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12-16 00:17 编辑
最大允许误差怎么就不是通过校准或检定得到的?你的仪器都没有检定或校准,如果知道是否超出最大允许误差?检定都是通过最大允许误差来判定合格与否的,不具有计量溯源性? 15楼数字某人的确是笨得出奇。“最大允许误差”明明人为规定的技术要求,是合格判据,是人为规定的误差极限值,某人居然说它是通过校准或检定得到的。这个“最大允许误差”在没有检定/校准之前,就已经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给出,需要通过经检定/校准得到吗?被检/校对象的“实际误差”才是通过检定/校准得到的,大于、等于、小于“最大允许误差”都有可能。什么叫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你拎得清吗?说你懂个屁,你别不服。 这个能力是怎么来的?大家都一样等级的计量标准,一样的按照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来做,怎么会存在不同的校准能力呢?这不是搞笑吗? 自己上CNAS官网去查一下各家校准实验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看看是不是一样的。各家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都一样,还需要评吗?一样等级的计量标准,新旧程度不同,计量性能及稳定性各异,环境条件的控制能力也不见得一样,怎么可能“校准和测量能力CMC”会相同呢?自己不懂,还觉得这是搞笑,无语! 实验室最佳测量能力只有在相同实验对象的情况下,才存在谁的最佳测量能力最强(这个条件也是由于 标准器不确定度越小,环境条件控制越好,测量方法越佳,同时还要保证被测对象比实验室还准确度高,才有可比性) 我明明说的是“校准和测量能力CMC”,你东扯西绕答非所问搬出“最佳测量能力BMC”出来闲扯。简直就是对牛弹琴,还振振有词搬出驴头来套马嘴。 对于我们一般的实验室,比较这个,不是搞笑吗?有意义吗? 没有意义,CNAS要求各家校准实验室评定“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干什么?要向社会公示各校准实验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