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报告正面(第1页)
1、证书类别:
(1)、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
(2)、校准证书(带cnas标记)、校准证书(不带CNAs标记);
(3)、检测报告(计量认证证书包含的项目:带CMA、CAL标记)、检测报告(计量认证证书未包含的项目:不带CMA、CAL标记)。
2、证书编号:正面与续页保持一致,若修改应出现替代标识(若证书还未发给客户就已经发现问题,可以不用替代标识,直接销毁原错误证书/报告,重新出具正确的证书/报告),原证书/报告应销毁。
3、送检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表达的规范性以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4、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1)、正面与续页的技术依据应一致;(2)、技术依据应现行有效,且书写正确;(3)、结论与证书类别应匹配。
5、证书/报告中的签字:(1)、签字齐全;(2)、签字人应具有相应资格;(3)、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写,不得代签;(4)、签字顺序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6、印章:必须与证书类别一致。
7、检定/校准/检测日期、有效日期、样品接受日期应符合逻辑。
二、证书/报告续页
1、计量授权信息的准确性:主要是计量授权证书号的准确性。
2、技术依据的准确性(若是通过实验室认可的项目,其技术依据应与授权能力表中的技术依据一致,若该版本作废,则应使用新版本的技术依据)。
3、环境条件:(1)、与相应技术依据的要求的符合性;(2)、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3)与季节以及与当地环境条件的逻辑性。
4、数据/结果表达的规范性、准确性以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5、续页的页码:证书/报告的正面默认为第1页,续页累加。
6、简化证书/报告:(1)、是否应出具为简化证书/报告;(2)、正面凡是出现“见证书背面”或“见证书续页”等字样的,在续页中必须详细列出。
三、记录
1、原始记录的格式应经过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原始记录。
2、原始记录的格式一经批准使用,不得随意修改,若必须修改,则修改后的记录格式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原始记录的填写应完整,不需记录的地方应以斜线(或对角线)“/”代替。
4、原始记录的填写应清晰,字迹应可辨认。
5、原始记录的修改应规范:即在需更正部分划双横线“ =”,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附近不易产生误解的的空白处,并在划线处标注印记。
6、原始记录应使用易于保持的钢笔、签字笔等,而不准使用铅笔等不易保存的书写工具。
7、检测/校准/检定结束后,原始记录必须交业务部统一保存。
自己在工作中的经验总结,给各位同仁参考。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11 15:0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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