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要点 | 取证关键点 | 检查关键内容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 |
1 | 机构基本情况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查机构隶属关系及组织结构是否与实际相符,权利义务及承担主体是否明确。 | 1.《民法典》;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
3.《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第二条。 |
2 | 机构变更情况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编办文件、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证明 | 检查机构法人、最高管理者、机构名称、地址,标准、授权人签字等出现变更,是否按要求办理手续。 |
3 | 资质认定证书基本信息 | 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授权签字人及领域 | 1.对照资质认定证书,查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授权文件上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等信息是否一致;
2.体系文件中授权签字人与实际是否一致。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 |
4 | 资质认定证书变更情况 | 变更登记备案 | 查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是否存在废止或过期的标准或方法,且未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 |
5 | 人员情况 |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授权签字人页、报告首页、结论页及授权签字人签发页。必要时查看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格资质及执业证书 | 1.报告是否由授权签字人签发;
2.报告的专业领域是否在授权签字人的被授权范围内;
3.是否存在申请时人员资质造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情况。 | 1.《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2.《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第七条;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2。 |
6 | 体系文件 | 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中的检验检测场所信息、体系文件中的场所、出具加盖 CMA 标志的报告和原始记录 | 1.体系文件是否制定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相关规定;
2.报告和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整;
3.体系文件(组织架构图)、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检验检测场所信息,异地分支机构或多场所是否取得资质认定或在同一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内。 |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八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5 |
7 | 报告和原始记录 | 检验检测报告、资质认定能力范围附表、相关原始记录、纸质数据、电子存储记录、仪器设备及记录列表和内容等 | 1.报告中是否注明正确的检验检测依据。报告中的检验检测依据(标准、技术规范、方法或项目参数等)是否在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范围内;
2.原始记录是否缺少主检人和校核人签字、原始记录命名、编号、仪器设备、样品处理条件、计算公式、日期等信息和数据缺失、不完整的情况;
3.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是否存在未按标准或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实施检验检测,并无法说明原因和实际检验检测方法的;
4.报告和原始记录上是否有伪造签名的嫌疑;
5.是否存在报告与检验检测结果不一致、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情况;
6.纸质数据与电子存储记录是否一致;
7.对能够自动保存电子记录或数据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是否按要求保存记录或数据;
8.检验检测报告正本与副本是否一致;
9.报告、记录、数据、委托书的时间是否真实可靠、逻辑关系合理;
10.是否有漏检关键检验检测项目、干扰检验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检验检测项目,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的情况,是否有非法修改或非法自动生成检测数据的行为。 | 1.《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1.《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至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3.《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第八条。 |
8 | 现场过程 | 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设备清单、现场环境、仪器设备、设施布置、人员出差记录及报销凭证等 | 1.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涉及的关键检验检测设备是否存在明显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情况;
2.环境条件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
3.是否存在现场检测人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篡改检测报告的行为。 | 1.《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 |
9 | 分包 | 检验检测报告分包信息、体系文件目录、评价记录、分包方名录、业务委托书、分包协议、分包方资质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 1.报告中是否存在分包行为。如有,检查体系文件是否有分包管理程序,是否定期评价分包方并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
2.分包是否有业务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是否存在其他管理文件另有明确规定不能分包的情况;
3.分包方的资质认定证书、授权能力范围附表、证书有效期等是否满足分包要求;
4.报告中是否按规定标注了分包方名称、分包项目等内容;
5.是否与分包方签署了分包协议,分包协议的时间范围应覆盖分包活动,分包方是否按协议提供报告或数据。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10 | 能力验证 | 能力验证计划、执行情况 | 机构是否已参加或计划参加强制要求的能力验证或比对项目。 | 1.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2.《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 |
11 | 证书标志使用 | 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报告首页、行政处罚或处理通知书 | 1.报告出具时间是否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
2.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或其他错误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情况;
3.是否有行政处罚/处理的整改期,整改期内是否出具加盖 CMA 标志的报告。 |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2.《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第八条、第九条。 |
12 | 耗材使用 | 采购计划、合同、数量、出入库登记表或相关使用、配置记录等 | 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耗材的使用数量和购置时间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实际或人为篡改的情况。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13 | 仪器设备使用 | 检验检测原始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证书 | 1.检验检测机构是否配备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设施设备;
2.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是否已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3.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与原始记录相吻合。 | 1.《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