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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真空] 校准微压差表是不是不需要用地方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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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h123 发表于 昨天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量程60Pa的微压差表可以直接用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吗?
微压差表有好多地方规范
JJG粤020-2013
JJG津03-2018
JJF京63-2018
但在cnas官网查询北京计量院和天津计量院自己也没有专门扩微压差表项目
感觉地方规范的区别就是标准器满足被检最大允许误差的1/3即可。比JJG52一般压力表的1/4宽松一些。
康斯特和斯贝克都有0.05级的-500Pa~500Pa的数字压力计满足被检量程60Pa 4.0级的最大允许误差1/4的要求。
微压差表还有什么特殊情况用JJG52不行,必需用地方规范吗?
(比如京63的建议有效期是一年)
mxda19921002 发表于 昨天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是不是测量范围的上限与JJG 52规程的要求不一致
厦门江鲸科技 发表于 昨天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差压表地方规范是比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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