2020-12-17 12:00
建标前只是进行模拟试验,建标后可以对企业内部的非强检的仪器进行检定,通过了CNAS后可以对社会出具数据 ...

进行半年的模拟实验?
发表于 2020-12-17 15: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申请计量标准,间隔大于1个月,连续测量4次(至少),以此计算稳定性。
发表于 2020-12-18 10: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乱听 某些人 胡说八道。

开展校准跟建标不建标,是不是 CNAS 没有必然关系。目前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除了几个省出台的地方校准管理条例除外。

有没有CNAS跟是不是能出校准证书没有半毛钱关系。

你建标了,出校准证书,这是没有问题的。不建标,出校准,也不能说你有问题。
发表于 2021-1-23 14: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1-23 14:31 编辑
17337372201 发表于 2020-12-17 10:59:24
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建标是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吗?对外可以开展校准吗?还有就是建标要求标准器稳定半年,这个期间能开展工作吗?不懂,请赐教

对于您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建了标,但没有通过CNAS的能力认可,通常是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开展校准业务,出具校准证书的。您只能对企业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非强制检定”或“校准”业务。假如你获得了政府授权,允许你向社会开展检定/校准技术服务,或通过了CNAS的校准能力认可,都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开展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只不过政府授权的检定/校准项目仅国内有效,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校准项目则国际互认。

 楼主| 发表于 2021-1-25 08: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1-1-23 14:29
对于您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建了标,但没有通过CNAS的能力认可,通常是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开展校准业 ...

建了标是不是就相当于授权了?
发表于 2021-1-25 09: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是本地市场监管局考核,通过了表明你能开展相应项目的内部计量工作了;同时具备了申请CNAS校准的相关条件了;计量授权是省市场监管局来考核授权,通过了表明你能开展相应项目的对外(授权区域内)计量工作了;通过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了,表明你可以对外开展校准工作了,并对通过项目的证书使用CNAS认可标识。另外,就算你什么资质也没有,但有通过溯源的标准器具,你也可以对外开展校准工作,前提是被校方认可你的校准证书。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明了。
发表于 2021-1-25 09: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17337372201 发表于 2021-1-25 08:42
建了标是不是就相当于授权了?

授权要看授权范围,是对企业内部还是向社会开展业务,是强检还是非强检。

发表于 2021-1-25 09: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horizen99 发表于 2021-1-25 09:18
建标是本地市场监管局考核,通过了表明你能开展相应项目的内部计量工作了;同时具备了申请CNAS校准的相关条 ...

另外,就算你什么资质也没有,但有通过溯源的标准器具,你也可以对外开展校准工作,前提是被校方认可你的校准证书。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明了。

没有资质(或资格)对外开展校准工作,就不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开展业务,出具证书报告,只能视为一、二方行为,受合同法约束。被客户认可并不代表就是“第三方”,必须同时被客户(第一方),以及客户的客户(第二方)共同认可,才被视为“第三方”。如果仅仅是你与客户双方认可,只能视其为一、二方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08: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1-1-25 09:59
另外,就算你什么资质也没有,但有通过溯源的标准器具,你也可以对外开展校准工作,前提是被校方认可你的 ...

这种情况很难发生啊,人家上来就是要你的资质,不然就没机会合作啊。
发表于 2021-1-26 09: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17337372201 发表于 2021-1-26 08:43
这种情况很难发生啊,人家上来就是要你的资质,不然就没机会合作啊。

其实这种情况针对于少量设备,比如客户要校准100台设备,你只有95项有CNAS能力,5项没有CNAS能力但所有的标准器都有,这种情况下与客户协商出具不带CNAS的校准证书,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特别主要的设备无论是审计还是审查一般都是给过的,这是我们实际经历的情况,可以说99%都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21-1-26 09: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enqwq 于 2021-1-26 10:14 编辑

看见某资深盲流在这胡说八道误导坛友,必须来说一下。

“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建标是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吗?对外可以开展校准吗?还有就是建标要求标准器稳定半年,这个期间能开展工作吗?不懂,请赐教”。
1.一般来说,是最高标准;
2.建标后可以开展对内检定或校准
是否可以开展对外校准还要取决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对外提供检定校准测试服务;
是否可以开展对外检定还要取决于是否获得对外开展非强制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授权;
关于计量授权:“ 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更多可以自行查看《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3.建标准备期间不可以开展对外校准、检定,开展的对内检定、校准证书也只能用于计量标准考核,无法作为计量器具溯源的证据;
4.未建标是否可以校准?只能说风险很大,我所在浙江杭州前几年就有几家未建标开展校准的,被行政处罚5万块。应当仔细研究当地政府的《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之类的行政法规。《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中涉及使用未经考核的计量标准的处罚,只有以下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计量校准机构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量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一)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相关计量标准或者相关计量标准未经考核合格用于计量校准的;
5.CNAS通过与否只关系到能否使用认可标识,和能否开展校准没有任何关系。
发表于 2021-1-26 10: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qwq 发表于 2021-1-26 09:52
看见某资深盲流在这胡说八道误导坛友,必须来说一下。

“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建标是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吗? ...

说的好!!!!!!!!!!!!!

  论坛某资深盲流在这胡说八道误导坛友

特别是这句话,简直 大快人心!!!!!!!

~~~~~~~~~~~~~~~~~~~~~~~~~~~~~~~~~~~~~~~~~~~~~~~

就目前 计量法 而已, 校准 确实是 缺失的一块!!而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 一直 出台不了,的确是遗憾!
发表于 2021-1-26 10: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26 10:14
说的好!!!!!!!!!!!!!

  论坛某资深盲流在这胡说八道误导坛友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了好几个版本,本想着也许快要发布了,看着疫情的情况,是不太可能了。
再者征求意见稿从2017年之前就出了第一版,几年过去了迟迟不能落地,恐怕是质监的高层内部有分歧吧。
如果按照2020年最新版本的意见稿要求来看,计量校准不用建标考核,标准器溯源也可以自己找有资质的机构而不必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发表于 2021-1-26 10: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qwq 发表于 2021-1-26 10:21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了好几个版本,本想着也许快要发布了,看着疫情的情况,是不太可能了。 ...

计量校准机构的校准如果不用建标,那法定计量机构的校准需要建标,这不是很尴尬?

如果校准可以不建标,是否应该出台 具体监管校准机构的办法 ?  本来 注册计量师 可以很好的起到 监管 校准的作用。 从人员管理是最上层的管理

办法。皮包公司倒闭了,可以重新开过。人员 如果查到 虚假报告,伪造报告,错误报告,直接追究 校准人员,核验人员,批准人员的。严重的,吊

销 注册计量师证,终生不得从事计量工作。 就像 驾驶证 一样 !!!

但是,现在 的 注册计量师 已经沦为 另一种 检定员证 了。。。
发表于 2021-1-26 11: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26 10:53
计量校准机构的校准如果不用建标,那法定计量机构的校准需要建标,这不是很尴尬?

如果校准可以不建标, ...

很遗憾,注册计量师对于校准机构依然是摆设。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人员要求) 计量校准机构应当建立计量校准服务实施人员能力培训和考核制度,使其具备相应的计量校准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鼓励计量校准人员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发表于 2021-1-26 11: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qwq 发表于 2021-1-26 11:00
很遗憾,注册计量师对于校准机构依然是摆设。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人员要求) 计 ...

所以现在阿狗阿猫都可以从事计量校准了。自然现在校准证书的品质越来越差,乱七八糟的校准公司越来越多,卖证书的也越来越多
发表于 2021-1-26 11: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26 11:02
所以现在阿狗阿猫都可以从事计量校准了。自然现在校准证书的品质越来越差,乱七八糟的校准公司越来越多, ...

可不是吗,第三方校准机构招聘计量人员基本没有要求,很多机构是入职第二天便开始干活。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15: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qwq 发表于 2021-1-26 10:21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了好几个版本,本想着也许快要发布了,看着疫情的情况,是不太可能了。 ...

计量校准不需要建标考核?
发表于 2021-1-26 15: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skjx 于 2021-1-26 15:12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21-1-23 14:29
对于您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建了标,但没有通过CNAS的能力认可,通常是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开展校准业 ...


说得对,就广东而言,再补充一点,作为第三方校准机构,是需要在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为校准机构才能对外出具校准证书。
发表于 2021-1-26 21: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23 14:54 编辑

14楼某人像打了鸡血似的,不知道有什么好嘚瑟的,你看到了哪层楼的哪句话是胡说八道啊?哪句话是误导坛友啊?

发表于 2021-1-26 22: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17337372201 发表于 2021-1-26 08:43
这种情况很难发生啊,人家上来就是要你的资质,不然就没机会合作啊。

为什么索要资质?不就是要寻找真正的“第三方”,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第三方”吗。

发表于 2021-1-26 22: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fskjx 发表于 2021-1-26 15:08
说得对,就广东而言,再补充一点,作为第三方校准机构,是需要在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为校准机构才能对外出 ...

全国恐怕也只有广东、浙江两地制定了这一土政策。

发表于 2021-1-27 07: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知名蠢人又再说废话了。

自己难道不是已经承认 “CNAS的认可” 不是 资质 吗?现在又一天天的瞎哔哔了。。。。

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出台的 计量校准行政文件,到你 狗嘴里 就变成 土政策 了?

你这个论坛知名蠢人 的 惊世骇俗的观点 还少 吗? 还需要我来 诬蔑 你? 看看论坛多少人反对你这蠢人 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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