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银珠宝店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示例介绍
示例1、有某金银珠宝店申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Ⅲ级电子天平一台,用于金饰品贸易结算,该天平最大秤量620g, e=0.1g, d=0.01g。
示例2、有某金银珠宝店申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Ⅱ级电子天平一台,用于金饰品贸易结算,该天平最大秤量200g, e=10mg, d=1mg。
二、 相关规定和技术文件介绍
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商品的销售以及对其进行计量监督,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2、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零售商品经销商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售商品的负偏差”。
3、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五条,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每次当场称重商品,在本办法附表1、附表2称重范围内,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该表规定的负偏差。(附表2)描述:“当称重范围小于等于100g时,每件金饰品的负偏差应为0.01g之内,银饰品的负偏差应为0.1g之内。”

4、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中“5.5款,最大允许误差MPE”5.5.5项之规定,“天平在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应是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到这里产生了一个疑问,请老师予以指点。谢谢。
目前计算 示例1这台Ⅲ级天平肯定是不适用金店的金饰品销售了,示例2这台Ⅱ级电子天平,计算最大允许误差的时候,是把检定规程的5.5款,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这一条是计算进去呢还是不计算进去?如果计算进去,那50g以上就不适用了,超过负偏差范围,如果不计算进去这一条,那50~200g这一范围的最大允许误差是±1.0e,示例2天平的e=10mg=0.01g,符合负偏差规定了。
所以就是想知道,如果计量科找我们配合执法或者我们检定金店在用计量器具时候,如何确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