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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瓶装液化气的误差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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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sion 发表于 2025-8-21 16: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施行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瓶装液化气不再适用《定量包装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而原来对充装误差有明确规定的GB 17267-1998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已作废,被GB 27550-2011代替,但新规未对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量作出规定。 GB 14193-2009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规定了充装系数,明确了最大充装量,亦没有规定误差。瓶装液化气的误差范围能否参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或是充装灌装秤的仪器误差?
忙不徐迭 发表于 2025-8-22 09: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瓶装液化气不适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因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楼主| hysion 发表于 2025-8-27 15: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既然已经明确排除在外了,不能在参考使用。瓶装液化气没有明确的允许误差规定就按测量误差了。
ikiwi 发表于 2025-8-28 10: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灌装液化气销售交易是计重  只需要保证称量用的液化气体灌装秤能够定期溯源   就可以保证交易液化气体的量值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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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hysion 发表于 2025-8-28 17: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ikiwi 发表于 2025-8-28 10:11
灌装液化气销售交易是计重  只需要保证称量用的液化气体灌装秤能够定期溯源   就可以保证交易液化气体的量 ...

器具能够定期溯源,但百姓买来使用过程中,怀疑缺斤短两了,监管人员要有明确依据。计量的数据是有误差范围的,现在找不到相关规定允许短缺量,《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误差都不能够使用,那就是13kg也好还是14kg都不能有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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