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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同一公司,不同地域,总公司建标,分公司还需建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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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wda刘吉龙 发表于 2008-7-13 21: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一公司,不同地域,总公司建标,分公司还需建标吗?

浙江为总公司,上海为分公司,总公司建标了,上海这边还需建标吗,现在总公司计量授权我在分公司计量检定校准,这样有校吗,我在总公司培训过,也有这个能力,上海计量所承认吗?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08-7-13 21: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我想上海质量技术监督研究院是没有时间与精力来清理像你所说的那种情况的.倒是第三方体系审核机构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比较大,而且在审核时有可能会开不合格项.
        具体要看浙江总公司建标时所选政府计量机构的级别及所填的量传范围是不是整个集团公司.如果不是,总公司的授权是无效的.如果是,在分二种情况:一,总公司建标时的那套标准装置是一套移动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在集团的各个分公司开展轮流检定工作,这样问题应不大;如果不是移动标准,而是总公司让各个子公司按总公司建标时配置的标准装置自行添置另一套一模一样的装置,然后又按总公司的计量标准装置名义来开展检定工作,肯定是不行的.
 楼主| qqwda刘吉龙 发表于 2008-7-13 22: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是快递到总公司去检,再发回来,由于周转不方便,(如在总公司检,快递过来是有效?)现在派人在这边检定,总公司建的市级标准,
 楼主| qqwda刘吉龙 发表于 2008-7-13 22: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量块是四等,这边量块,送总公司用光学计检,以前流动的,

[ 本帖最后由 qqwda刘吉龙 于 2008-7-15 08:33 编辑 ]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7-14 07: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你们公司是在进行,计量校准.且总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标准,你们的计量是在可朔源的范围.无论在那里都应承认.
byang1997 发表于 2008-7-14 16: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的帖子

从量块定等和分级的要求中,可以发现相应等与级的量块,其长度变动量、平面度、研合性和年稳定性等指标的要求是相同的。
1.新量块等和级的关系
00,K级    l等
0,K级     2等
1级        3等
2级        4等
3级        5,6等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08-7-14 19: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现在好像没有6等量块的说法了吧?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08-7-14 23: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总公司建标,批的量值传递范围包含分公司(上海),哪总公司到分公司去检定是合法的,总公司自己授权分公司开展检定是非法的。一般建标是批准量值传递范围的。
 楼主| qqwda刘吉龙 发表于 2008-7-15 08: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总公司派到上海这边开展计量,长期在这边了,八楼师傅,我是哪一种,是授权,还是过来,
wangshufei 发表于 2008-7-15 09: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不行吧~我记得我们以前那个公司都是把东西寄回总部检定的,然后由总部把证书寄到下面公司!应该是需要重新建标才可以实施检定的吧~!不过你以集团的名义去考证然后以集团的样做的!
nana 发表于 2008-7-15 09: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好人多助 于 2008-7-14 23:06 发表
只要总公司建标,批的量值传递范围包含分公司(上海),哪总公司到分公司去检定是合法的,总公司自己授权分公司开展检定是非法的。一般建标是批准量值传递范围的。 ...

再补充一下,在量值传递的范围内,还要满足量值传递的要求,检定/校准人员只经过公司内部的培训是不行的,还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行。
张艳 发表于 2008-7-15 10: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计量检定员证,还要用公司标准器中的一套

我觉得要满足以下条件:
1、总公司量传的范围是全公司,包括分公司。
2、总公司建标时,标准器是多套,分公司用的是其中之一。
3、本人还要有检定员证,而不只是总公司进行了培训。
4、分公司检定的环境符合标准室的环境要求。
这样是可以在分公司开展检定的。其实也可以在公司建一个二级标准。
jhjczx 发表于 2008-7-15 15: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强检的可以,强检的不行,因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属地管理,由属地执行强制检定,但在属地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由总公司执行强检。
hkx7621 发表于 2008-7-15 16: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遇到同样地问题了,
12#说的很好,非常赞同这种意见
 楼主| qqwda刘吉龙 发表于 2008-7-15 17: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也是那边的,证不能出省通用啊,12楼说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基础上在建立一个次级标准,隶属总公司管辖,计量相关法律有没有条条框框,这边想在上海建标,又要好多费用,没通过,以前发总公司检,周期太长,现在有证也是那边的,说不跨地域的
gaoyuan601 发表于 2008-7-16 1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二楼说的比较对
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用同样级别的标准器,那都需建标,才可以
如果分公司用的标准器是从建标的总公司传递的,不需建标,可开展工作
多个试验室的情况,在公司体系文件中要有规定
光頭 发表于 2008-7-16 12: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12樓說的
現在計量檢定員証有全國通用的,即計量"職業資格證書".
易木 发表于 2008-7-17 10: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吗不看看质监部门的授权证书,上面应该有量传范围.
丁香花 发表于 2008-7-20 19: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易木 于 2008-7-17 10:49 发表
干吗不看看质监部门的授权证书,上面应该有量传范围.

一语切中要害!!
目前是法制管理,谁都不可以乱来,因此你申报建立标准时写清这些,看看管理部门到底怎么批准,这样自然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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